人生在世不如意十有八九
大楚妹如果不开心
一定会找闺蜜吐吐槽,顺顺毛
不过邀请朋友来家中散心的陈先生
就有点郁闷了
25岁的陈先生和芳芳是关系很好的同事,陈先生邀请芳芳来家中做客。就在他到厨房准备水果时,本来坐在客厅的芳芳突然从客厅窗户坠下五楼身亡。
事发后,警方对芳芳的死因进行了侦查,排除了陈先生的嫌疑。
据报道,芳芳的父母坚称女儿和陈先生是男女朋友关系,女儿没有跳楼自杀的理由,陈先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于是,他们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陈先生赔偿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等近30万元。
陈先生则予以否认,他称和死者只是朋友关系,而且事发当天,因为领导批评了芳芳,所以她到家中时心情就不好。在此期间,未对芳芳实施任何违法行为,也没有用语言刺激她。所以陈先生认为自己不应承担任何赔偿。
法庭审理后认为,虽然芳芳的死和陈先生无直接关系,但陈先生仍应当承担20%的次要责任,支付死者父母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8万余元。
根据新闻报道的内容,网友很有意见
@懒蓓蓓:一般明事理的父母都会向人家道歉,毕竟好朋友从自己家跳下去自杀受到的冲击也是很大的,而且女方能到男方家去证明两人关系很好的,这对父母真不是东西,自己女儿命讹来的钱用的开心吗?
@赛维干洗:我觉得陈先生有点冤,作为好朋友看到她心情不好把她邀请到家安慰她,我觉得就不错了,谁知道她会跳楼,让陈先生赔偿不公平。
@赵晻1996525:这是多大的仇啊,去朋友家自杀!
@ll小星星0208:这就叫飞来横祸!
@gakki的正牌男友: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荣城资本:可以说是凶宅了。
@褚思琪:可以向死者一方要求精神损失,还有房屋贬值费嘛!
@艳丽:我家二楼,摔不死吧
@小金:以后只跟抗打击能力强的人玩耍
网友毕竟不是专家,所以让我们先来看看法院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解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本案中,陈先生邀请芳芳到其家中聊天,芳芳来之前无任何反常举动,而陈先生明知她当时心情不好,本应当给予安慰并注意芳芳有无反常行为,但其未预料到芳芳会发生从其家窗户坠落而亡的严重后果,陈先生理应承担责任。
芳芳作为成年人,应当知道生命的宝贵,也应知晓从楼上坠下的后果,但其不能理智面对生活矛盾,造成其死亡的严重后果,故芳芳自身应当承担主要责任,陈先生应承担次要责任。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综合本案实际情况,法院酌定陈先生对芳芳死亡的损害后果承担20%的责任。
不过大楚妹有句话要说:由于本案报道对于很多案件详细没有提及,我们没有办法判断实际情况,最终还是要依据法院的裁判文书。所以在此之前就下判断,还为时尚早。
大楚妹还有句话要说
人生遇到挫折不可怕
千万别灰心
因为人生就是这样
起起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
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
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