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一场旷日持久的民事纠纷终于在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落下帷幕,法官宣布维持原审判决。打官司的是一对亲姐妹,原因是姐姐对妹妹故意伤害,妹妹向姐姐索赔。而引发伤害的深层原因,则是房产纠纷。更值得玩味的是,故意伤害与房产纠纷背后,还隐藏着一桩表兄妹强奸大案!这三桩官司将一家三代人悉数卷入是非,导致姐妹反目,兄妹成仇,父女交恶,亲情塌方……
2011年的春节,在上海一家公司就职的25岁江苏姑娘马华,回到了江苏老家。马华的父亲马军和母亲徐秋英离婚多年,两人分居江苏与上海。平时,马华与母亲一起居住,而节假日则回江苏看望父亲。
当天,马军在女儿出门找朋友玩耍时,帮她整理房间,偶然发现女儿书桌内藏有一张叠得方方正正的纸。马军打开随意瞄了一眼,纸上的内容差点让他昏厥,大意是:魏聪吉与马华发生性关系,导致马华怀孕,魏聪吉愿补偿马华6万元……落款时间为1999年,落款人为徐盛英。徐盛英是马军的前妻徐秋英的姐姐,而魏聪吉则是徐盛英的儿子,魏聪吉是马华的亲表哥!更令马军无法接受的是:从落款时间上看,丑事发生那年,马华年仅12岁!
待马华玩耍回来后,马军拿出那纸协议,问女儿是怎么回事。女儿脸色惨白,嗫嚅半晌,才含泪告诉父亲,当年,她与母亲一起寄居于外公家时,和姨妈、表哥挤住在一起。表哥魏聪吉经常拿一些色情书给她看。后来,表哥就要求和她一起……她反抗,但表哥力气大,她就……马军气得脸色铁青。当天,他便带着女儿前往上海,找到了前妻徐秋英。面对前夫的质问,徐秋英犹豫半晌,将12年前的丑事和盘托出……
1998年,在上海与父亲、姐姐一起做生意的徐秋英,与丈夫马军因性格不合等原因离婚。离婚后,徐秋英带着女儿马华,暂时寄居在父亲徐正清在上海的租住处。10月,在徐正清的提议下,由徐正清出资5万、徐秋英出资12万、徐盛英出资8万,在上海长宁区曹家渡买了一套40平方米的住房。因为徐家人全都没有上海户口,只有徐盛英的再婚丈夫顾明亮有,故房产证上,只写了顾明亮一人。
当年,徐盛英与前夫所生的儿子魏聪吉已20岁,正在上海一所大学念大二;徐秋英的女儿马华不满12岁,尚在念小学六年级。因为都是独生子女,又是亲表兄妹,两人平常直接以哥哥妹妹互称。在这间不足40平方米的房子里,祖孙、父女、姐妹、兄妹之间相处融洽,其乐融融。
但这一融洽关系,在1999年10月初被打破。连续几天,徐秋英都发现,女儿会莫名其妙地出现干呕的情况。而且此前半年,马华就已来了例假。徐秋英发现,近两三个月内,女儿的例假似乎停了。结合呕吐之事,徐秋英不免紧张起来,她带着女儿到附近的医院检查。经诊断,马华已怀孕3个月左右!
如雷轰顶的徐秋英,一把抓住女儿的肩膀,摇晃着问女儿:“是不是谁碰了你的身体?你告诉妈妈……”马华哇的一声哭了:“是哥哥弄了我的身体……”徐秋英差点栽倒,女儿嘴里的“哥哥”,显然是魏聪吉啊!他怎能对自己妹妹做出禽兽不如的事!
当晚,当魏聪吉回家后,徐秋英声色俱厉地质问他,有没有对表妹做什么。魏聪吉起初还支支吾吾,徐秋英索性挑明:“你是不是碰了妹妹的身体?她现在怀孕了!”闻听此言,魏聪吉刷地一下跪倒在小姨面前:“小姨,我错了,你原谅我吧……”徐秋英一巴掌打在魏聪吉脸上:“你这个畜生,她是你妹妹啊!”
稍后,徐盛英回到了家中。徐秋英正在气头上,连声“姐姐”也没叫,指着魏聪吉,冲徐盛英说:“你教的好儿子!”随后将情况告诉了徐盛英,并称自己要报警。徐盛英听完后也十分震惊,将儿子甩了两个耳光。打完后,她对徐秋英说:“事情已经发生,我劝你还是冷静一点。这事传出去,不光是对魏聪吉不好,对马华更不好,我劝你别做蠢事!”
就在姐妹俩生闷气、兄妹俩默然不语的时候,徐正清回来了。见到两个女儿一副剑拔弩张的架势,两个外孙也耷拉着脸,徐正清疑窦丛生。在他的追问下,徐秋英将情况道出。徐正清听后陷入长久的沉默。
不知过了多久,徐盛英率先打破沉默:“事已至此,闹开了对谁都不好。魏聪吉做了错事,就得负责。我代表他补偿秋英6万元钱,作为马华的营养费,怎么样?”徐正清终于发话了:“家丑不可外扬,尽量低调处理!”那几天,徐盛英的丈夫顾明亮正好在北京出差,对此一无所知。
就这样,徐盛英亲自执笔,写下了一纸赔偿协议书,表明这笔钱是魏聪吉给表妹马华的补偿,此后两不相欠,不再追究。次日,徐秋英帮女儿在学校请了几天假,带着她在医院悄悄做了人流。
此事发生后,姐妹俩、兄妹俩再挤住在一起,不免尴尬。因此,当徐秋英收到姐姐的补偿款后,便带着女儿从三人合买的家中搬了出来,在附近租住了一套房子。一桩“强奸案”,在长辈们“家丑不外扬”的思想指导下,似乎得到了悄无声息的妥善处理。马华后来上初中,考高中,念大学,然后参加工作;而魏聪吉则在大学毕业后,自己创办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经营得很红火,并于2006年娶妻,次年生子。
谁知,马军的意外发现,令12年前的丑闻曝光。更关键的是,马军不同意前妻与前岳父、前姨姐的“私了”做法,坚持报警。上海市长宁区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立案侦查。
2011年2月底,已经32岁的魏聪吉被警方传唤。起初,魏聪吉不知所为何事。当警方道明缘由后,魏聪吉大呼冤枉。他说,表妹当年怀孕一事确实存在,但他听表妹说过,是她的“一个笔友干的”。民警问是什么笔友,魏聪吉称,表妹酷爱画画,还结交了一批有同样爱好的“笔友”。但警方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这一说法纯属无稽之谈。
在“笔友”一说被否定后,魏聪吉又抛出一个令人咂舌的说法:是马军喝醉酒后,强奸了自己的亲生女儿。为掩盖丑闻,所以让魏聪吉垫背。魏聪吉出于保护表妹的考虑,这才答应帮前姨父马军“圆谎”。但魏聪吉却拿不出任何证据,且警方大量走访知情人,也再次证实“马军酒后强奸亲生女儿”纯属子虚乌有。
为进一步落实案情,警方又找到了徐正清。徐正清是徐氏姐妹的父亲,是一对表兄妹的外公,从任何角度而言,他没有偏袒一方的必要。面对警方询问,徐正清十分肯定地告诉警方,当年魏聪吉强奸马华一事属实。既然如今此事又被揭开,他必须说实话,才能保证事态不会进一步恶化。
徐正清的证词在此案起了关键作用,警方打算终结调查,并向长宁区检察院提请逮捕魏聪吉。徐盛英一边指责父亲偏袒妹妹,一边再呼冤枉,并再次抛出一个“内幕”:徐秋英之所以“诬告”魏聪吉,是为了上海的一套房子!
原来,2006年,徐秋英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发现当年她与父亲、姐姐合资购买的房子,早已转至魏聪吉一个人的名下!徐秋英当即找到姐姐讨要说法,但徐盛英却反过来质问妹妹:“你说房子你和爸爸都掏了钱,但房产证为何没写你们的名字呢?”徐秋英气得半晌说不出话来。当年10月,徐秋英与父亲徐正清联手将徐盛英告上了法院,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就在法院调查取证期间,“强奸案”曝光。基于此,徐盛英与魏聪吉母子认定:是徐秋英为了“霸占”魏聪吉的房子,故意“设局”将他送进牢狱。
既然民事官司与刑事官司有关联,长宁警方索性并为一案,展开更进一步的调查。警方获取了当年徐氏父女三人购房的发票,出资情况说明书等证据,并询问了顾明亮及房管局知情人等关键证人,确认位于上海长宁区曹家渡那套40余平方米的房子,确系徐家父女三人共同出资购买。基于此,案情已经明朗。
2012年10月,长宁区人民法院判令房子的所有权为徐正清、徐秋英、徐盛英三人共有。随后,魏聪吉被长宁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为由提起公诉,并被判入狱。
徐盛英对两案的判决深感不服。2013年5月,徐盛英一纸诉状,将妹妹徐秋英与父亲徐正清告上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对房产纠纷案进行改判。
法院在经过详细的调查后,2013年9月,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9月26日,当姐妹俩在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结束庭审时,在法院5楼的楼道里,爆发了激烈的肢体冲突,徐盛英追打妹妹徐秋英,最终造成徐秋英耳廓挫伤,手指骨折。徐秋英随即拨打110报警,随后姐妹俩被带进虹桥路派出所。10月2日,在警方的调解下,姐妹俩达成协议:姐姐支付2万元作为妹妹治伤的医疗费,并向妹妹赔礼道歉,妹妹徐秋英不再追究徐盛英的法律责任。
按协议,徐盛英应在2013年10月31日中午12点30分之前,先将1万元支付给徐秋英,其余的1万元从当年的11月份开始,以每月500元的数额支付给徐秋英。但是,到了2014年的10月份,徐秋英并没拿到剩下的1万元。因此妹妹徐秋英再次将姐姐告上了长宁区人民法院。长宁区法院在经过审理后认为:因为被告对于原告实施了伤害行为,涉及到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在达成治安调解协议时,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并不违反相关的法律,当事人应该予以履行。由于被告在履约过程中,仅履行了协议中的部分义务,另一部分在一年中并没有履行到位,应承担违约责任。最后法院判令被告从判决生效之时起,在10日内,将另外1万元支付给原告。
2015年1月份,徐盛英又反过来以原告的身份,将徐秋英告上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原判。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并无不当之处,3月,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
在徐盛英与徐秋英姐妹俩拉锯战式的官司中,她们恣意宣泄着对彼此的仇怨,一再透支着早已消耗殆尽的血缘亲情。可她们在快意恩仇的同时,似乎忘记了另一个人的存在,那就是马华。她才是这场马拉松官司中最大的受害者。母亲与姨妈每打一次官司,她的伤疤就被人重新撕开一次,血淋淋地展示在大庭广众之下。她才是最无辜、最需要呵护的人。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耿文秀认为:勇于面对错误、承担责任,才能及时止损,最大程度地减轻伤害,掩盖得越深越久,伤害也就越深。希望人们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徐秋英、耿文秀为实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