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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外部审计师 2024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合称“毕马威”)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师,董事会获股东大会授权确定最终审计费用。公司根据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各方面因素,结合全年最终的审计范围及毕马威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工作量综合确定2024 年度审计费用,董事会同意 2024 年度外部审计师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3,561.6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361.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0万元。
2024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2024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毕马威对本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根据本公司所处行业、
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各方面因素,依据本公司年度审计需
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工作量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毕马威实际提供的审计服务协
商确定最终的年度审计费用。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外部审计师聘用的议案》,批准建议聘任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为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师。
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包括内部控制审计)的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系A+H股上市公司,2023年度本项目的审计及相关服务的服务费用总额(含增值税)为人民币5,900万元整(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30万元),2024年度的审计收费将参考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