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河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和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上海雪代日用化学有限公司、广州市合盛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市品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彩琳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等
12家企业生产的18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
上海市、广东省和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对相关企业进行核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所有化妆品经营企业对上述产品一律停止销售;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对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责令相关生产企业限期改正后可继续上市销售;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涉及的标示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为:
上海雪代日用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琪雪晶灵无暇美白防晒乳和依琳娜水润臻白防护乳;
广州市合盛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市品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品姿防晒霜;
广州市彩琳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彩琳美白保湿防晒露;
广东雅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韩伊美白防晒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