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2016年文化发展统计公报》(简称《公报》)正式发布。《公报》显示,截至2016年末:
31.06万个——全国文化系统所属及管理的文化单位共有31.06万个,从业人员234.81万人;
12301个——艺术表演团体12301个,全年演出230.60万场,比上年增长9.4%;
3153个——公共图书馆3153个,图书总藏量约9.02亿册,全年共为读者举办各种活动140033次,比上年增长22.3%;
44497个——群众文化机构44497个,共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183.97万场次,比上年增长10.6%;
4455.91万件——文物机构8954个,拥有文物藏品4455.91万件,全年接待观众101269万人次;
770.69亿元——2016年全国文化事业费770.69亿元,比上年增加87.72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0.41%,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
2016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深化。出台《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建立明示担保、尽职调查、信用监管等制度,促进公开透明交易。出台《文化部关于推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推动文化娱乐行业建设场所阳光、内容健康、服务规范、业态丰富、受众多样、形象正面的现代文化消费场所。出台《文化部关于规范网络游戏运营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和《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新兴文化市场进一步规范。加强制度设计,构建以“三名单两机制”(黑名单、警示名单和红名单及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为核心的文化市场信用体系。
年末全国文化市场经营单位24.27万家,比上年末增加1.10万家;从业人员160.90万人,增加4.43万人。
2016年,文化部联合有关部门,在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联合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公布26个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名单。推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在体制机制和支持政策方面实现创新和突破。
配合财政部组织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重大项目申报评审,共推荐385个项目,支持金额7.17亿元。推动将文化类项目纳入财政部PPP示范项目以奖代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设施建设PPP模式推广前期工作专项补助支持范围,共有31个文化类项目获得以奖代补资金1.62亿元,拉动投资358亿元。推动将文化旅游基础设施作为投资方向纳入专项建设基金申报范围,截至2016年末,审核通过的专项建设基金支持文化领域资金总额超过130亿元,预计可以拉动文化旅游领域约1000亿元的社会投资。
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方案》,年末全国共有10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0个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和335个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2016年,起草完成《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科技创新规划》,明确提出“十三五”时期文化科技创新工作的基本思路、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及保障措施。深化文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文化馆服务标准》等4项标准成为国家标准,发布《流动图书车载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等5项推荐性行业标准。
2016年,中央财政通过继续实施“三馆一站”免费开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地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等文化项目,共落实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61.03亿元,比上年增长27.7%。
全年全国文化事业费770.69亿元,比上年增加87.72亿元,增长12.8%;全国人均文化事业费55.74元,比上年增加6.06元,增长12.2%。
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0.41%,比重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
全国文化事业费中,县以上文化单位371.00亿元,占48.1%,比重比上年降低了3.6个百分点;县及县以下文化单位399.68亿元,占51.9%,比重比上年提高了3.6个百分点。东部地区文化单位文化事业费333.62亿元,占43.3%,比重提高了1.2个百分点;中部地区文化单位184.80亿元,占24.0%,比重下降了0.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文化单位218.17亿元,占28.3%,比重下降了0.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