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25万元,你能花多久?
两个月!!!别不信~
近日,13岁女孩小苏(化名),以学习为由,用妈妈手机偷偷给自己喜欢的网络主播打赏,两个月就花了25万元。
大年初三(1月30日),家住上海的孙女士打开微信支付功能,却突然发现自己微信钱包中少了2万元。一开始孙女士以为是自己手机遭到黑客攻击,钱被盗刷。谁知一查微信支付绑定的银行卡余额才惊觉,自己的25万元血汗钱竟然也“不翼而飞”了!
孙女士立刻找到自己微信支付的支出明细,发现从2016年12月25日开始,自己的钱就陆续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转给了“腾讯公司”。
孙女士给记者晒的支付账单
通过孙女士晒出的微信支付明细,收款方也明确标写“腾讯公司”,且平均每天都有两三次的交易,最多甚至能达到五次。每次支出的数额不等,最多一次数额竟达到9500元,支出最少的金额也有121元。
钱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转给“腾讯公司”?孙女士夫妇百思不得其解。而13岁女儿的反常表现,让孙女士开始把怀疑的目光转向女儿身上。
在父母的追问之下,13岁的小苏最后不得不承认是自己偷用家长的手机,并通过腾讯《全民K歌》APP购买了大量“K币”打赏给一位名叫“杨光”的男主播,同时也在该男主播的QQ粉丝群中撒了多个红包。然而被问及自己到底给这位男主播打赏了多少钱时,小苏则表示已经记不清了。
截图左侧为主播“杨光”,当时他正在与别人连麦PK
25万元巨款就这么被女儿悄无声息地打赏给了主播,这让孙女士怎么也无法理解。
孙女士告诉记者:“两个多月,我没有收到任何银行的短信提示,可能是被孩子给删了。”孙女士甚至猜测,是这名叫“杨光”的主播偷偷告诉自己的女儿怎么“瞒天过海”的,不然孩子怎么可能知道要这么做,她还那么小。
事情发生后,孙女士没有打骂孩子,而是希望坐下来和孩子平静地聊聊,可孩子的态度让孙女士很不是滋味:“孩子现在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了,但是到现在她也不愿意跟我说她是什么时候认识这个主播的,之前他们到底聊了什么内容?是谁让她打赏的?”
孙女士知道自己的孩子在课余时间会玩手机,她觉得这是学习之外的放松娱乐便没有禁止,却没想到孩子用自己的血汗钱在“疯狂”打赏男主播。
记者打开了腾讯《全民K歌》APP,发现这是一个以唱歌为主要内容的直播软件。两位主播还可以进行“连麦PK”,输掉的一位主播会受到一定的惩罚,所以这也促使了主播之间“拼粉丝”、“拼K币”的较量。
主播“杨光”与小苏的聊天记录
记者在《全民K歌》APP中找到了这位男主播“杨光”。这名男主播平时直播的内容主要以唱歌为主,总共有70多万粉丝,记者在APP栏目左侧的“贡献榜”中还看到了小苏的名字。记者发现“杨光”时他正在直播,甚至在直播中直接开口向自己的粉丝索要各种礼物。
聊天中“杨光”直接要求小苏打赏
记者了解发现,网名为“杨光”的男主播与小苏是虚拟的“师徒关系”。然而这种师徒关系却不是空喊一句“师父”就能解决的,而是需要送两架“飞机”。一架“飞机”需要花费6666“K币”,也就是666.6元,那么这两架“飞机”就要花费1300多元。
通过孙女士发给记者的聊天记录来看,“杨光”经常让小苏“补刀”自己的新歌,也就是要求小苏给自己发“K币”,甚至一次开口要两万。
据统计,小苏在男主播“杨光”身上共花费人民币21万余元,同时也在他的QQ粉丝群中发了4万余元的红包,总共花费25万多元。
据了解,孙女士和丈夫并没有给小苏每月定额的零花钱,而是小苏缺钱就会找家长要,但并未出现一些过分的要求。孙女士表示:“孩子一直和我们生活在一起,而且平时也比较听话懂事。我们虽然工作较忙,但可以说对孩子的关心从来都没有忽略,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让我们很震惊。”
面对消失的25万元,孙女士夫妇也一筹莫展,最终决定报警。
记者从上海市松江分局泗泾派出所获悉,小苏及母亲确实于2017年2月3日前往该派出所报案。
后经民警了解,报警人小苏在“全民K歌”直播平台是主动送礼物给男主播的,期间并未发生任何诈骗行为,所以公安机关并未受理此案。此外,泗泾派出所民警也表示,他们受理的案件中网络和电信诈骗比较多,但是在平台上打赏的方式并不多见。
不构成诈骗,公安机关没有办法受理,25万元巨款到底能不能追回成了一个大难题。
今天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北京市高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洪涛。郑洪涛认为这类事件的确不构成刑事案件,而是一种自愿的民事行为,应通过民事途径进行解决。
此外,郑洪涛还向记者解释,由于小苏未满16周岁,仍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其行为现在远超过自己的认知,可以通过法律做无效认定。从法律角度来讲,类似事件一旦发生,未成年人未经父母许可所进行的大额消费是可以追回的。
小苏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是可以认定小苏这种打赏花钱的行为为“无效”,以此追回这笔“巨款”。不仅是小苏这种“打赏”的钱可以追回,郑洪涛律师称,任何未经所有权人认可进行的大额消费,所有权人完全可以不认可、不追认这种民事行为。
郑洪涛同时还强调,对于未成年人的金钱管理,家长应尽到自己的监护职责。例如,大额钱财、银行卡密码、微信支付密码等,尽量不给孩子掌控的机会。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未成年人偷偷用父母的钱打赏主播的行为还真不少见。
2016年4月8日,福建省12岁的男孩小林(化名),为讨自己喜欢的主播开心,偷拿母亲手机充钱购买昂贵的虚拟物品送给主播,一个月花了近3万元。直播平台经过核实,确认小林的账号最近有相应购买记录,便将全款退还。
无独有偶,2016年10月7日至11月27日,浙江丽水14岁的男孩小明(化名)打赏5名游戏主播为其代玩手机游戏,共计花费3万余元,直至刷到储蓄卡只剩下一毛五才停手。小明称,父母上班忙,根本没时间管他,所以他经常只能一个人玩,“只有游戏才能让我快乐。”
就大量出现在未成年人身上的这种行为,记者联系到了天津市体育学院心理学教授戴军。
戴军表示,孩子的行为属于追星行为,在网络大时代背景下出现这种行为有两个原因。首先是父母的原因,如果孩子缺少父母的陪伴,或者家庭氛围不好,孩子就会出现这种超出常理的行为。其次现在的孩子是网络时代的“原住民”,孩子在现实生活中得不到的,可以通过网络实现,网红有令人羡慕的外表或者才艺,通过打赏礼物能够得到网红的嘘寒问暖、直接地互动……这些都会给孩子带来获得感和满足感,而孩子可以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打赏那么多钱,父母必然疏于管理和关心。
戴军告诉记者,家长在家庭教育中最重要的不是指导或严厉的批评,而是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并且要用实际行动去关爱孩子。戴军说,每个人生下来都离不开人情关系,父母关系、朋友关系、同学关系等,都是生活成长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作为父母要根据自己孩子实际情况,用实际行动适度的关爱孩子,不能过于严厉,也不能过去放松,为孩子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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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晓蕾
实习记者:刘一荻、刘华龙
本期编辑:石玲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