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人类学家克利福德·格尔茨(Clifford Geertz)出版了《文化的解释》。1975年4月,凯瑞(1975a)发表了一篇评介这本名著的书评,并在书评中首度提出了著名的传播仪式观和传递观。他指出,美国学术界的传播观是传递观,“欧洲学术界的主流传播观是仪式观”,《文化的解释》则是“欧洲重要学术思想进入美国一条
大道”。同年12月,凯瑞(1975b)再度发文阐释仪式观和传递观,但在此文中,
传播仪式观不再是欧洲的学术观念,凯瑞指出,此观念源自美国哲学家约翰·杜威(John Dewey)。二文后来都被凯瑞收入论文集《作为文化的传播》,后发表的论文是第一章,先发表的书评是第二章。为了让相互矛盾的两篇文章和谐相处,凯瑞删除了书评中所有提及“欧洲仪式观”以及马克思主义的内容。他还对书评做了“去书评化”和“去格尔茨化”改编,即增添论述传播的内容,援引原本没有援引的学者,修改或删除可能让人联想到格尔茨的文字。比较“夸张”的一例是对格尔茨的一段话做了一些修改,加上了“传播”一词,并删掉了格尔茨的名字以及书评中原有的引号。在第一章中,凯瑞也将格尔茨的一个观点改成“我想要提出”的观点。
凯瑞这一番改编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将源自欧洲、基于格尔茨思想的仪式观变成由他从杜威思想中发掘出来的、更容易被美国学界接受的本土仪式观,但从格尔茨跳到杜威带来了一个矛盾:为了支持仪式观和文化研究,凯瑞对传播学行为主义学派发动了攻击。在攻击中以格尔茨思想为矛是可行的,因为他本来就不欣赏那种寻求规律的行为科学,但换成杜威思想则有些“尴尬”,因为实用主义者大都崇尚科学,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也不例外。
1978年,新当选为美国新闻教育协会(AEJ)主席的凯瑞(1978)发表演讲说:“如果你无法将骷髅挪出柜子,就应该想办法让它跳舞”(萧伯纳语),意思是美国新闻教育界有一个污点——信奉那种只维护商业利益的新闻专业主义,与其遮遮掩掩,不如想办法改造新闻专业主义,使之转向公共利益。在探讨如何“让骷髅跳舞”之前,他提到了杜威和李普曼的著作,不过未置褒贬。同年,舒德森(1978a)发文称,杜威等社会学前辈都推崇大众传播,但有一些社会学家过于看重“对话”(conversation),忽略了大众传播的作用。此后不久,他出版了自己的博士论文《发掘新闻:美国报纸的社会史》。此书多次援引李普曼,并称他为“客观性理想最睿智、最有影响力的代言人” (Schudson,1978b:151)。
1979年,哲学家罗蒂(Richard Rorty)因出版《哲学和自然之镜》而成名。他被一些学者视为杜威的继承人,但他并不像杜威那样推崇科学,相反,他力图“颠覆科学作为理性事业的根基”(马莉,洪晓楠,2015),并提倡通过连续不断的、以种族中心论为前提的对话来推动人类进步(王振林,梅涛,2017)。1981年,凯瑞(1982a)通过援引罗蒂的观点和借鉴他的“话语策略”——强势误读、再描述、平行对照(张雅卿,刘亚猛,2018),讲出了一个故事:杜威曾与李普曼有过“冲突”,前者支持民主,厌恶以科学、客观之名谋私的专家(“科学问题”得以解决)并推崇对话,可以被视为“批判研究”的代表。后者有反民主倾向,支持专
家执政,认为只有专家才能掌握真相,是传播学“行政学派”的代表......他的结论是,学者们应该“紧跟他(杜威),当然也应该相信他”。
1982年,讲完故事的凯瑞(1982b)为4年前出版的《发掘新闻》写了一篇毫不留情的书评。他指出,此书只发掘了新闻客观性,却要叫“发掘新闻”,时间跨度只有一百多年且只论及纽约地区的报纸,却要叫“美国报纸的社会史”。他似乎是在说,社会史应该是法国“年鉴学派”所倡导的长时段的整体史。他或许可以加一句,此书十分关注报社老板和名记者,也不是那种心系社会底层的、在当时的美国颇受欢迎的社会史,但他没有多费笔墨,因为他认为名不副实只是次要缺陷,主要缺陷是此书后半部分仅关注公共关系行业和所谓的 “批判文化”,无视20世纪初期的“阶级与地位冲突”。他指出,在那时,以李普曼为代表的专家阶级登上了历史舞台,他们为科学和客观呼与鼓,把自己描绘成科学和客观的代言人,是为了获得管控社会的合法性。舒德森(2009)称,看到这篇书评以后, “我开始与吉姆争论”。
凯瑞的批评与舒德森对李普曼的推崇有关,也可能与一股学术潮流有关。20世纪80年代初,以马克思主义为思想基础的英国文化研究正“登陆”美国,而这可能对力图打造美国版文化研究的凯瑞产生了一定影响。他(1982a)曾在1981年的演讲中指出,杜威“没有认识到阶级、地位、权力在传播中的作用”。在书评发表后不久,他所在的伊利诺伊大学举办了长达一个月的“马克思主义与文化的解释”研讨会,斯图尔特·霍尔(Stuart Hall)等英国文化研究学者与会。凯瑞没有在会议上发言,但发文称,杜威以及芝加哥学派都不够重视权力问题(Pooley,2016:168,170)。
不过,如他所言,《发掘新闻》的后半部分的确未对“专家阶级”及其权力的探讨。在此书结尾处,舒德森(1978b:193-194)提到了美国新闻业“以客观之名行武断之实的惯例”,但没有提出解决方案,只是告诉读者明天或许会更好。这种不寻求变革的态度,用席勒(Herbert Schiller)的话来说就是“为现状说抱歉,却袖手旁观”(冯建三,2010)。在此之后,或许是为了驳斥凯瑞,舒德森(2008a:94,108)变得更为保守,从对美国新闻业的现状说抱歉变成为之辩护,开始讲述“为什么民主需要不可爱的新闻界”和杜威、凯瑞厌恶的专家,为什么不需要他们所倡导的对话。
凯瑞讲述李杜之争是为了给他所倡导的美国文化研究提供支撑,但在讲完故事以后,或许是因为从格尔茨到杜威再到罗蒂的转变让他的学说分裂成几个碎片,无法自成一体,他逐渐放弃了对文化研究的探索。按胡翼青和吴越(2014)的说法,
由他主导的“文化研究本土化运动”也没有取得“真正的成功”。不过,他倒是成功地将“李杜之争”推销出去了,让不少美国传播学者对这场20世纪初的争端产生了兴趣,例如约翰·彼得斯(John Durham Peters)曾发文探讨李杜之争并对李普曼做了“最恶毒的抨击”(Tell,2013)。李杜之争之所以引发美国传播学者的热议,当然不只是因为有凯瑞的引领,还是因为李杜均为美国思想家,而且他们所论之事与新闻传播有关且不涉及阶级斗争、经济制度,通过分析这场争端建构出来的学说,容易获得美国主流传播学界的认可。
凯瑞去世后不久,舒德森(2008b)发文称李杜两人并未展开“辩论”,甚至可能没有展开“交流”或“对话”。笔者认为,此说有武断之嫌。虽然李普曼和杜威没有展开过针锋相对、你来我往的“辩论”,但在传播与民主关系问题上,两人确有分歧,正是因为有分歧,学者们才能跟随凯瑞继续讨论。其实,舒德森(1998:192,212-214,310-312)自己就曾在1998年出版的《好公民:美国公共生活史》中用了不少篇幅讨论“20世纪20年代的李普曼—杜威辩论”“两人的讨论”“杜威(对李普曼)的回应。他的结论是,杜威不同意李普曼提出的“专家民主”,但未能做出有力反驳,只不过写了一堆“让人抓狂的车轱辘话”作为回应,而“李普曼是正确的:如果民主需要公民无所不能、无所不知,就注定会失败”。
分析同一件事,援引相同文献,得出的结论却截然相反,这让人不得不怀疑舒德森和凯瑞预设了立场,以至于持论不公。彼得斯在批评了李普曼之后发现,李杜二人并非“非黑即白”,于是改张易调,发表了《杜威为什么不是完全正确,李普曼为什么不是完全错误》(Peters,1997)。把已故先贤搬出来,对其学说做一番选择性解读并使之成为自己的学术主张的代言人,或可被称作凯瑞所说的“让骷髅跳舞”,而舒德森与凯瑞在探讨李杜之争时所做的,是只让一个骷髅跳舞,把另一个塞回柜子里。
舒德森的文章发表后,一些美国学者跟随他的脚步对凯瑞提出了批评。詹森(2009)直言不讳地指出,始作俑者就是凯瑞,是他编造了一场并不存在的“辩论”。杰斐逊·普利(Jefferson Pooley)则称,詹森的说法“令人信服”(Pooley,2016:40)。
当然,不是所有的学者都认可凯瑞虚构李杜之争一说。拉科(2015;2018)曾两度撰文为凯瑞正名并痛批舒德森,但她也许把子弹打偏了。她力图证明李杜二人展开过针锋相对的辩论,而且李普曼就像凯瑞所说的那样是一个反民主的人,但找到的大都是旁证且数量不多,说服力不强。与舒德森、詹森指责凯瑞编造李杜之争文章相比,拉科的文章被引用的次数很少。
至此,舒德森已在这场学术争端中占据上风。这不只是因为凯瑞编造李杜之争一说广为流传,还是因为舒德森对凯瑞提出的一些批评深中肯綮,获得了不少同行的认同。除此之外,可能还有两个原因。一是凯瑞树敌过多。为了支持文化研究,他不仅对“卡方人”发动了攻击,还把战火烧到了“绿眼罩”人身上,新闻学者的批评接踵而来。宾夕法尼亚大学传播学院教授芭比·泽利泽(Barbie Zelizer)写道,“新闻学和文化研究有冲突......在一股自以为是的风潮中,真相、事实和现实被视为研究中的经验主义害虫......”(Zelizer,2004)二是传播环境的变化和一些政治现象、事件的出现让舒德森支持新闻专业主义的学术主张更容易获得认可。“特朗普现象”和英国脱欧带来了对“民粹主义”的担忧,也降低了参与式民主理论的吸引力。社交媒体的兴起、传统媒体的衰落以及“后真相时代”的到来则让一些学者对当前的传播状况忧心忡忡。于是乎,曾将杜威称作“我的英雄”并痛批主流媒体的纽约大学新闻学者杰伊·罗森(Jay Rosen)开始密切关注主流媒体,并将人民信任特朗普而不信任主流媒体列为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Rosen,1999:19;Rosen,2018)。2014年,荷兰格罗宁根大学举办了一场名为“不可爱的新闻界”的舒德森思想研讨会,英国政治传播学者布莱恩·麦克奈尔(Brain McNiar)等人参会。几年后,麦克奈尔改编并发表了自己提交的会议论文。该文称,在后真相时代,舒德森所关注的新闻客观性至关重要,新闻机构若以客观为准则和追求,就能将自己与互联网上的信息提供者区分开来(McNair,2017)。
听闻舒德森即将出版新书《为什么新闻业依然重要》(
Why Journalism StillMatters
)。从标题来看,他可能是要再度为传统新闻业和新闻专业主义辩护,但与其揣测未刊之论,不如先看已付梓的《知情权》。
2013年,一位美国学者发文称,李普曼所说的专家以及文化研究的主要任务都是政治世界的“去自然化”(denaturalization),传播学者应该重温李普曼对传播和专业技能的论述,通过“重造”(reinvent)李普曼来推进美国的传播和文化研究 (Tell,2013)。不知为何,此文很像为2年后出版的《知情权》而写的序言。
舒德森(2015:1-3)在《知情权》开篇之处就做了为政治常识“去自然化”的工作。他指出,当代美国人自以为从建国之日起人民就拥有知情权,实际情况是,一直到20世纪中期,才有人开始为这种权利鼓与呼,到了60年代以后,“知
情”才逐渐成为一种政治权利。接下来,舒德森深入分析了与知情权相关的一系列法
律、政策的出台过程及其作用,但他(2015/2018:1)在中文版序言中告诉读者, “知情权的兴起”这个名字是编辑起的,他“一直未把‘知情权’当作此书的主题”,他“认为自己是在探讨一股关于‘开放’的文化潮流”或透明文化。的确,除了探讨法律,他也讲述了一些社会文化现象,例如医生对病人坦陈病情、梦遗成为儿童读物的话题,用以证明美国社会在这段时间变得更加开放。此后,舒德森用了很长的篇幅讨论美国的政治制度,阐释他的民主观并提出了一套民主理论。
此书或可被视为《好公民》的续篇,因为它不仅延续了《好公民》对于公民权利的探讨,还致力于回答《好公民》的遗留问题:“监督员公民”何以可能。《好公民》(1998:311)指出,当代公民“可能”比以前的公民更了解情况,所以不必积极地参与政治活动,只用监督政治环境,在发现问题之后才采取行动,而这种公民就是“监督员公民”。那么,当代公民为何能够知道得更多?发现问题之后如何解决?此书给出的答案是:第一,当代美国公民不仅可以查看新闻报道,还拥有知情权,可以直接向政府和公司索要信息。第二,现在的新闻报道比以前任何时候都好,更具解释性、批判性。第三,若公民没有能力或兴趣去找寻和分析信息也不用担心,现如今的美国有很多“政治观象台”,例如公益团体、学会、智库以及政府内部的自查机构。这些“政治观象台”既可以为官员、公民、记者收集和分析信息,也可以代替公民监督政府和新闻媒体。第四,有知情权的公民和“政治观象台”可以对政治世界进行全年不断的监督,并可通过喊话、起诉、发起政治运动、“吹哨”等活动向政府和企业施压。舒德森(2015:234,277)总结称,美国以及其他一些发达国家已经进入了澳大利亚学者约翰·基恩(John Keane)所说的“监督民主”时代——选举时有时无,监督全年不断。他认为这是了不起的成就,所以“我们应该停下来,看看花儿有多美”。
显然,政治观象台是监督民主的重要支柱,可以替“幻影般的公众”监督政治世界,没有这种机构,监督民主恐难以为继。舒德森(2015:256)没有忘记将功劳归于李普曼,他指出,李普曼在1920年的《自由与新闻》中提出了建立政治观象台的设想,现在这个设想已成现实。在政治观象台中工作的人必然是某种类型的专家,强调政观象台的作用,也就是在强调为什么民主需要专家。可是,他(1998:312)曾在《好公民》中指出,李杜二人都未能提供“让民主和专门技能相互协调的方法”。而且,在《自由与新闻》中,“政治观象台”一词只出现了一次(Lippmann,1920:94),李普曼后来出版的著作也未提及,舒德森则在自己的很多著述中论及政治观象台,还发表了以此为主题的论文(Schudson,2010)。为
了避免被扣上“过度解读”的帽子,舒德森(2016)在前文提到的“采访”中借李普曼之口解释说,李普曼后来没有谈及政治观象台,是因为他被公关人员造成的不良影响吸引,转移了注意力。
舒德森将李普曼树为旗帜的目的是什么?若把拉科的檄文和那篇《知情权》的“序言”结合起来看,可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舒德森意欲推出一个“李普曼版文化研究”。但是,舒德森未在《知情权》中提出一套新的文化研究学说,而只是在借李普曼之名阐述自己的“民主现实主义”观念。虽然他(2015:18)在书中指出,知情权或透明文化的兴起指向雷蒙德·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所说的“情感结构”,但此书应该是“对文化的研究”,而不是“文化研究”。
那么,舒德森是如何对透明文化做研究的呢?他(2015:16-17,263)指出,为了“书写文化的历史”,他“将特定的个体、制度、事件作为主要议题”。他还说,“事件虽无法预测但不容忽视......个体的人格也十分重要”。的确,此书用了不少篇幅探讨“特定个体”如何推动与知情权相关的立法活动和改革(事件),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制度),掀起追求公开或开放的文化潮流。舒德森对于个体和事件的重视或与美国“历史社会学”轻视社会结构对个体的制约,强调社会行动者的能动性和历史事件的“或然性”的新潮流有关(郦菁,2016)。与追逐这股潮流的历史社会学家一样,为了离马克思主义远一点,舒德森拒绝用“阶级斗争”“权力结构”“政治运动”等概念分析历史。他(2015:25,101)认为透明文化的兴起与20世纪60年代的民权运动、反战运动、学生运动没有关系,“日常政治、日常活动中的偶然事件”以及美国的两党政治则是透明文化兴起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