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王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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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论文》第71期 吴彦:我与学术的缘分——一段反思录

王雨磊  · 公众号  ·  · 2018-07-17 21:11

正文

【作者简介】 吴彦,浙江温州人,现为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晨晖学者。2012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12-2014年分别在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和复旦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2018.3-2019.3牛津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跟随John Finnis研习自然法。研究领域为法哲学、政治哲学与宪法理论。著译有《法、自由与强制力:康德法哲学导论》(专著,商务印书馆2016年),《日常法理与政治意志》(专著,上海三联书店2016年),《康德:权利哲学》(译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实践理性的第一原则》(译著,商务印书馆2015),《权威的性质与功能》(译著,商务印书馆2015),《自然法理论》(译著,商务印书馆2016),《人权与自然法》(译著,商务印书馆2019年待出)。主编丛书“自然法名著译丛”(商务印书馆),“政治哲学名著译丛”(商务印书馆),“法哲学名著译丛”(商务印书馆),“德意志古典法学丛编”(知识产权出版社),“法哲学与政治哲学文丛”(中国法制出版社),创办并主编《法哲学与政治哲学评论》(辑刊)(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写在前面】 近日《学术与社会》的雨磊兄邀我撰写一篇有关博士论文写作经历的文章。我思前想后,想想论文的写作已是6、7年前的事情了,而现在自己不仅在学术的方向上还是在研究的旨趣上与之前相比都已有所变化。因此,围绕着博士论文的写作而去撰写一篇多少有些回忆性质的“回忆录”似乎显得有点多余。不过,如果撇开那些已发生变化的被自己作为研究对象的素材,而仅只着眼于自己一直坚守的学术道路和学术路向以及对于学问的基本看法,或许去撰写一篇“反思性”的“反思录”还是有些许意义的。这不仅是对于我自己的检讨,也是对于晚后我要继续走的路的一种检视。如果“反思”是一名学者理应不断予以践行的活动的话,那么撰写这样一篇文章不仅不会显得多余,甚至可能是有必要的。

一、“早熟”的中学时代

现在大学里流行着一种在我看来多少有点荒唐甚至可能有害的观点,认为本科生没有足够的能力去接受一些抽象的理论。这个倾向在本科法理学教学中尤其明显。所以,老师们越来越多地避开去讨论纯理论的东西,不是通过案例就是通过故事,试图把抽象的思想变成一个个鲜活的事例,以便让学生更易于去把握。我们不能否认这样一种初衷的善意,我们也不能否认作为一种方法,它的可采性。但这样的倾向已越来越多地使课堂变得没有挑战性,进而越来越遗忘教学所应保持的那种必要的 张力 ,从而把学生往上 提拉 ,而不是让它变成一种迎合学生趣味的无任何挑战可言的 听书般的享乐 。同时,就我自己的经历来讲,一个正常人的抽象思维能力以及他的最基本的思辨能力在中学时代其实就已经开始萌芽了。如果我们说我们在中学时代就能应付那些现在我们都已无法再去解答的数理化问题,我们有何理由说那些抽象的哲学思辨无法为他们所接受呢?我一直觉得,教育和教学就是妥切地助推着我们 内生的思辨能力 向它原本所应具备的那种 规模 自然的生长开来,虽然不能过早及过劳地去开发它,但同样重要的是,也不能过迟或放任地不理睬它,不然,它就会萎缩和败落。

对我个人来讲,与学术和思想的最早的接触,或许就是在中学时代。不管那种寻求思想或学术的动力是起因于某种困惑或迷茫,还是起因于想克服这种困惑或迷茫的冲动。总之,在自己的记忆中,那个时期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心灵深处的“躁动”,因为对于那个年龄的任何人来讲,未来总是充满着无限的可能性,你所迈出的每一步都会塑造并决定着你以后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我向学术和思想迈出的最初的一步是我对于“严肃生活”的体认。记得一次班主任在讲台上讲了一个笑话,全班同学都开怀大笑,而当我正张开嘴巴准备发笑的时候,却被一种莫名的感受打断了,并牵引着自己发出这样的疑问:“我们为什么笑呢?这真的有这么好笑吗?”那是我第一次体会到在日常生活背后的那些“不日常”且“严肃”的东西。当我们把自己从这个日常背景中抽离出来,并把自己放置在一个外在的视角上的时候,我们会发现我们的生活其实充满了很多值得怀疑的东西。我们总是把日常看成理所当然,你只要循着“大流”跟着走就行,无需“费力”地思考。在某个可以随波逐流的地方,作这样一个“奴隶”其实是最快乐的事情,因为这不需要任何额外的思想劳作。而如果你要走出来重新思索一番,想想你为什么要笑,为什么要有这个举动,为什么要去作这个事情。那么,你不仅会体会到那种随波逐流式的“庸俗”,也会体会到“作一个不同于他们的人”的自豪感。恰恰是这种自豪感刺激着自己去找寻那些与这种体验相吻合的东西,并尝试着以此来“驯化”自身。

我父亲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尽管在政府部门工作,但却与现在很多常见的公务员不同,对于老师和对于书籍有着一种特别的尊重。我总觉得他在骨子里是一个读书人,如果不是当时的家境或是由于社会的风气,他原本应该也会走上读书人的道路。所以,那个时候,我们家里就藏有好一些书。尽管我父母从小到大在学业上从来没有怎么管过我,但看到我经常翻阅这些“课外书”,也会说上一番,认为这是“不务正业”。所以那个时候,我总是把书偷偷地从书柜中翻出来,然后藏到自己的抽屉里,关上门,一旦听到敲门声或走路声就急忙把书放回去。记得那时看了不少书,不过很多书并不对自己胃口,而真正触动自己心灵的正是那些与自己所寻找的“严肃生活”相吻合的有关修身养性的书籍,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围炉夜话》、《菜根谭》和《呻吟语》。尤其是最后一本书,我几乎花费了一整本笔记本的篇幅把那些在我看来写得深刻的语句誊抄出来,并时不时地去回味并以此自省。在这里,让我感受到的不是“知识”的“快乐”,而是那种因为把言辞作为自己的生活予以践行而让自己的“心灵”变得越来越“安静”的“幸福”。所以现在我重新回想起来,自己后来对于中国古典思想所一直保有的亲切感以及对于那种只是把学术作为知识看待(当然其后果就是很容易会背离学术的初衷)的做法的拒斥,不能不说都是那时所种下的种子。

二、“叛逆”的高中

如果说初中对于学术所抱持的还只是一种“感觉”的话,那么对于学术的真正的认识就是在我的高中。高中三年,对我自己来讲是个“叛逆”的三年。其他同学一般都是顺延着学业很正常地前行着。而就我自己来讲,所走的很大一部分是跟他们不一样的路。

因为我家住的并不是县城,所以到了高中我就跟另一个同学一起租住到了学校旁边一户人家家里。也正是因为是县城,所以也就多了很多文化设施,尤其是有了书店,各式各样的书店。记得那时自己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逛书店,几乎每隔一天就会去,与其说是为了看书,不如说是为了买书。最开始买的是当时非常流行且作为畅销书销售的《苏菲的世界》、《时间简史》等等。但一段时间之后所有这些就都被我抛弃了。我觉得那个时候自己有着一种强烈的求知欲,对于书籍的期待已不像初中那样希望它可以打动心灵,而是急切地想看一些更“高深”的书。不管是数学、物理方面的还是其他方面的。在课业之余,我开始自学大学的数学和大学的物理,尤其是微积分,那时发现用微积分解答高中的一些难题几乎一步就可以完成,所以那时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还要用其他那些费力的求解方法而不学这种更“先进”的东西。不过这方面的学习也给自己在这两门学科的学习打下了很好的基础,以至于后来在学业上的荒废没有让自己考不上大学。

真正开始改变我的学习轨迹的是我开始接触到当时中国学界一批学术中坚撰写、编辑和移译的作品。在一次逛书店的过程中,无意中抽出一本灰色封面的书籍,看着名字极其古奥——《胡塞尔的现象学与熊十力的新唯识论》。翻看之后,根本看不懂,不过却已感到自己要找的就是这类书。此后便开启了自己狂热的学术阅读。当然,那个时代既没有现在方便的网络购书,也没有可查阅的书目清单,而且更现实的是,在这么一个小县城里,怎么可能会有老板去购置那些没几个人会阅读的哲学书籍呢。不过让我感到庆幸的事,在这个四面环山,交通不便的小县城,确实有这么一个“前卫”的书店,它的老板原是一个老头,后来由他的儿子和儿媳继续经营,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年轻的老板特喜欢购置一个名叫“刘小枫”的人的书,不管是他写的还是他编的还是跟他有点沾边的,他都会购买个一两本过来,当时说是在上海那边比较流行。所以当时,由刘小枫和甘阳主编的一些刚刚出版的书就开始进入我的视线,其中有北京三联出品的“学术前沿译丛”和“社会思想译丛”,当中有法国年鉴派的三卷本的《家庭史》、吉登斯的《社会的构成》、埃利亚斯的《文明的进程》(第一卷)、舍勒的《价值的颠覆》,布罗代尔的《资本主义的动力》,詹明信的《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同时上海三联出品的一套“二十世纪人类思想家文库”也同样吸引着我的视线,但是好像还没出几套,但从书的勒口处,我已得知了很多重要的人物(不过后来也只是出了几种就没有再继续了)。印象最深的是购买上下册的《海德格尔选集》。因为当时父母给我的零花钱并不多,而这套书则需要70多块钱。来回书店好几趟也没下决心购买。后来是我的姑妈给了我钱,大中午冒着大太阳就直奔书店把书买了回来。除开这些翻译的作品外,还有另外两套国内学人撰写的学术丛书让我印象深刻,一套是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当代中国哲学丛书”,对我影响至深的是之前提到过的张庆熊先生撰写的那本胡塞尔,还有就是张汝伦先生撰写的《历史与实践》。在最开始的时候,我几乎是每天早晚都捧着张的《胡塞尔》一书,琢磨其中出现的各式各样从来没有看到过的术语以及那些有关意识的奇怪但又有意思的说法。而张汝伦的这本《历史与实践》则是在我稍晚之后购买的,或许那个时候也是刚刚出版。张书对于一些核心概念——诸如理性、实践——的梳理以及对一些核心人物——诸如康德、伽达默尔——的处理让我印象深刻,而且书尾大量的外文参考文献让自己悠然产生想以后也模仿之的冲动。《历史与实践》一书,我从高中开始看一直到大学,翻看过不知多少遍,有些纸张都被自己翻破了,不仅被作者的博学所折服,更是觉得学问就得这么做。不过,后来我才从孙周兴老师的一篇文章中得知这书的大部分内容是从德文版的《哲学历史词典》抄录的。这不免让人感到有些唏嘘。不过对于年轻的我来讲,这却是一段非常美好的阅读经历。另外一套让我印象深刻的丛书是北京三联的“哈佛燕京丛书”。当时我把所有能买到的都买了,尽管没几本,而且当时最想买的倪梁康先生的《现象学及其效应》一直没买到,只是后来到了杭州上大学的时候才买到。不过让自己着迷且真正进入到语境中去的则是杨国荣先生当时刚刚出版的《心学之思》。记得当时看书的状态是真正入局了,是整个地被吸引进去了,现在想来,或许这种迷一般的感受是对于初中阅读经历的一次升华。让原本懵懵懂懂的感觉有了一个可用规范用语述说出来的机会。

高中时期对于学术的全面接触让自己有了基本的人生路向,那就是想着以后做学问。这是一个坚定且再没有被改变过的决定。而那时,那种不想把过多时间投放给“考试”和不想为了一个“好结果”(考上好的大学)而浪费大量原本可以阅读思考的时间的“吝啬”和“倔强”也让自己在后来的人生道路上吃了不少“苦头”。

三、“不得门径”的大学

因为花费在学术阅读上的时间过多,以至于自己的成绩直线下滑。在面临考不上大学的尴尬境况,并在经过家人和班主任的劝服之下,自己做出了妥协。在高三这一年,我把精力又重新放回到了考试上。不过荒废的课业并不能马上都能补回来,最后是跌跌撞撞地考上了大学。不过所幸的是,那个时期尽管大学已经开始扩招,但校园却还尚未跟风式地搬迁。所以我的学校还是留在了文教区,距离当时的浙大文科主要校区——西溪校区(原来的杭州大学)并不远,隔着两条街,骑个自行车十分钟就到了。所以我的大学基本上是在宿舍和西溪校区之间度过的,上他们的课、听他们的讲座,俨然把自己看成了浙大的学生。本世纪初的中国学术界,总体的气氛还是不错的,那时还没有流行我们现在各式各样的考核,各种各样的评审。老师们没有必须要作的课题,也没有必须要发的论文,发布CSSCI目录的南京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也是刚刚成立,更是没有产生像现在这种支配性的力量。所以当时的学问还是非常“潇洒”的。记得一次听孙周兴老师的讲座,当他披着一头长发出现在讲台上的时候,坐在报告厅下面的女生都惊呼起来,原本拟好的有关尼采的讲座,也是被他临时换成了讨论存在问题,而且后面讲着讲着就整个人坐到了讲台上。这种潇洒和轻松可以被看成是当时中国学术总体气氛的一个写照。

而就我个人来讲,大学是高中的一个延续,让那种强烈的求知欲在宽松的学业之余得到充分的释放,罗马法和民法是当时学习法律时的最爱,而在哲学上,现象学仍然是当时自己最感兴趣也是最想弄明白的东西。不过,随着阅读量的增大,以及阅读哲学作品时的半懂不懂,让自己内心逐渐生发出“焦虑”和“恐慌”。这是一种“游离”在学术之外的感觉,想进又不得而进。那时有着各种各样建构哲学体系的想法,暑期之余就开始撰写一些文稿,记得那时还写了一个好几万字的《法哲学》,把哈特、叔本华等等的一些东西糅杂在一起。不过这样的作法即便在现在,在我们所发表的很多学术文章中亦不少见。中国学人在研究西方学问时有一个在我看来最致命的问题,就是喜欢在尚未“吃透”文本和思想的情况下就冒然地发表“感言”,或者更为致命的是,他们根本不在既有的讨论语境中去讨论问题,而是任由自己随意发挥。比如我所熟悉的对于康德法哲学的研究,其实西方康德学界在晚近几十年内,已经形成某些基本的问题,并且在这些问题的基础上也已形成一些基本的“争点”,对于这些争点的澄清、论证和推进,甚至在推翻之前争点的前提下开设新的争点理应构成我们研究康德法哲学的基本路径,但是,目前我在很多期刊上所看到的有关康德法哲学和政治哲学的论述,基本都是在自说自话,或是根本不熟悉西方康德学界已经说了什么,或者根本没有读过相关文献,在对之一无所知的前提下,便“大胆”地发表各种“宏论”,这不仅是幼稚的,更是危险的,而这样的学术,我们很难说这是有“根”的,而没有“根”的学问,你把它“做出来”,其所代表的顶多只是你的一种“感想”而已,而根本不能作为一个构成“学术传统”的“一环”而推进下去。对于这种现象,我所能给出的唯一解释就是,阅读和爬梳大量文献实在是太耗费时间和精力了,这不仅要求你要广泛和深入地阅读原著,梳理各种不同的线索,比较各种不同的说法,而且还要求你要广泛地阅读大量的二手研究文献,细致地梳理重要学者的观点、论证及可能的问题。而对于中国大部分学者来讲,这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他们喜欢干的就是从中获得“灵感”并将之表达出来,从而在那“博学”之中展现那所谓的“才华”。我在大学期间所强烈感受到的“游离”于学术之外,想进又不得而进的那种“焦虑”、“不满”乃至内心“发慌”式的“危机”让我深刻地感到“灵感式研究”的巨大问题。而这便迫使自己将分散的精力集中起来,去专研一个东西。而这样的专研,真正地开始则是在大学毕业之后考研的那一年。

因为考研的时候,为了提升英语,我专门购买了一套当时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影印的费吉思编译的四卷本的《神学大全》,作为阅读和翻译练习之用。记得自己当时除了翻译《神学大全》的一些篇章之外,还把阿奎那早年亚里士多德哲学味甚浓的《自然原理》一文也译了出来。并从阿奎那的诸多论述中,弄清楚了自己之前在阅读哲学作品时碰到的一些问题,包括他以action来理解being的作法,让我看到了海德格尔的影子。这样的翻译、专研并由之而获得的解答在一定意义上让自己模模糊糊地感受到了一种做学问的基本方法,同时也给自己种下了后来对托马斯派哲学持续且浓厚的兴趣。而这个兴趣在后来正式的研究(康德)之外从来没有中断过,尤其是对于菲尼斯(John Finnis)的研究,可以说是这种兴趣的一种自然的衍生。尽管这样一段研读经历让自己有所进步,但真正让自己踏入正式的学术研究,并坚定这样一种研究方式的则是我遇到了我人生的第一个导师——邓正来——之后。

三、康德法哲学研究

我跟老邓(我们都喜欢用这个称呼)的缘分,在我看来并不完全是偶然的。同时,他对我的影响,也是深刻而根本的。尽管在他的基本想法和研究问题上,我们有不同的旨趣,有不同的关注领域,乃至有不同的立场,但是在“做学问的基本方式”上,我基本上采纳了他的作法。这并不是说进入师门被“要求”以这种方式去做学问,而是这种方式的的确确切中了我之前“焦虑”和“不满”的根源,同时,在我践行这种方法的时候,让自己真正感受到了那种不断推进的进步,从内心深处,我自己已然认同这就是做学问理应采取的路径了(对于这种路径,我将在下节详细论述)。

跟老邓的第一次见面是在研究生复试的时候,当时他跟张文显老师是主面试官。面试一开始,我就把我在大学期间撰写的《法哲学》拿出来给他们看。坐在中间的张文显老师连连点头,并对此还称赞了一番。但坐在旁边的老邓却对之“不屑一顾”。他问我,你读过什么书,什么书对自己影响比较大。我说是阿奎那,尤其是他的《神学大全》,并谈了自己阅读阿奎那的经历。对于这样的回答,相比于那成文的书稿,他似乎觉得更满意。现在想来,当时他的那种反应是再自然不过了。他对那种印象式的、摘录式的、蜻蜓点水式的研究的天然的拒斥和不屑,现在也已然成为我自己的基本立场。

在参加完第一次师门会议之后,所领到的第一个任务就是确定研究方向,当时,我们每一个学生都被要求研究西方法哲学中的某个人物,在会议结束之后,在楼梯上,我跟老邓讲,我想研究康德或者是阿奎那,现在还没确定。他不加任何思索地说了一句“康德吧”。这样的场景就像当年哈特给菲尼斯开列《自然法与自然权利》这个书名一样,没有进一步的对话,也没有质疑,而是开启了之后长达数年的研究。在中国当时的学术圈,康德法哲学研究几乎是个空白,没有中文的只言片语,也没有翻译进来的作品,甚至仅有的康德的《法的形而上学原理》一书也是一个不太好用的译本。哲学界对于康德的兴趣和研究就一直局限在他的理论哲学和道德哲学,一直就没有扩展至他后期的《道德形而上学》,尤其是它的第一部分《法权学说》,而另一方面,由于康德哲学本身的晦涩难懂,在法学界更是甚少有人去触及这个领域。所以,对我来讲,研究康德法哲学的整个过程几乎就是一个摸索的过程。刚开始的时候是听哲学系有关《纯粹理性批判》的课程,以便慢慢理清康德所使用的基本术语和思想框架,另外就是收集资料,包括从网上以及从各大图书馆(尤其是北大和国家图书馆)把涉及康德道德哲学、政治哲学和法哲学的几乎所有能找到的文献都找了回来。随后的多年,尤其是两次博士考试失利后留置在家的那段时间,因为没有任何打扰,所以几乎就是在这个书海中度过的。那个时候,为了精细地阅读其中某些文献,也开始着手去作一些翻译,包括翻译了墨菲的《康德:权利哲学》(此书后来在就读博士期间出版),以及其他一些重要的二手文献,包括Wood, Riley, Höffe等等一些康德学者的论文。这个过程是漫长和艰辛的。但同时也是快乐的,尤其是把有些问题想通了之后所获得的那种成就感。可以说,自己后来对于康德法哲学的基本理解以及后来所撰写的这篇博士论文的基本思路很大程度上都是在这个过程中慢慢形成的。而现在在我自己电脑里还留存有三十多万字的康德法哲学研究论文的译稿。

总之,硕博士阶段对我来讲是一段美好的时光,尽管其中也有挫折(两次考研,三次考博),但是这从另外一个侧面看也间接地给了我更多充裕的时间来看书、翻译、思考和写作。我总觉得,当一个人认定一个方向坚定地往前走的时候,所有那些所谓的挫折都是可以克服的,尤其是对于读书和学问来讲更是如此。因为学问在根本意义上是不依赖于任何外在的东西的,而只依赖于其自身。学问的好与坏不是靠发表论文的多少或刊物级别的高低,也不是靠你是教授或不是教授。学术只会遵守学术自身的标准,好与坏,高与底,真正作学问的人在其内心深处是有足够判断力的。如果说,现实让我们感到无奈,那作为一名把自己看成是学者的读书人,又何必在乎这个现实,相反,你真正应该在乎的,是你不要被这个现实所左右。

五、学问的方法

最后,我想就我这些年有感于学问的方法与大家一起分享一下。我觉得学问是个整体的东西,一方面是学问要求得的知识,这是关于对象的;另一方面则是养成作学问的基本德性,简单来说就是作一名适格的“学者”。我一直觉得学者不是一个对人的现实现地的称谓,它是对一个“动态过程”的刻画——学者就是那个“在做真学问”的人。很多自称学者的人其实并不在作学问,或者是他所作的不是真学问,或者是他以前在作学问,而现在不做了,荒废了。就下一个问题,我想放到下节来谈。这节我想详细讨论前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如何求得那个学问,这是关于方法的。当然,因为学科的不同,学问的方法也会有所差异,我在这里所讲的主要是就人文和社会学科、尤其是就法律、政治和道德的“基础理论”来讲,这也是我这些年来一直在做的研究。

(一) 精研

对于学问的总体方法,历代学者(不管是中国还是西方)都会有一个基本的共识——那就是“专”与“博”的“巧妙”的结合。至于如何专,如何博,如何将此两者结合起来,那便是一门艺术了。因此,我们可以说,这里是存在一门可以被称为“学问的艺术”或者“如何做学问的学问”的。每个学者基于其不同的做学问的方式(或不同的做学问的艺术)而成就不同特点的学问。有些学者偏于“精专”而失于“广博”,有些学者偏于“广博”而弱于“精专”。有些学者不仅两者兼而有之,而且巧妙地结合之,这便有成就大学者的基本条件了。下面,我就我这些年对于这门“如果做学问的学问”的体会来谈谈我的看法。

1. 人物研究——一种事半功倍的研究进路

学问的精髓就是精专。没有精专是不成其为学问的。没有精专,我们也根本无法进入学问的门道。广博只不过是为进一步的“精专”提供条件而已。这是我自大学开始便已深刻体会到的道理。并且我也一直觉得,学问的路径理应是一个抛物线的过程,先是对某一个点的专研,从而可以顺着这个点跨进学术的大门;接着则是沿着此点作广泛地研究;最后再在这个广泛研究基础上“选择”一个契合你自己立场的点再精研下去。如此便会成就你自己的学问。因此,精研就是我首先要讨论的问题。那么如果精研呢?

晚近学术界流行着这样的说法。认为哲学或理论性学问的根本在于“分析”和“论证”(argument),而不在于对于思想家的思想的梳理。认为前者才是哲学,后者只不过是思想史研究而已。在豆瓣的一则有关我撰写的《法、自由与强制力》一书的评论中,评论者就认为这书更是一部思想史研究的作品,旨在梳理康德这个思想家有关法哲学的基本看法以及介绍康德思想的基本背景。认为这是“思想史研究,和哲学关系不大”。下面我想就与之相关的几个问题作一个总体性的回应。当然,眼下中国学界,尤其是法学理论界,对于人物研究的非议,除开这些值得回应的严肃的批评(在这个意义上,这样的批判是值得回应的)之外,更多是一种非理性的拒斥。

A.人物研究到底是在研究什么?它不仅要弄清楚他在讲什么,而且也要弄清楚他为什么这么讲,以及更进一步地研究他理应怎么讲

人们对于人物研究的一个普遍的误解就是认为人物研究就是人物“介绍”,就是对于他的思想的一个介绍,当然如果从更深一层讲的话,就是对于他的思想的“梳理”。“介绍”这样一种学问的方式,是近百年来西学引进运动中一个特有的现象。这与这个特定的历史背景相关,我们之所以要做这些介绍,是因为我们对于他们了无所知。甚至我们可以说,在我们对之无甚了解的阶段,介绍不仅需要,而且必要。但是,介绍多了,久而久之,那些看着介绍的人就逐渐形成这样一种看法,认为人物“研究”就是思想/人物“介绍”了。然而,如果我们翻看西方的学术著作,我们会清晰地看到,他们有专门的介绍类书籍,比如Contumuum出版社出版的一套Reader’s Guides的丛书,就是有关西方名著的介绍类书籍,这类书主要是写给大学生、研究生以及初学者看的,这些书籍往往是一些大家或大牌学者撰写的,言语精炼,视野宏大,主要是让初学者可以对整个领域(不管是一个人、一部作品还是一个论题)有一个总体性的把握。进而为研究做好准备。所以,“介绍”跟“研究”根本不是一码事(当然我们绝不能否认两者之间的关联),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对于初学者来讲,他往往是由介绍而入到研究的,而对于撰写者来讲,则往往是从研究到介绍的。在西方学界,“介绍”往往是只有那些学术大家才有资格去撰写的。所以,说我们研究人物就是介绍人物,这不是太过“抬举”我们,就是没有分清楚这两个东西,不明白它们所着眼的目的,它们所针对的对象是不同的。

那么既然人物研究不是人物介绍,那它是否就是思想史研究呢?或者说,它是否就是要弄清楚这个人头“讲了什么”呢?关于人物研究跟思想史研究的关系,我在下面再讲。在这里我想讨论的是人物研究是否就是要弄清楚这个人“讲了什么”。当然,这个看法跟上面提及的那个“介绍性思维”有关。我们以前作学问的方式基本上是摘录式的,看着一个人或一本书,有好的句子,我们就把它抄录下来。抄录多了,在各个问题上有了积累了,有了我们所谓的“灵感”了,我们就把它们整合在一起,出来一本书叫“某某研究”。而实际上,这并不是研究。研究所要做的是以下三方面的事情:(1)他讲了什么?(这是最低层次上的);(2)他为什么要这么讲,而不是另外那么讲?(3)他这么讲是有道理的吗,在何种意义上是有道理的?这三个方面的事情基本上是一个递进的过程。“讲了什么”基本上就是“介绍”的层面,在这个层面,我们通过阅读和梳理基本的文本而了解了这个人或这本书大概的一些想法或看法。“为什么这么讲”基本上是(批评者所认为的)“思想史研究”的层面。在这个层面,我们基本上要追问这样两件事情:一是他的这个特定的说法是否是基于他的其它某些更基础的说法以及他的这个特定的说法如何在他的那些更基础的说法中找到位置从而变得是合理的?二是他的这个特定的说法是否是基于某个特定的思想和历史背景?对于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就要求我们弄清楚他的整个“思想逻辑”——这既包括“体系内的逻辑”,也包括“具体历史中的逻辑”。在我们对这样两个问题获得足够的认识和理解之后,我们便可以开始进入第三个层面的研究,那就是检讨他的整个的看法在多大程度上是站得住脚的。或许,这最后一个层面的研究在批评者看来才是“最像哲学”的研究。但是请记住,这个层面的研究绝不是一蹴而就的,更不能脱离第二个层面的研究就可以单独成立的。如果我们都相信人类理性的基本能力,都相信我们研究的思想家不比我们愚蠢,那么在我们对他的观点作出评判之前,我们就必然首先对他作一种“同情式”的理解和“辩护式”的研究,只有在我们充分“理解”他之后,只有在我们充分“知道”他所讲的到底是什么之后,甚至我们可以更形象地说,只有在我们成为“知己”之后,我才可能在没法为之辩护的情况下,把他的观点推翻掉。这个时候或许你就是站在他的肩膀上将问题进一步推进下去了。

法、自由与强制力:康德法哲学导论

作者:吴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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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人物研究与思想史研究

既然人物研究不是人物介绍。同样地,我也认为人物研究不就是思想史研究,尽管这两者存在很重要的关联。在我看来,对于思想史的研究更应该被看成是如何让学问做得广博这个层面上的问题,而不是让学问如何做得精专这个层面上的问题(当然这里的界分只是为了分析的便利,正如我一再强调的那样,事实上它们是不能如此被分割开的)。所以对于思想史研究的具体讨论,我想在下面讨论“广博”问题的时候再讲。在这里我想说清楚的是,人物研究既不同于思想史研究,但却也依赖于思想史研究。

顾名思义,思想史研究就是对于观念、思想在时间中的变化做出梳理。正如我在上面讲过的,人物研究的第三个层面的问题是要弄清楚这个人物所讲的这套东西在多大程度上是可以被加以辩护的,这就需要我们在第二个层面上进入探究,也就是在根本意义上“理解”他的这套说法。“理解”不是一个直截了当的过程,如果我们不站立在被理解者的视角,而仅仅站立在我们自己的视角,这样的理解肯定是不妥切的。我们现在很多的所谓的对于某某人的某某看法的“批评”大部分都是建立在这种没有深入理解的不妥切的基础之上的。所以,我们会很容易地对思想大家做出批评。好像他们在这方面缺乏足够的心智一样。所以,在我们作出评价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作出充分地理解,这种充分的理解,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思想史研究——将这个人物的思想放置在一个大的思想背景和历史处境中加以理解,将他所使用的术语放置在一个概念史和观念史的背景中加以处理,只有在我们对之有足够充分的把握之后,我们所作出的评判才可能是可靠的。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说理解和评判是截然分离的两个阶段,只有在完全理解之后才可以作出评判。相反,我的意思是说,评判需要建立在一种理解的基础之上,越充分的理解就越可能会给我们的评判提供可靠的依据。因为毕竟理解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东西,而是一个逐渐加深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伴随着我们整个研究活动的。所以,我想说的是,人物研究是一种总体性的研究,它依赖于我们对于思想史以及对于思想本身逻辑的把握。那么,既然人物研究既不是介绍,也不是思想史,那它又是什么呢?下面我就具体地来谈什么是人物研究,为什么要从事人物研究,它真的比其它研究方式要更有效吗,或更便于带领我们进入思想的殿堂吗?我觉得是的。

C.为什么要选择人物作研究?

做学问基本上有两种不同的切入方式,一个是以问题/议题为切入点,另一个是以人物为切入点。从根本上来说,这两种切入方式是互补甚至是一致的。对于人物的研究,也首先必须要从某个问题入手,比如作康德法哲学研究,我们不可能一开始就把他所有的东西都弄清楚。我们可能需要找一个点,比如他的惩罚理论,财产理论或者他有关法权的基本看法等等,以此切入,然后再由“点”及“面”,最终形成对康德法哲学的整体把握和理解。同样地,对于问题的研究也是一样,比如对于惩罚理论的研究,刚开始的时候我们也不可能对所有有关该问题的研究都作一番梳理,相反,我们要做的是对它的几条典范式的理论路向作一个梳理,比如康德的报应论,功利主义的威慑论。所以,这两种不同的切入路向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不矛盾,甚至是互补的。但是我在这里要讲的是,就我们最终要作的事情来讲,以人物为切入或许更有助于我们的研究的推进。因为,就最终来讲,我们总是希望我们能够形成自己的立场和观点。所以,这个“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其所强调的不仅仅是“自己的”,而且更是“融贯的”和“一致的”。比如说,你在惩罚问题上形成的自己的观点,必然与你在道德哲学上形成的观点是一致的,同时在国家的一般观念上,也会有一个一致性的理解。如果说你在惩罚上支持威慑论,但在道德哲学上支持义务论,在国家观念上又支持另外一套理论,那么我们很难说你有你自己的真正立场,甚至我们可能会说你的观点不过就是拼凑的而已。所以,在这个方面,以人物为切入点进行研究是更有助益的。因为历史上的大家,在其形成他们自己有关各个问题的特定看法的过程中,都是积累数年甚至数十年的,他们在长期的思考过程中往往会把某些根本性看法贯穿始终。而正是这个“始终性”,构成了我们现在在西学里看到的各种“主义”和各种思想流派,诸如康德主义、黑格尔主义、托马斯主义。而所有的问题或议题都是在这个思想脉络之中被加以理解并被提出来加以争论的。很多问题的争论都是深层次的基本思想路线上的争论。所以,要想深入地研究一个问题,或者说,要想系统地研究一个问题,我们不可能不从体现在某个人物身上的那个更深层次的思想派别上入手。所以说,人物研究的一个最直接的好处,就是他可以提供给你一个相对融贯且宽广的视野,让你可以从中去看待你的对象,久而久之,当你慢慢熟悉这个viewpoint了,你便开始慢慢站到你所研究的那个大家的肩膀上,由此,如果你再用你自身所亲历的物事来反观这个视角或这个框架,那你便有可能会走出新的一步。

D. 选择什么样的人物作研究?

研究一个人,决不是随随便便找一个就行的。我觉得在选择的时候有两点是必须要考虑的:一是你研究的这个人是否是重要的,也就是说,他是否是一个“关键性”人物。这种关键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一方面是他对于你所关心的问题或你所关心的领域是否是“相关”的,比如你研究法哲学,或许你更应该选择研究哈特、德沃金、菲尼斯和拉兹,而不是选择研究海德格尔和胡塞尔,尽管后者在思想史上比前者重要地多;(2)第二,这种关键性主要体现在“典范性”上。在我们现在形成的有关各个特定问题的立场上,基本上会形成一些典范性的立场,比如伦理学中的后果主义、义务论、德性论,法哲学中的自然法和法律实证主义,在你选择人物进行研究的时候,选择该派学说的核心人物——比如康德、边沁、亚里士多德、以及阿奎那、菲尼斯、哈特等等——予以研究往往是事半功倍的;(3)第三,这也是在我看来最重要的,就是我们要选择研究“主流”或“大的脉络”中的核心人物,亦即在这个主流或大的脉络中寻找具有典范意义的人物予以研究。因为就整个西方思潮而言,它们所形成的就是那么几股大的思潮或大的脉络,这个脉络往往是以不断延续、不断修正、不断创发的方式延展开来的。各个脉络都有其自身特定的“用语”、特定的“立场”,特定的“精神”和特定的“价值取向”,尽管其间会存在差异,甚至巨大的差异,但我们从中看到的却是非常明显的“家族类似性”,它们以某种特定的历史—时间的方式呈现出来,这在他们的用语中我们会非常清晰地看到:比如亚里士多德—托马斯主义,康德主义,尼采主义,马克思主义。而我们当代的诸多思想家、法学家乃至一些重要学者基本上就是延循着这样的脉络工作的,比如罗尔斯,我们可以往康德那追溯;诺奇克,我们可以往洛克那追溯;菲尼斯,我们可以往阿奎那那追溯;泰勒,我们可以往黑格尔那追溯。总言之,我们之所以要在这样一条脉络中作学问,之所以要选择一个脉络中的核心人物进行研究,就是要跟着他,延循着他走过的路继续往下走。说的更简单一点就是,西方人作学问的方式其本身就是这样的,其学术发展的逻辑本身就是这样的,我们要做的就是要循着这种方式,这种逻辑,而不是另辟蹊径或走我们中国自己的特色(当然,如果我们回头看我们自己古代的学问,也会看到与西方学术同样的发展逻辑)。

除开第一点所强调的“重要性”和“关键性”之外,第二点需要考虑的就是你研究的这个人物是否切合你的“口味”。我觉得这个方面也同等重要。历史上有这么多不同思想路向、不同精神气质、不同思维类型的思想家,你不可能一一研究。研究的目的,正如我一再强调的,不是为了“知晓”这个人的思想,为了获得某种单纯的“知识”。研究一个人,最为关键的就是你可以通过他对于“对象”的思考来思考“对象”。而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讲,他对于特定事物的感受力是不同的。同时,不同的人的不同的成长和学习经历也会在不同方向上造就他的不同方面的理性能力的发展。所以,在研究一个人之前,每个人其实在一定意义上都已经是一个有着特定思想气质的人了。因此,他的选择绝不是在一个完全真空的状况中进行的。当然,与这种选择同等重要的是,研究也是一个型塑自身的过程。当你真的专进去了,这个研究过程,尤其是你所研究的这个人的思维方式、价值立场、学术品位、精神气质同样也会型塑你的思维方式、你的价值立场、你的学术品位、你的精神气质。因此,在这个层面上,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到,研究一个人不是获取那种单纯的知识,而是让我们所研究的这个人来影响和塑造我们自己,一种全方面的影响和塑造。

此时,有人可能会说,这难道不会迷失自己,从而成为某某学说或某某人的“附属品”?没有自己的东西,没有自己的主体性。对此,我并不这么认为。我一直坚信人拥有一种强大的自发的“理性能力”,这种能力拥有足够强大的反思能力。只要我们一直坚持运用这种能力,我们永远都不可能成为任何一种学说、任何一个人的奴隶,也就是说,只要理性不断地践行着它自身所特有的那种反思活动,它就不会成为任何一个外在对象的附属物的。对此,我有着坚定的信念。所以,我们的研究首先需要作的就是先“专进去”,只有“进去了”,理解他了,我们才可能“走出来”,进而成就我们“自己”的东西。

E. 二手文献的重要性

对于二手文献,中国学界一直是比较忽视了,尽管近十多年来,尤其是在一批前辈学者的努力下,我们看到了越来越多的二手文献被引入进来,但就总体来讲,这种状况还没发生实质性的变化,而且在人们的基本思想和态度上,仍然有着一种“原著癖”,认为过多地去接触二手文献会很容易被其中所带有的特定的解释立场所“带偏”。这种看法在哲学圈尤其普遍。就这个观点来讲,我觉得应该分开来看。首先,如果你不精细地读原著,而只依赖二手文献,那肯定是会有问题的。其次,如果你在阅读二手文献的时候,只选择其中一种立场,在不对其他立场作出足够的反思和检讨,甚至在根本不理会其他解读立场的前提下径直接受某种解读立场,比如目前国内学界非常盛行的施特劳斯派的解读立场,那你在理解原著的时候的确是很有可能会被带偏的。在我看来,二手文献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提供给你一个如何看待原著的“视角”来“帮助”你进入原著,所以,它会让我们对于原著的理解变得相对容易。但是,如果你只依赖一个这样的“拐杖”,而在不检讨其他“拐杖”的前提下就径直把它们扔掉,那么你走偏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比如对于霍布斯的解读,施派的解读,剑桥派的解读,乃至Warrender的解读,其差异是非常巨大的,甚至其所提供的是完全不同的霍布斯形象。所以,如果你不去对这些不同的解读立场作出认真的批判性检讨,你是不可能去推进新的理解的。所以在这里,我一直觉得,抛开二手文献而径直看原著的作法是最糟糕的,其次则是只看一种立场而不知其他立场的作法。所以,作西方的学问,首先需要的作的就是要爬梳和清理这些不同的解释立场,接着通过你自己的充分的批判性检讨,在各条不同的解释路向之中作出取舍。当然这个过程不是线性的,而是不断反复进行的。总言之,研究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检讨,不断反思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你要把你的视野尽量地打开,让之面对不同的乃至相互对立的路向,我一直相信人类理性所具有的那种足够的反思能力,只要你运用地良好,那它肯定会把你带至一个正确的且本真的地方,并让你“自己”慢慢地凸显出来。

F. 一手原著的“辩护式”研究

基于上面的说法,我觉得在对一个人进行研究的时候,还需要注意的是,我们“首先”要作的是为他的思想进行辩护,而不是批判。现在学界有一个说法,就是你要有你自己的想法,你要有你自己的主体性,你不能陷入进去成为某个人思想的奴隶,所以你的研究,你的文章必须将你自己的看法表现出来,必须对你研究的对象进行批判。我觉得这个看法从长远来讲是正确的。但是如果当我们刚开始进去研究的时候,就抱着批判和否定的态度,在我看来至少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以前的思想家在某些问题上与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偏见,比如亚里士多德对于奴隶制,康德对于女性,批评他们的想法,乃至批判他们的惯常说法在很大程度上是容易的。但是,这可能并不会给研究者带来真正的好处,你并不能从这个“浅薄”的批判中受益。在我看来,在我们对某个人物进行研究的时候,我们首先需要假定的就是这个人他在智力、在思考的层次上并不比我们差,我们能想到的,我们应当假定他也能够想到。如果我们不能如果设想,你选择这样的一个人进行研究又有何意义?所以,我觉得研究人物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要“尽可能地”为他的立场进行辩护,我们要以一种辩护式的态度进行研究,只有这样你才可能从这样一个研究中获益,只有在真的无法为其再进行的辩护的情况下,你才可以说他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是站不住脚的,而正是在这里,你或许已经走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

G. 反思性批判与自己立场的确立

最后,我想简要地谈一下自己立场之确立的问题。学问的根本或它最终的形态不是积累多少知识,而是形成你自己看待事物的特定立场,一个融贯且有说服力的立场。在这个意义上,我上面讲的这样一种人物研究式的方法在最终意义上都是指向这一点的。所以我才讲你为什么要选择特定的人、选择你感兴趣或与你自己心性比较“亲近”的人来研究的原因之所在。研究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检视自己立场的过程——修正甚至否弃在他那里你不能接受的立场,接受在他那里你能接受的立场。当然,这并不是一个马上就可以完成的过程,而是一个在逐渐展开研究的过程中不断呈现出来的过程。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反思性的批判”便显得尤为重要。当然,我在这里所讲的“批判”并不是“批评”或“反对”的意思,而是那种切己的打交道的过程,一个“追问—内省—接受—追问—内省—接受”如此不断反复的过程。由此在这个过程的行进中,你便会慢慢形成你自己的东西,也会把你自己型塑成为一个有着特定立场的人——可能会是一位康德主义者、可能会是一位托马斯主义者,或者可能会是修正版的康德主义者或修正版的托马斯主义者,也可能会是把康德主义与托马斯主义结合在一起的先验的托马斯主义者。总之,我们说,一个学者成熟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排斥其他学说的过程(当然这是在经过批判性反思之后形成的而不是独断地形成的),当然,所谓的排斥从另一个角度看就是接受,诸如你慢慢地偏离功利主义、慢慢地远离尼采主义,慢慢地拒斥休谟主义,从而慢慢地靠拢康德主义,如此等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会看到,研究会逐渐呈现出与之前不同的方向,读书也会呈现出与之前不同的规模,你的研究会逐渐在“问题域”中扩展,而不是在“人物”之中扩展,也就是说,你不再会去看很多思想家的作品,而只会看你所站立之立场的那派哲学家的作品,你的研究会以这一立场出发发散开来。另外,你读的书,也会越读越“少”,越读越“精”,最终,你会在你立场所熔铸的那几部经典之中游走,而这在我看来就是一个学者成熟的基本标志。

(二)博览

之所以花费这么多的篇幅来谈论精研,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于初学者来讲精研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需要耐下心来,需要花费很大的工夫和很长的时间,并且更为重要的是,它需要恰当的或有成效的方法。有些方法可能并不利于我们来做精研这样一件事情,而有些方法则可以帮助我们事半功倍。但是,正如我在一开头所指出的那样,只有精研而没有博览,精研到了一定地步就会自然停滞下来。所以,精研必然需要配之以博览。

那么什么是博览呢?如何来博览呢?在这里我想指出一个在我们通常的观念中对于博览所抱持的一种错误的看法。在我们传统的思维中,我们总是宣扬一个人如何“博学”,如何“博览群书”,似乎他看了很多书,学了很多知识就是“博学”,就是“博览群书”了。但是,没有“精研”的“博学”在我看来很难可以被恰当地说成是“博学”,或者,对于这种不“专研”而只看很多书的作法,我更愿意将之称为“泛滥(之学)”。对于不准备在学问上有所进步的人来讲,这种读书的方法是可以的,因为这可以作为他的“消遣”之用,当然,有些人会把看小说当成是消遣,但看学术书,如果你只是看个“囫囵吞枣”,我们也很难说你津津有味地看不是为了“消遣”。所以说,对于一名有志于学问的人来讲,首先需要戒备的就是这种“泛滥之学”——也就是什么都看,拿到一本书就看,拿到一本感兴趣的书就看,乃至拿到被公认为重要的著作就看。我觉得这是看书的大忌。当然,在我们刚刚开始积累知识的时候,这种“泛滥之学”是有用的,而且也是有必要的。生物学的、心理学的、历史学的、乃至最新的科学发展等等,不管涉及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还是自然科学,我们都有必要接触,这是一个基本的知识训练,以便用来塑造我们基本的知识结构,让我们知道我们这个时代已经在人类知识领域走到哪个地步了。我想,对于这一点,它理应是基础教育的事情(大学本科和大学之前的整个教育体系理应致力于此)。而我在这里所讲的做学问,它更是一个在基础教育之上往前的一个推进。所以,“博览”必然是在“泛览”基础之上的一个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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