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介绍
详解保险业第三个“国十条”
9月11日,保险业第三个“国十条”正式下发,即,《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今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先生,人身保险监管司司长罗艳君女士,财产保险监管司司长尹江鳌先生,法规司司长王胜邦先生出席。
会上,金融监管总局的领导,从文件背景和主要内容等多方面,对如何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肖远企副局长表示,该文件主要分三个部分,详见上图。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是讲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
第三部分是组织保障,要求强化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协同。
这三部分对应具体的十条内容,详见《
推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出台:从监管、产品、股东等全方位诠释,明确2029年和2035年发展目标
》。
其次,在此次文件中“发展”一词共提到28次,属于高频词汇。
对于保险行业怎样实现高质量发展?肖远企副局长也进行了回应。
需要强调的是,“强监管、防风险”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保障!
同时,高质量发展有很丰富的内涵,包括发展理念、发展定位、发展模式、发展路径、发展文化等方面。
总结而言,就是在强监管、防风险的基础上,引导行业树立正确的经营观,向内涵式发展转变,筑牢经济安全网、社会保障网和灾害防控网。
同时,尊重行业发展 规律、丰富市场体系、打造行业的良好形象,详见上图。
后续,金融监管总局还会把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细化成具体的工作举措,陆续推出来。
既然,强监管、防风险是基础,那么,依法监管也是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一个根本保障!
而保险新“国十条”的第十条组织保障中,也包括保险领域的法治建设。
1.
推动《保险法》的修订:解决风险处置中存在的一些缺陷、一些短板!
对此,法规司司长王胜邦先生表示,金融监管总局正在跟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推动《保险法》的修订。
《保险法》的修订,整体上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
问题导向是解决目前保险业运行、保险业监管、保险机构风险处置中存在的一些缺陷、一些短板。
目标导向就是进一步为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奠定法治环境、法律基础。
同时,文件在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有很多新提法。
对,此法规司司长王胜邦介绍,防范化解风险是保险监管工作的一个永恒主题,将从三个方面落实部署。
一是打造保险业稳健运行的微观基础,包括加强保险机构股东股权管理,强化股东资质、资金来源和股东行为的穿透审查等。
二是要持续强化风险监测分析,包括从保险业市场结构、竞争格局、集中度等因子对整个行业风险累积的影响,尽早采取一些监管措施。
三是通过现场检查、稽查、行政处罚和监管强制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详见上图。
9月24日,“一行一局一会”重磅发声,提到将打通影响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制度障碍。
昨日,证监会发布《
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
》,其中,包括允许险资等机构投资者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上市公司定增。
保险资金是比较典型的中长期资金,大家对险资如何支持服务实体经济也比较关注。
人身保险监管司司长罗艳君女士表示,今年8月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31.8万亿元,同比增长10.4%,保险业通过债权、股权等多种方式为实体经济提供资金支持28.8万亿元,同比增长12.2%。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还将继续优化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政策,引导保险公司完善内部长周期考核机制。
同时,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资力度,更好地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
商业健康险、车险、第三支柱养老险
此外,在促高质量发展方面,会上,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巨灾保险、科技保险、车险等方面,也进行了解读。
商业健康保险持续发力,服务保障功能显著提升。
这里想跟大家分享一组数据,到目前为止,我国一共有157家保险公司开展健康保险业务,有财险公司、也有人身险公司,累计承保近8亿人次。过去5年,商业健康保险为患病人群累计支付1.7万亿元的经济补偿。到目前,保险业积累的长期健康保险责任准备金超过2.3万亿元,成为客户未来医疗健康的坚实储备和保障。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根据《若干意见》的部署,出台商业健康保险配套政策文件。总体考虑是,进一步明确未来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方向和路径,扩大服务人群、服务领域、服务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
在服务人群上,围绕老年人、患病人群、新市民等群体的需求,开发适配的产品,让老百姓买得到、买得放心。在服务领域上,促进健康保险与健康产业链、生物医药产业协同,将更多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的应用纳入保障范围,提升理赔服务品质。在服务方式上,逐步从事后理赔向事中事前增值服务转变,不断优化健康保险、健康管理综合服务,让客户省心、省钱、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