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b站知名up主、拥有57万粉丝的“羊毛党”首领【
路人 A-
】,引发全网公愤!
两位果农在淘宝开设的“果小云”旗舰店,叔叔照顾果树,侄子负责运营。侄子因标价时操作失误,将“26元售卖4500克脐橙”,写成了“4500斤”(=2250公斤=2.25吨)。
【路人 A-】发现后,当即在自己的微信粉丝群里,大肆号召鼓动粉丝们去狂刷订单,一夜之间,竟下单20多万份,也就是店家需要支付40多万吨脐橙,总金额超过700万人民币。
可怜的果农当然无力支付这天文数字的脐橙,发布公告,恳请他们主动退款,取消订单,高抬贵手。
而【路人 A-】却还煽动粉丝,让他们拒绝退款,而直接以“违约”为名向淘宝平台投诉,
很快让这家店被迫关闭停运,店主不但血本无归,而且,店主预先交给平台的,开设旗舰店的保证金10万元,都被“赔付”给了【路人 A-】及其同伙们。
每一单获利432元,相比于26元订单,接近20倍的暴利!
很快,就有网友揭露,此事并非偶然,【路人 A-】其实就是专门做类似生意以牟利的,时刻顶着网店们的各种疏忽,然后煽动粉丝,疯狂下单,逼其赔付,以此牟取暴利。
类似的“羊毛党”还有不少,参与者多数为年轻人,通过微信群、QQ群等形式聚集,时刻等待【路人A-】这样的首领,全网络覆盖搜索,搜集各类店家失误的讯息,第一时间发给他们链接,然后一哄而上,下单索赔,美其名曰“
薅羊毛
”,
已经有很多惨淡经营的小本钱网店,如“意大狐旗舰店”,“一叶子”,“赣南脐橙”等,都这样被他们恶意下单,疯狂攻击,被迫关闭,店主损失惨重,欲哭无泪。
像【路人 A-】这种行为,其实已经根本不是薅羊毛了。这明明是把羊也宰了,大口喝羊肉汤。
这也不是常见的那种货车翻了,一群闲汉冲上去哄抢货物,这明明是连整辆大货车也一起抢了!
这并不是单纯的占小便宜,钻规则和法律漏洞,
这明明就是敲诈勒索,以此牟利!
这种up主,为了吸粉牟利,可以大肆煽动,对无冤无仇的果农痛下死手,已经
是背离了人之为人的基本良知,
可以说是
良心坏了!
在全网公愤下,淘宝平台已经回应:【平台出面,保护这家“果小云”店,让其避免更大损失,会在法律、规则前提下,尽最大可能减少各方损失。
抵制恶意下单的“羊毛党”。
】
众怒之下,B站平台同样宣布,将造成恶劣影响的【
路人 A-
】封号。
然而,像【路人 A-】这种人,光是封他一个账号,封他一个微信群,根本不能制止他未来继续行恶。
哪怕在法律森严的现代社会,都可以做出如此卑劣之举,利用人性之阴暗面,瞬间串联上万人,一夜之间群起行恶,可想而知,
此类人的【真实危害性】究竟能有多大
。
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每一次国家危难时,率先踊跃去当卖国贼的,不就是那些完全没有道德和良知的人么?
所以,对此类人,不论怎样的声讨和唾弃,都毫不为过!——
这不是网络暴力,这就是伸张正义!
为什么要声讨【路人 A-】这种up主?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绝不敢保证,自己生平没写错过、将来也不会写错一句话、一个字、一个标点符号。
碰到他人的无意疏忽,不是善意提醒,而是大肆煽动,串联哄抢,群起投诉,
只
为一点蝇头小利,就必欲致他人于死地
,
这种人居然都能混得如鱼得水,啸聚一大群无脑粉丝,和他一起行恶,此情此景,怎不令人不寒而栗?
因此,对这类人的声讨抨击,恰恰就是
对我们赖以生存的社会秩序、公义公道的维护
。
至于淘宝平台弥补果农损失也好,b站封禁此up主账号也好,并非只是基于对受害者的同情,出于【人情和道义】,同样也是【有法可依】: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十四条: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因此,
重大误解,合同无效,恶意串通,已然违法!
上海汉商律师事务所的白翔飞律师评价此事:「
在“薅羊毛”过程中,存在刷单和虚假交易、骗取平台的补贴,已经涉嫌诈骗罪。
」
淘宝平台方事后的补救措施,当然值得肯定,但是此前机械而不够人性化的【投诉-赔偿】执行程序,也给了此类人以行恶之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