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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任是贱人

靡音  · 公众号  · 音乐  · 2017-06-26 21:27

正文

 

01.

周五加班到 10 点,正准备回家洗洗睡,被米粒一通电话叫去喝酒。


我知道,肯定又是为他前男友的事情。


米粒和她前男友从大学到现在,奥运才办了两届,她前男友就劈腿了三次,每一次都是他冷血绝情地分手,之后又装出摇尾乞怜的样子求米粒复合。

 

米粒爱他,我们自然不能越级替她做爱情里的选择,但她前男友却被我们身边的朋友列为头号公敌。

 

前任本应该是一种只存在记忆里的生物,但偏偏要学诈尸,还要美其名曰:因为爱情。


若真是双方都认可的爱情,那就是多年后破镜重圆的佳话,如若不是,那不过是你自导自演自怜自哀的戏码。

 

可天下前任千千万,贱的方式不止一种。


最常见的就是米粒现在遭遇的,渣男劈腿为新欢,和新欢吵架了,又来米粒这儿寻求安慰。


说着我们还是好朋友吧,但字里行间分明透露着:到最后才发现还是你最好。


既然不爱了,为什么还要给对方希望?再说,你凭什么认为等你一番云雨之后,人家就一定站在原地等着你?



02.

在《最完美的离婚》中,滨崎光生离婚之后,巧遇前任上原灯里,便各种暗示复合的可能性,于是便有了上原灯里最著名的「前任论」——



你不是神,我也不是你奉台上的贡品,我们不过是曾经相爱但往后再无瓜葛的两个人。

 

其实在爱情里,谁不希望一人定终身?但既然缘分不够,就要懂得好聚好散。可总有那么一些前任,给自己加戏还不够,还得毁对方清誉。污蔑对方出轨在先,或者调侃对方心理有问题,甚至说分手是因为对方那方面不行。


流言蜚语最伤人,因为没有人想要弄清楚真相,大家只愿意传播足够话题性的谈资。


为此,我特别赞许郎平的态度。1995 年,郎平和前夫白帆离婚,不少媒体想窥探其离婚真相,但郎平始终一字不提。多年后她解释到:因为自己是公众人物,无论说什么大众都更容易站在自己这一边,而前夫没有说话的机会,这样对他不公平。


爱情原本就是两个人的事,对或者错彼此心知肚明,一旦被外界舆论插手,就变成另一个面目全非的故事。



03.

还有一种前任,不仅贱,还有点可笑。


就是那种女在分手之后,耀武扬威地向你展示自己过得有多好。


这事就发生在我一朋友身上,和前任分手四五年,突然给我朋友发来一张结婚请柬。朋友说,如果不是有署名,照片上那胖子我还真的认不出是谁。


碍于有共同的朋友,参加就参加吧。可他一上来敬酒就是指着婚车对我朋友说,那领头的兰博基尼可是限量版的;我的婚房快 200 平呢,100 平的我媳妇儿看不上。


其实谁都知道,那都是他租的。


临走时还当众丢甩给我朋友一张名片,说:听说你在上海混得不错吧?打这个电话,报我名字,工资给你双倍!


既然都已经结婚了,跟不再有瓜葛的前任较什么劲儿?


这不是逞一时之快,这叫犯贱。


他以为过分展示自己过得好,就能证明当初我的选择是错的;而在我看来,他这种可笑的行径,恰恰证明我的选择是对的。

 


04.

《左耳》中一句歌词:前任也曾是对的人。


的确,没有谁是抱着必定分手谈恋爱。我们都曾以为遇到了对的人,也曾幻想过和他一生柴米油盐为伴,直到黄土白骨百岁无忧。


可难免责怪时间的手,把相爱写成相爱过。


既然这样,那就把爱和伤害一起装进被记忆密封的匣子里,做个合格的前任。


毕竟已经路过的风景,就不适合再打听。


毕竟人与人之间,还是好聚好散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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