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监管网络信息的各项工作最基本的出发点,便是在充分考虑大量用户使用少数服务商提供的服务这一现实,明确提出了“强双基、重双责”的口号,这其中的“重双责”便包括重视互联网服务平台的意思。《规定》贯彻了这一精神,一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平台在确保群组信息服务过程中的各项责任,另一方面,为了平台能够更好地履行相关职责,也赋予平台一定的管理权限,比如平台可以利用掌握的数据,建立用户信用体系并且根据用户的信用等级提供相应的服务。这样,平台的信用等级体系就起到了引导人们合法使用群组服务的作用。
之所以将重点放在平台责任上面,是因为无论与政府相关机关相比,还是与广大的互联网用户,甚至是广大的群主相比,平台都更有条件通过相关制度的完善、相关措施的采取,来改善整个群组服务的生态。同时,平台还可以利用自己掌握的大量的后台数据、利用自己在技术方面,尤其是在数据处理能力方面的优势,对群组服务提供过程进行有效把控和管理。
因此,在关注《规定》的时候,首先应当关注平台的责任。
但《规定》出台之后,不少人将关注点聚焦在了群主的身上,认为群主责任重大。群主要管好、打理好自己的群,否则便可能因为群里其他成员不负责任的行为而承担法律后果。
这样理解没有错,但如果过了,比如把它理解成在任何情况下群主都需要为群里其他成员的违法信息传播行为负责的看法,甚至认为群主的责任大于平台的责任的看法,都是没有根据的。
需要强调的是,并不是群里出现违法信息传播活动,群主都要承担责任。在许多情况下,群主都是可以免责的。
群主的责任主要是注意义务,即用群规或即时将乱发信息的成员踢出群聊,或者发现有情况之后即时向平台举报或国家设立的专门机关举报,都可免除自己的责任。
无论是《规定》本身,还是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让群主在任何情况下,不区分群主是否尽到注意或举报义务,就让群主负责。
《规定》只是强调了之前就已经存在的一个基本事实,即谁建群谁就应当管理好这个群,谁把大家聚集在一起,谁就就当保持警惕,以避免违法情况的出现。
再说下群主的责任和平台的责任哪个大。
平台的责任与群主的责任,不能简单地放在一起比大小。二者之间有关联性,是一个整体。《规定》同时明确平台责任和群主责任,意在打造一个完整责任体系,通过平台责任和群主责任的相互补充,打造群组服务完整的责任框架,使双方甚至更多方同心同德,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交流环境,创造更加晴朗的网络空间,努力使网络,尤其是各种各样的群组服务空间,真正变成人民群众放心的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