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要说明民主过程中某些熟悉的失败类型,以及可能的补救之道。
(1)第一种失败类型,是在大型、极权和官僚社会中常见的公民疏离感。
这是我们刚才开始讨论的现象:普通公民对权力感到有极大的距离感。距离在此的形象是负面的:权力是无动于衷的。公民在面对统治机制时会有无力感。统治机制我行我素,罔顾普通公民的利益。
人民的需求似乎求告无门。不论是决定大方向还是对关系个人的决策过程稍作调整,普通公民对决策过程似乎毫无影响力。只要有越多的事和越重大的事集中在遥远的中央政府手中,政府的办事程序便越官僚化。
当然,中央集权的官僚权力并不表示政府完全依自己的方式办事。有力的游说也会干预并影响其决策过程。但这些游说也是远离普通公民,通常对人民的建言也是充耳不闻。
这正是托克维尔警告的状况。他最后也谈到补救之道。其中包括了分散权力,将政府的某些功能下放到地方阶层来执行。在地方上动员人民来影响政策是比较可行的作法。
然而过度的中央集权不但会造成政治系统的危机,同时也会影响公共领域。如同在政治领域一样,地方上所关切的事很难打动中央。因此,全国性的辩论可能就会集中在少数的大型媒体,而对地方上的建言无动于衷。
例如,大家普遍感到,在主要电视网所进行的辩论,是由比较狭隘的团体与利益所形成的。它的推动者是在一个很难打进的象牙塔中闭门造车。其它的观点、其它的质问方式、其它的理念计划,是无法受到倾听的。
托克维尔式的分权在公共领域也是必要的。的确,两者可以相互支持。若是重要议题能交由地方处理,便可提高地方媒体的重要性,而地方媒体则可转而将辩论焦点集中在这些影响所及的议题上。
然而,这并不只是将一些议题下放到地方层次,并因此而受到地方性辩论的影响。全国性的辩论也会因为有效的地方公共领域而有所改变。在此,可行的模式似乎是将较小的公共领域寄宿在较大的公共领域中。地区性的公共领域对于整体是有意义的,它能影响全国性的公共领域的议程,奉献出属于这个社会本身的政治生活——政治分权的良好示范有助于公共领域的扩大。
然而,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形式的小领域。对于某些西方社会而言,由某些政党和社会运动所代表的类型,是十分重要的例子。它们就好象寄宿的公共领域(nested public sphere)一样,其内部的辩论也可以对外公开。于是,基于政党或运动在政治上的重要性,其内在辩论可以制定协助全国性的计划。有些政党便具有这样的功能。
不过在最近几十年当中,最惊人的例子要算是某些「新社会运动」:例如女性主义运动(我们甚至可以称它是独一无二的),以及生态保护运动。这些运动影响政治过程的方式,与游说团体通常使用的方式大不相同。
游说团体是以某种众所认可的立场来动员力量,但其内部的讨论却不对外公开。相反的,社会运动的内部辩论则是开放给所有的人。就是凭借着如此开诚布公以及全球性的影响力,使它们得以重新改造公共计划。这也就是为甚么我要称其为寄宿的公共领域。
就某种程度而言,朝向中央集权与官僚化的趋势在现代社会中是无可避免的。
这对民主是不利的,它使得条件(b)难以达成,而其所造成的恶梦情境,便是一个过度集权的政府。在一个充斥着有力精英说客与全国性电视网的环境中,他们对来自地方的声音充耳不闻。然而这个潮流可以藉由双重的分权而加以抵销:一是朝向地区性的社会,一是寄宿的公共领域。它们可以传达广大人民的声音,否则人民会觉得,除了年度的全国大选外,他们完全置身事外。
我们在此所讨论的公共领域模式,显然与十八世纪原本的模式不同。不同的地方至少有两点。原本的模式似乎是设定一个单一的空间,而我在此所主张的则是彼此依存的多元化公共空间。在此固然有辩论国家政策的中央竞技场,但却不像是一元化国家的公共领域,反而像是联邦国家的中央政府。第二,必须缓解政治系统与公共领域间的鲜明界限。
事实上,某些最有效的寄宿公共空间是政党和鼓吹运动,它们是存在于政治与公共领域间的灰色地带。在现代民主政治中,政治系统与公共领域间的界限必须尽可能开放。
如果我们想要使公共领域能够扩大公共辩论的功能,我们就必须这样做。如果我们仍将其视为守门人和限制权力的力量,则旧有的模式似乎是对的。让全国电视网或具有全国性声望的报纸去对付当权者,显然是比较容易的。为了达到这项功能,由政治中立的大型有力机构来主导公共领域似乎是理想的选择,但它却可能破坏了真正的全国性辩论。
(2)政治共同体内部的分裂同样会阻碍,甚至完全断绝民主决策的制定。
发生分裂的方式有好几种。其中之一是「阶级战争」的形式,最低微的人民觉得自己的利益受到有系统的忽视或排拒。就这点而言,在大多数西方民主政体中(除了本身固有的理由外),以不同的「福利国家」措施所表达的团结形式,显然对维系民主社会的运作是十分重要的。
另一种分裂则是由于一个团体或文化社团觉得自己未获大社会的肯定,于是便不愿依循大多数人民的共同理解来运作,因而产生脱离的要求。即使不脱离,也会造成伤害感和排拒感,使得要求倾听所有团体的条件(b)似乎不可能实现。在假定受到排斥的气氛下,未能完全达到要求的团体便觉得丝毫不被倾听。这种分裂一旦产生就难以处理,然而民主政治的首要目标之一便是要预防它的发生。这也就是为甚么确定所有团体受到倾听是极为重要的另一个原因。但在当今这个「多元化」的时代这是不容易达成的。
(3)中央集权与分裂如果会产生我所谓的政治分化,则其效果会更为严重。
如果集权与分裂会影响到政治的过程并改变其形式,则这种情况就会发生。人民对排斥感的反应可能会采取一种政治模式。
这种模式所根据的信念,似乎是认为社会最好由互不相干的公民组成,与团体间的联系大概多半都是不好的。
秉持这种信念的人民已接受了一种原子论世界观,将社会看成是个人及其生活计划的累积,并拒绝接受政治共同体的现实。这种反应非常容易发生,它也可能因为哲学上的排斥观点而更为加剧。
例如马克思主义认为「资产阶级」社会因阶级战争而造成无法挽回的分裂。又例如女性主义认为,自由社会因父权主义而造成的无可补救的破坏,以致于政治共同体的任何信念在在都显示出可耻与欺骗。
这种从排斥感中产生的政治,无论建立在现实的或哲学构想的基础上(它经常是二者的混合物),都是这样一种政治:它逃避在一种广泛的政策的基础上建立联盟,这种政策包含着一些有关普遍的善的理念。它的企求毋宁是激发群体对某种狭隘议题的要求,无视整体的图景及其对整个共同体的影响。任何以共同的善为基础来限制这种政治的祈求都会遭到怀疑。
这就是我所谓的政治分裂,多数联盟的潜在选民的分裂,这种多数联盟存在于社会解决整体的主要问题多面向的计划背后,而政治分化则将这些潜在选民打散,让他们支持一个个目标狭隘的活动。每一种活动都会动员一群选民,决心不惜任何代价护卫自己的立场。
我在此所描绘的景象有点像是托克维尔的理论,但却又与他有很大的差异。他所理解的是一种恶性循环,公民的冷漠会使得不负责任的政府权力更为扩大,进而加重人民的无助感,使得他们更为冷漠。但在循环的终点所存在的是他所谓的「柔性专制」,人民会被一个「极大的保护力量」所统治。
托克维尔的「柔性专制」,主要在于与传统的专制暴政作出区分。然而他的描述听起来仍然具有十分传统的「专制」意味。现代民主社会似乎与此有很大的差距。
因为现代民主社会中充斥着抗议、自由的创制以及对权威不敬的挑战。政府面对被统治者的愤怒与蔑视,确实也会不寒而栗。这些都会在选票中显示,而统治者也必须永远承受。
但我们若能以略为不同的方式来看待托克维尔的恐惧,这种恐惧似乎就变得十分真实了。危机并不在于实际上的专制统治,而是在于我所谓的分裂。也就是人民越来越无法形成并实现一个共同目标。当人民越来越以原子的方式看待自己,亦即越来越无法与自己的同胞团结在共同的事业和忠诚的信念下,分裂便会产生。他们的确可能会在某些共同的事业中感觉到与他人的联系。但这些事业逐渐属于小团体,而非整体的社会。例如地方社区、少数种族、某些宗教或意识形态的信徒、或是某些特殊利益的推动者。
产生这种分裂的原因,部分是由于同情关系的减弱、由于发生上述的某种分裂,部分也是由于某种自足的方式,它促使民主动力自身的消失。
因为民主选民越是以这种方式分裂,便越会将自己的政治精力转移去推动自己的小团体(这点我会在下面加以叙述),于是就越不可能动员民主的多数选民去支持共同理解的计划与政策。人们越来越感到,作为整体的选民在面对庞大国家时是不堪一击的。
一个组织健全而团结一致的小团体或许真能有所作为,但若是以为多数人民可以形成并实现一个共同的计划,那就是天真得不切实际了。于是人们放弃了。已经受到打击的同情心,又进一步由于缺乏共同的行动经验而更形脆弱。失去希望的感觉使得连尝试也像是在浪费时间。然而也因此使得一切更加无望,于是便形成了恶性循环。
在某种意义下,现在那些仍在走这条路的社会,还算是非常民主而平等的,并且充斥着挑战权威的活动,当代的美国就是一个明显例子。于是,政治以我提及的方式开始了不同的模式。
即使所有的共同目标都不存在,但仍有一个为人们所分享的共同目标,那就是:社会是为了维护权利而组成的。法律规范与权利维护被视为非常「美国化的方式」,也是一强有力的共同效忠的目标。由水门案件丑闻所激起的强烈反弹,终于导致一位总统的下台,这便是最好的明证。
循此路线,政治生活的两个面向便越来越突显。第一,越来越多人打官司。美国是最先确立权利法案的国家,而反歧视条款更将其予以扩大。经由法庭向涉嫌违反这些条款的立法行为与私人活动挑战,在美国社会中造成了重大的改变。著名的「布朗对教育局」案例便是一则很好的例子,该案使得学校于1954年取消了种族隔离制度。在最近数十年间,越来越多的美国政治过程将力量转移到这种司法审查的过程。
在其它的社会中,有许多事是经过不同意见间的辩论与妥协后,透过立法过程加以决定的,但从美国宪法的观点来看,这些事却适合司法判决的主题。堕胎便是一个切题的案例。自从「罗依对韦得」的案例在1973大幅放宽了美国的堕胎法,保守主义者就一直努力挑选一个合适的法庭来达到改判的目的。
如今他们的努力逐渐实现了,其结果促成了惊人的知识变化,通过司法审查的政治渠道,它使法学院成为全美校园中的社会与政治动力中枢。至于参议院对总统提名的最高法院大法官人选行使同意权,在过去通常是例行公事,或至少不具有党派色彩,如今却也掀起了一连串的大战。
美国将自己投入司法审查。透过司法审查,美国的能量被引导进入利益政治或鼓吹政治。人民投入了单一议题的运动当中,为自己所支持的理由而奋战不懈。堕胎辩论中的双方便是很好的例子。这个面向与先前的面向有重叠的地方,因为虽然有部分战争是属于司法的,但同时也牵涉到游说、群众意见的动员、选择性的干预选战以支持或反对特定的候选人。
所有这一切,造成了大量的社会活动。我们很难说具有这种现象的社会是专制的,然而,这两种面向的成长却与第三者的式微有互为因果的关连。所谓第三者,是指形成一个支持有意义的计划并促使其实现多数的民主。就这点而言,美国的政治景况如在深渊。主要候选人之间的辩论变得毫无关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