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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院:从打击到预防,多措并举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 2025-01-02 10:24

正文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也是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深圳法院多措并举,为未成年人撑起法律的“保护伞”。从严厉打击涉未成年人犯罪,到帮助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再到送法进校园,建立健全完善的家庭教育支持体系。目前,深圳两级法院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受到了来自未成年人及家长的好评,也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


刊登于12月30日《南方都市报》


未保工作从“严”出发:

铸盾亮剑,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琳琳(化名)是一名九岁的小学生,2023年9月,她在某款游戏中结识了黄某,在二人聊天过程中黄某得知了琳琳的年纪,便产生了不良企图。黄某以发微信红包或转账等方式为诱饵,诱骗琳琳拍摄自身隐私部位照片及视频供其观看,期间,黄某给琳琳转账和微信红包共计93元。两个月后,琳琳的母亲杨女士得知此事,陪同琳琳到公安机关报案,后黄某被抓获归案。经法院审理,被告人黄某为满足性刺激,利用网络社交工具诱骗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拍摄敏感部位照片供其观看,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认罪悔罪态度等,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


这是一起典型的“隔空猥亵”案例,隔空猥亵并没有实质的身体接触,而是利用网络对未成年人进行精神诱导乃至控制,进而侵犯其权益、满足自身特异性癖好,犯罪分子行为具有隐蔽欺骗性更强、持续时间更长,危害更广等特点。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变化,像“隔空猥亵”这样的涉未成年人新类型犯罪也开始出现,针对这一类案件和其他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的热点、难点,深圳法院开展专项研究,为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开展延伸保护工作等提供方案指引。


深圳法院坚持铸盾亮剑,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对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该重判的依法重判。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屡教不改的未成年人,该惩处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体现“包容但不纵容”的精神。

未保工作从“校”出发:

司法帮教助力罪错未成年人回归


2024年,在深圳市育新学校,有这么几场法治活动让育新少年们印象深刻。深圳法院携手深圳市点亮心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共同举办了涉“情绪管理”“法律意识”等三场不同主题的活动,法官和司法社工共同走进校园,开展系列法治教育活动,促进青少年学法懂法用法。在“情绪之舵”主题的活动中,青少年们参加了一次情绪调节的学习之旅,学习到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找到自己的“能量”;在“法律智慧树”的主题活动中,法官和社工以案例分析和互动讨论为载体,旨在深化青少年的法律意识,预防不良行为,引导他们走向积极守法的人生道路。这样的刑事司法帮教活动,不仅让少年们能更好地学习法治知识,也能帮助罪错未成年人更好回归、融入社会。



守护未成年人成长,深圳法院贯彻“寓教于审”理念。在审判中综合适用社会调查、心理疏导测评、法庭教育、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一对一帮教等少年司法制度,让失足未成年人早日回归社会。强化专门学校“法送生”工作。探索将判处非监禁刑且不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未成年人,以及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送入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回归、融入社会。


对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深圳法院综合运用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治进校园、法院开放日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今年以来开展89场普法宣传活动,让法治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此外,持续加强法治副校长建设,多名法官带头进校园讲授法治课,目前全市法院共89名法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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