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店铺要求
天猫目前仅支持旗舰店店铺的主体变更,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经营一个品牌的旗舰店。
2、经营多个品牌且各品牌归同一实际控制人的旗舰店。
3、以服务类商标开设且经营多个品牌的旗舰店(以下称“卖场型旗舰店”)。
天猫暂未开通专卖店及专营店店铺的变更通道。
(二)主体要求
根据现主体和新主体的公司性质,目前可支持以下四种类型的主体变更:
1、现主体和新主体均为品牌商体系内公司,且控制关系存续6个月及以上。
2、现主体为品牌代理商,新主体为品牌商体系内公司。
3、现主体为品牌商体系内公司,新主体为经天猫备案公示的星级运营服务商。
4、现主体为品牌代理商,新主体为经天猫备案公示的星级运营服务商。
(三)其他要求
1、申请变更的店铺需为天猫店铺且可以正常访问。
2、申请变更的店铺,自申请之日前一年内,销售额(虚假的交易订单等违规订单除外)需达到360万及以上。
举例:A旗舰店于2017年7月15日申请变更,则该店铺在2016年7月15日至2017年7月14日间的销售额,需达到360万及以上。
3、申请变更的店铺入驻天猫需满一年及以上。若现主体为品牌代理商、新主体为品牌商体系内公司,不受该开店时间限制,且上述销售额按照店铺上线至店铺申请主体变更前一日的时间区间计算。
举例:B旗舰店于2017年7月15日申请变更,且现主体是品牌代理商、新主体是品牌体系内公司,但店铺于2017年1月3日入驻天猫,入驻时间不满一年,则该店铺在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7月14日间的销售额,需达到360万及以上。
4、同一店铺一年内仅能变更一次。举例:若A旗舰店变更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则2018年7月14日前不得再次申请变更。
5、申请变更的店铺一般违规行为扣分小于24分,严重违规行为扣分小于12分,且不存在进行中的处罚或申诉。
6、申请变更的店铺不存在拖欠费用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在淘宝客、菜鸟、保险、供销平台等阿里关联平台产生的费用,以及天猫保证金、天猫软件服务费、天猫软件服务费年费、阿里金融贷款等。
7、申请变更的店铺在执行变更时,需要确保已完结天猫双11、双12、聚划算、淘抢购、众筹等活动。
8、申请变更后,新主体若在天猫开设多家店铺的,则店铺间经营的品牌及/或商品不得重复。
9、新主体及店铺在天猫诚信经营,不存在非诚信经营记录。
(四)申请材料
申请主体变更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现主体和新主体的关系证明材料以及新主体符合最新的天猫入驻标准的经营资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