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敌人掌控下的最高法院,进步主义者唯一的选择就是着手长期计划,为了多数决原则,重铸基本法律在社会中的角色,使法庭失去影响力,以及在适当时机改变不民主的宪法。这就要求学习上一代保守派的做法。
正是保守派盗用了最初由进步人士提出的“我们正在在经历‘司法政府’”的说辞。
保守派说服美国民众,无论法律文本如何表述,是左派而不是右派时常利用宪法法律实现自己的政治诉求,而事实恰恰相反。进步主义者需要收回他们失去的掌管权。要做到这一点,他们需要放弃常规的与高级司法机构勾结的做法。如果进步人士想要避免依旧困扰他们的司法激进主义的耻辱,他们必须接受民主及其风险。
即使右派更为频繁地借助司法命令达成目的,自由主义者也花了很长时间才放弃用法官权力来将他们的偏好制定为法律。这在关于隐私权和所谓的“实质性正当程序”的决策中最为显著。从赋予妇女堕胎权利的罗伊诉韦德案,到使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奥贝尔格费尔诉霍奇斯案, 作出此类选择时,自由派与卡瓦诺的前任肯尼迪大法官结成了联盟,他们在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础上促进同性恋和女性的权利,从而捍卫独立于国家控制的个人自由选择(虽然这个理论在大多数法律领域主要是服务于商业利益)。左派在乎的先例(如罗伊案)受到威胁甚至可能被推翻,这正将成为沉痛的打击,没有人会庆祝这一结果。但如果它无论如何都会发生,那么现在是时候转向民主战略,来保护我们所在乎的事情了。
比起威胁法庭通过各种经包装过的计划,左派更好更大胆的选择是支持改革。
通过议会立法剥夺司法管辖权、利用手段阻止司法机构审议关于堕胎或平权行动相关的案件,这些方式即使在现行法律原则下也不会明显违宪。
实际上,右派多年来一直使用这些立法阻止移民和囚犯进入法院。习俗和先例的其他变化也可能削弱司法霸权。例如,通过压力下的选择或通过法律的强制,可以推动最高法院成为一个咨询机构,尤其是当法官们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这些步骤将使得进步主义者能将他们的案子带到群众中去,从而为他们的政治诉求赢得多数人支持,哪怕是在他们已经因失败而放弃了的地方。
即使基础研究已证明法官有党派属性,美国仍然期待高
级司法机构代表国家的原则和价值观行事。实际上当法官有权决定具最重要的问题时,这种党派关系的影响只会增加而不会减少。宪法的神话很难实现。“给法官授权将有助于实现进步主义者追求的结果”,这种观念不过是已然落空的美好愿望。在各级立法机构中,利用民主权力而非司法机构的法律文化,是现在取得进展的唯一途径。事实上,一直以来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