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
保监会发布《关于2017年继续开展打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亮剑行动”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保监会表示将继续组织各保监局,针对销售误导、客户信息真实性和小额理赔服务等情况,对近两年保险消费投诉考核排名靠后的公司开展专项检查,也进一步加强对创新业务和交叉领域的监管。
《通知》表示,此次专项检查包括16家保险法人机构的46家分支机构(其中人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26家,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20家),以及7家银行类兼业代理机构。
这些机构名单是根据近几年保监会及各保监局消费投诉考核排名及往年“亮剑行动”检查情况确定的。
此外,保监会还将对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以及保险公司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个案检查”及“回头看”。
据了解,2015年以来,保监会已连续两年开展“亮剑行动”。在往年的“亮剑行动”中,检查重点主要在于财险方面的未按规定时效支付赔款、发出拒赔通知书等拖赔、无理拒赔、是否存在拒绝单独承保交强险等问题;人身险方面的产品说明会及产品推介中是否存在不实宣传、是否未按规定进行回访、银邮渠道是否存在擅自印制宣传资料、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利益演示、是否存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直接划扣保费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