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方向
准定位
确权利
提门槛
促发展
促改革
搭阶梯
保待遇
授荣誉
强保障
近日,教师法修订调研座谈会在北京师范大学召开。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专家学者、一线教师、教育部相关司局代表,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调研座谈会旨在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总体安排,加快推进教师法修订工作。
与会委员、专家、教师代表重点围绕教师法修订的目标指向、重点内容、路线计划等关键工作进行了充分研讨,探讨了问题,分享了观点,凝聚了共识,提出了建议,为下一步推进教师法修订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会议认为,教师法颁布25年来对于推动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25年间我国教育发展的形势和教师队伍的状况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都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教师法的部分内容已经不能适应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修订教师法迫在眉睫、势在必行、极其重要,必须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充分论证、加快推进。
会议强调,教师法修订要明确根本遵循,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尤其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教师法修订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深入系统的调研,切实摸清制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最深层的、最要害的、最突出的问题,明确工作重点,突出优先目标,做到定向发力。教师法修订要注重经验升华,将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及推进教师工作改革中取得的成熟经验、经过实践检验的做法,上升为法律条文。
教师法修订要体现分类施策,针对中小学、幼儿园、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等不同类别的教师队伍,提出有针对性的内容,体现精准治理。
教师法修订既要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难题,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也要立足长远,明确导向,为未来的改革留下空间。
经充分研讨,会议认为本次
教师法修订的重点内容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