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创业签证”吸引中国投资人的目光,
5年之后怎么办?
文 | 钟瑜婷
美国政府刚刚做出了欢迎外国创业者的新动作。2016年8月26日,美国国土安全部下属机构移民局提出一项名为 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 的新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外籍创业者提供最高五年的美国创业签证(Startup Visas)。
一旦持有“创业签证”,创业者将可以合法呆在美国2年,到期后可以再申请延期3年。其间,持有人将只能为他创立的公司工作。其配偶将有资格合法申请工作许可证(EAD卡)。
不是签证,是“入境许可”
这是美国总统奥巴马又一次利用行政命令,绕开国会立法实现自己意愿的尝试。有评论家认为这是美国向创业者正式敞开大门的标志。
但事实并非如此简单——所谓的“创业签证”并不是签证,而是由移民局向创业者颁发一张“入境许可”(Parole)。
毕竟,在美国设立一个新的签证种类必须得到国会立法批准,签证能够发放的上限也必须由参众两院批准。而Parole则由移民局签发。最普遍的Parole是俗称“回美纸”的文件,给予那些已经申请将身份从签证调整为绿卡、但还在等待绿卡最终批准的人合法居留和进出美国的资格。
按照公告解释,要申请“创业签证”的申请人需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必须在美国成立公司,并且必须持有至少15%的所有权,而且在该公司担任重要职务。第二,至少获得来自政府有关机构10万美元的奖励或资助,或合格的美国投资人34.5万美元的投资。
即便创业者只能部分满足第二条,若有足够证据证明公司有快速增长并为美国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也可先获得两年时间的创业签证。如果公司发展良好,创业者可以申请续期三年。当然,这也导致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出现一些被放水批准的个案。
5年之后怎么办?
这项新规定的提议旨在响应一些移民政策倡议者的呼吁。奥巴马认为,通过提供给这些创业者一个相对宽松的移民政策环境,他们能够更加“安心”地留在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