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科技成果科研论文发表后就束之高阁,转化率不高是一个共性问题。统计显示,全国职务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不足5%,绝大多数科技成果就白白过时或者浪费掉了。
如何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难题?西南交大国家大学科技园副总经理康凯宁对此进行了专门研究,他认为,必须破解科技成果的产权问题,才谈得上处置权、收益权的明晰。
发源于基层的试验由此开始。早在2010年,西南交大国家大学科技园尝试把学校所有的专利变更为科研教授团队与科技园共同所有,然后经评估作价500万元入股一家公司,科研团队持有其中的300万元股份。该项专利最终在4年后完成产品化,现已取得3000多万元的销售收入。
尽管西南交大采用的是“迂回”战术,用专利所有权人的变更使发明人拥有了部分产权,但却取得了实在的效果。仅2015年,西南交大就有4个教授团队与科技园、投资方成立创业公司并进入孵化阶段。而在此前的2003年至2009年,西南交大国家大学科技园只有一项职务科技成果得到转化。
2016年1月,西南交大在已有改革的基础上出台9条规定:对职务发明人及其团队的奖励,将奖励前置简化为国有知识产权奖励。对既有专利和专利申请,学校通过专利权人和专利申请人变更的方式实现对职务发明人的奖励;对新的专利申请,学校通过共同申请实现对职务发明人的奖励。学校与职务发明人就专利权的归属和申请专利的权利签订奖励协议,规定或约定按30%︰70%的比例共享专利权,即职务发明人拥有大部分的收益处置权。
西南交大党委书记王顺洪道破实质所在:“通过将奖励权前置简化为知识产权奖励,实现了职务科技成果的混合所有。”也就是说,职务发明人拥有了产权,自然也就拥有了处置权、收益权。西南交大校长徐飞说:“所有权改革通过奖励70%的知识产权给职务发明人,实现了职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向发明人的实际让渡,使发明人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千激励,万激励,不如产权激励。”
西南交大的试点引发各方关注,也演变为四川的改革创新试验。去年年底,四川下发《四川省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遴选四川大学、西南交大、成都理工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等20家院校、科研单位进行试点。试点的核心任务就是探索“先确权、后转化”的有效机制,推动形成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建立职务科技成果处置管理的有效方式,以此推动科技成果“三权”政策落地落实,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提升成果专户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