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
是指户籍在农村的务工群体,
是中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
,
为我国的城市建设、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题目中的两个观点都是出于对农民工的尊重与认可,在我看来,改名与否只是称呼不同,我们更应该思考如何从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入手,优化保障。
一方面,农民工的称呼并不存在贬义色彩。农民工这一概念是社会和时代发展的产物,是城市建设重要的组成主体;而且当前国家的政策文件、政府机关、主流媒体都采用农民工的表述,并没有任何歧视倾向。
另一方面,虽然改名的出发点是为了让这一群体得到尊重,正如
2021年深圳市人社局引导
新闻媒体多使用
“
来深建设者
”
这一概念就体现了人文关怀,但我们要看到所谓的
“贬义”是个别人对这一群体的偏见,这反映出农民工工作和生活环境较为艰苦、权益保障存在短板、社会宣传不够到位的问题。
因此,我们更应该积极致力于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减少他们的孤独感和无助感,让他们真正融入城市。
第一,保障农民工各项权益。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各项法律规定,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细则标准,推出各项具体措施,建立健全保障体系,尤其在住房、劳动、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下大力气,同时要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及时开展农民工权益保障整治工作,加强监管,畅通农民工反馈渠道,利用大数据、云平台等新兴手段建立农民工人员库、建筑工地企业库,动态监管。
第二,尊重农民工群体。通过宣传《保障农民工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提升用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主流媒体要多去呈现农民工的日常,宣传他们在城市建设中的努力,通过人物访谈、视频、公益广告等方式宣传
“劳动最光荣”,营造尊重、关怀的良好氛围。
第三,促进农民工职业发展。针对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建筑、服务等行业领域,可以由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方式丰富职业岗位,开展公益培训,提升各项技能,也可以参考快递行业将技能类工作进行职称评定,给予他们更多的可能。更要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缩小城乡差距,让农民工群体可以回乡建设、发挥所长。
总之,城市建设、社会发展离不开每一个群体的努力,每一个为生活奋斗、为时代贡献的人都应得到充分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