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
[土枪洋炮做好中国药]群聊记录,各位老师的观点仅供参考。感谢@晴风 精彩的提问,感谢各位老师耐心的解答。
请教一个问题,一个产品美国
fda dissolution method
是桨法
50rpm
,而
usp
中是转篮
100rpm
,是不是说做产品质量放行溶出度时候用
usp
方法,质量对比研究用
fda
方法?
孙亚洲老师
:
USP
是民间机构,
FDA
才是官方机构。遇到这种情况,应该以
FDA
为准。
齐玉威老师:
具有区分力的标准厂家是不会放出来的,
fda
的只不过是一个普通意义的检测方法。产品研究最好能得到具有预测性的方法,放行的应该是能识别关键工艺变化的方法。
孙亚洲老师:
说的很对,
FDA
的也不见得就是适宜的方法,与体内最相关的方法一定是企业内控标准。我们仿制时只能尽可能根据其处方组成等各方面特性综合考虑,并且紧靠体外溶出度是很难获得最适宜的溶出条件。
汤丽娟老师:
关于
FDA
溶出度的方法,需要注意
FDA
的溶出度是一个溶出度数据库,也就是
FDA
批准过的药品的溶出度方法的数据,尤其是原研药品。至于方法的科学性、合理性是经过审查的,但是该方法是否具有体内外相关性,
FDA
审查时常常未考虑的。该方法是原研的
QC
放行检测方法,
FDA
也审评通过了,所以就收录进入
FDA
溶出数据库。所以说呢,如果你想让产品放行,一定要参考
FDA
溶出数据库,最好在申报资料中有该部分的溶出数据,并且符合
F2
。但是该方法不负责体内外相关,也不负责制剂的研发,对制剂的研发有没有意义?这个另当别论。孙老师对
USP
溶出度的观点是对的,它是民间机构,是拿不到原研的溶出方法的。如果原研愿意拿给
USP
,
USP
认为是可以收录,就会成为
USP
的法定方法。但是如果原研不愿意,反而仿制药企业把溶出方法送给
USP
,
USP
经过谈论是合理的,认为也可以,就会成为
USP
的收录方法。当
USP
和
FDA
溶出度数据库不一致时,一定是以
FDA
为准的。关于转篮
100rpm
和桨法
50rpm
的相关性,现在这个不好说,每个药不太一样,和辅料有关系,但是二者差距不大。关于有区分力的溶出方法,在研发的时候确实是有意义的,但是在申报的时候,应该谨慎,因为有时区分力是没有意义的区分力,在临床中没有意义。
孙亚洲老师:
汤老师说的非常全面细致。
FDA
的溶出条件建议大家要去比较;特别是有区分力的溶出条件,汤老师说的大家要好好地领悟理解,不能就溶出度而溶出度,一定要从制剂因素和体内因素全面考虑。
但是有个疑问,孙老师所说的要从体内因素等考虑,在研发阶段这种考虑的途径是什么呢?或者拿什么指标来指示溶出与体内因素的关系呢?
孙亚洲老师:
很复杂,不是一两句话讲清楚。大家要去深入理解,不要通过几句话来断定什么。第一点是体内的药代参数,第二点是只凭体外溶出很难得到体内外相关性,一定是要通过了体内试验,反复分析得到的。一次性通过
BE
是不太现实的。大家要理解原研的溶出曲线是如何而来的。新药开发时,经过临床,找到治疗窗,然后把一系列不同的溶出曲线的制剂做血浓的测定,通过试验得知大概什么样的溶出是可行的。一类新药的开发是通过血药浓度的监控和生物利用度的测试,反复试验得到体外的溶出应该制定的标准。而我们现在是在开发仿制药,溶出的区分力和体内的有效血药浓度还不是一回事,希望大家可以理解这种理念。
齐玉威老师:
@
汤丽娟
@
孙亚洲 汤老师和孙老师讲的都非常好。现在国内公司赋予溶出的期望太多了,所以出现那么多过度研究。就像两位老师说的,溶出不一致并不代表体内不一致,同样,溶出一致体内也并不一定一致,只不过大家对溶出寄予厚望,希望溶出能直接代替体内包打天下。但是从科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不现实的,即使谢老师极力推崇的日本的一致性评价工程,我们也能看到有的品种存在多个参比制剂,它们的四条溶出曲线有的差异非常大,如果按谢老师的说法,仿制药必须与原研质量一致,那日本的这些存在多个参比制剂的产品当初在进行仿制时,日本监管当局是如何忽视掉四条溶出曲线的差异而批下这些品种并将这些仿制设为参比制剂的呢?在
FDA
公布的
QbD
模板中,里面是提到了过度区分这一概念的。所以,过度追求所谓的区分力,虽然从数据方面看起来很美好,但片面的追求,最终丧失的是溶出的本质,更会极大增加研发的综合成本。让溶出回归理性才是我们需要做的,但众口铄金,能清醒的认识到并科学的推进下去还需要整个行业的认知。
陆步实老师:
溶出曲线的比较这个理论本身也在不断的发展中,现在也还没有达到一个完全成熟的阶段,要比较溶出,不仅看曲线,还要结合药物的性质,吸收部位,前体药物的转化和吸收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
汤丽娟老师:
另外,从溶出方法的来源再讲一下为什么溶出度方法不一定要体内外相关。体内外相关是后来赋予溶出度的更高要求。溶出度的原本开始建立时,是关注药物在生理环境的溶媒下能否溶出。大家都知道,固体的药物如果不溶解,是无法吸收的,所以我们要知道药物在生理环境的条件下是否可以溶出,这是溶出原本的本质。这也是
FDA
在
QC
方法要求
85%
溶出的原因。在体内达不到高溶解度的药物,但是体内的液体远远多于
1L
,而
QC
的方法又要求达到
85%
以上的溶出,所以这样常常造成
QC
的溶出方法本身偏离体内环境,所以没有体内外相关性。此外,再讲一下
F2
的问题。我认为,
FDA
之所以引入
F2
是有统计学的是意义的,也是为了审评时有一个衡量的工具,更有说服力。既然
F2
是审评的指标,我们就必须要跟着它走。但是
F2
对研发不能判断两条曲线是否相似,只能参考。所以,
F2
不存在
50
和
80
哪个更好的差别。看不懂溶出曲线,
F2
到达
80
也是没有意义的。如果到了只看
F2
的地步,那么我认为你对溶出度基本没有了解。我们希望大家都能够看到问题的本质,不去追求外在的几个参数。更重要的是审评官员也科学地认识这个问题,不強求几个指标,特别是不加入更多不必要的指标。我认为从这一点上说,美国
FDA
比日本做得好。科学比标准更重要。而我们做研发的就是要把我们的数据拿出来证明我们结论的合理性。
王红喜老师:
溶出仪是
Hanson
教授发明的,所以
Hanson
牌溶出仪是溶出仪中的“原研药”。
Hanson
教授发明溶出的方法初心就是用体外的方法来模拟体内的过程,以此来作为评价药品的性能和质量。感兴趣的可以查阅文献来求证。
李郎老师
:相同的处方工艺,释放机理,加多个条件下溶出一致,
90
以上问题不大。
曹家祥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