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今年毕业的研究生在一起
2016年即将逝去。昨天,我们院师生欢聚一堂,其乐融融。同学们表演的节目都很精彩,尤其是小品中还不忘插入关于法治梦的黑色幽默。这群学生都很有才,从他们身上我仿佛看到当年的自己的影子。不知道这样算不算自夸呢。
成长是一个痛苦而又欣慰的过程,你总是在否定自己,又肯定自己,否定的是一些稚嫩而不成熟的想法,肯定的是通过历练后得到的感悟。校园里那些励志的语录,在社会的大熔炉被重新改变,彷徨、纠结、困惑、迷茫,都是每个法律人的必经心路历程。真正的法治理想主义者,是透彻地了解现实的黑暗,依然执着地热爱这个国家的人。
我的这一年,业余大部分时间奔走于南方某省。那里的法治现状,令人揪心。如果我直接写出这个省的某个市,都随时面临被删帖的命运。被删除的那一百多篇微信公号文章即是明证。那个实名举报的人,已经被当地的官老爷以莫须有的罪名关进看守所,而且一关就是大半年,至今没有移送审判的迹象。我也多少次奔波在绿皮火车和汽车上,星夜兼程去探望他,带去全国各地网友的鼓励。法治的光芒还无法照耀到那个偏僻的小城。
当然,除了那个案件陷入僵局外,我还是收到了些许安慰。江西高院的案件历时两年,前不久发回重审,冤案或许得以伸张。另一起涉黑的二审案件,蒙冤的被告人也在新年到来之前重获自由。江苏、山东两地的案件也办得较为顺利,有一个案件还收到了预想中的判决书。九江砍人案件,代表受害人家属,开庭顺利,但迟迟未有一审判决。我还在期待那场轰动某地的行政诉讼结局,只要法官站在公允立场,我们也应该赢得最后的胜利。某地一位中院法官曾在某职务犯罪案开完庭后冒着个人危险给我打电话,说他想对得起自己的良心,纠正错误的判决,那一刻我是真正被感动了。可是,这不应该是法官职责所在吗?明明应该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却如此稀缺,以至于我还要感恩戴德般。
赢了多少官司,也无法抚平一个冤案得不到伸张的难过心情。可是我一介书生,无权无势,没有三头六臂,也无法手眼通天。作为律师所做的,再努力,对法治的明天也贡献甚微。我实在无法帮助更多的人,也尽力了。我想在新的一年里,也许应该回归学术研究,做更多的学者应该做的事情,把这些素材当做实证研究的起点。很多本已成型的文章,在一次意外中尽数失去,尸骨无存,令我暂时中断了写作,有些东西需要重新开始。这种研究不再是书斋里的无病呻吟,而是在深知现实后的有的放矢,探寻制度性的解决方案。
这一年里,我背负了很多压力,也获得一点点微不足道的成绩。很多案件赢得相当漂亮,一些案件赢得异常艰难,还有一些案件生死未卜。《中国影响力》杂志给我做了一篇专访,里面有我的一些心路历程。学校里有我热爱的事业和学生,北京和浙江的两个律所,有我值得信赖的朋友们,上海的公司有与我患难与共的伙伴们,这一年,大家都不容易。在2016年的最后一天,我飞到了海口,明天要给一些全国各地来的法官们讲证据制度。我珍惜这种跟实务部门的法律人交流的机会,因为这也是推进我们法治梦的一小步。
我小妹在海口市人大工作,也是法学本科毕业,曾经是高校老师。我到海南的时候,她说放假还在加班,不能来见。然后微信上发了一条信息:“你以铁肩担道义,我立良法促善治,我们的初心,应该是一样的。”我看了,心里暖暖的。
在新年的钟声敲响的时刻,我在此祝订阅“法天说法”微信公号的朋友们新年快乐。愿我们的共同努力,就算不能给我们自己带来福祉,也可以让我们的孩子们在以后为我们感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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