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直播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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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晚
8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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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
这些年,我总处于一种挣扎中。
业内很多同行讨论,提到劳动法,都会提到劳动合同法过于偏向打工人,严重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
当然,不仅仅是劳动法,社保相关的法律也是如此,3万的薪水,员工到手2万2,企业总成本4万出头,不可谓不高(还没有算残疾人保证金这种费用)。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很多打工人也很纠结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不久前,一个外企小伙伴来咨询被裁事宜:企业HR让工作5年多的他自动离职,以换取背景调查时的HR好评。
我直接听傻了,外企也这么搞?
但这位小伙伴在咨询我之前,已经决定屈从HR的建议……
先说个真事。
劳动合同法问世的时候,我在外企Randstad,公司也有招聘和派遣业务,还收购了上海人才有限公司。
当时荷兰CEO很着急,因为这部法律是有史以来最偏向求职者的劳动法,放在全球范围内,对比一些西方国家对于打工人的保护措施,我们这部法律的保护力度也依然可以说很大。
荷兰CEO约了当时的法工委负责人开会,多次阐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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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公司很难给员工不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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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公司招人也应该有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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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他的建议一一被法工委拒绝:你们专业招聘机构,招人就比普通企业厉害,不需要有试用期……
虽然现在回头看,的确,劳动合同法里有不少条款还是太严格了。
但作为当时的翻译,我一边为CEO翻译观点,其实内心也是暗暗支持法工委,作为打工人,我不可能把屁股做到企业那边,我心里也是非常支持保护打工人的劳动法,即便是过度保护。
然而,没想到啊,立法是很严格,然而执法……
2008年新版劳动法落地之后,我带着他去下属公司和一位总监开会,这个部门的总监汇报工作时叫苦不迭,他们有一项重要的工作是协助客户企业处理劳动争议。
外国人饶有兴趣的询问了劳动争议的案例,总监娓娓道来:
客户公司招聘蓝领工人时,少缴漏缴五险一金。
而懂经的工人在离职时,威胁要去劳动仲裁要告公司。
而客户公司应对的方式就是拽上我司的顾问一起去和员工谈判,甚至上仲裁庭。
这个公司流动率本来就高,工人看见其他人告成功了,自己在离职时也会搞事情。
这个月刚开始就三起了,搞得我司的顾问也跟着上法庭,精力上顾不过来。
我们荷兰CEO是见过世面的,立马指点江山:
显然这已经成为了公司的用人风险,我们不应该一例一例去谈,应该设计完整的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彻底避免这个问题呢。
我听下来,CEO的意思就是:我们需要设计一个方案,帮助客户企业100%合规(缴纳五险一金呗)。
别说,外国CEO虽然在立法时据理力争,但是法律定下来以后,人还是老老实实要求100%合规的。
但他想不到的是,咱总监一脸无奈,解释:
公司如果按照法律规定缴金——薪水不如其他公司高——工人就会走;这样的缴金方式之前和员工是谈好的。
而且工人和公司谈赔偿,根本不要求公司补交五险一金,而是要再给他一笔现金赔偿。
说白了,大家都不想交社保。
这个畸形的无解案例,听得荷兰CEO三观崩得粉粉碎……
当我把这个真实案例写在知乎上的时候,我发现,中国太大了,不同城市,不同背景的打工人观点真的是天差地别。
真的有人会教育我,比如:
社保就是按最低比例交的……
类似的情况,在加班问题上,在裁员补偿上,都是一样一样的。
以裁员为例,
公司如果寻求一个整体合法的解决方案,比如n+1或者n+2,那么成本一定高企。
相反如果公司耍流氓,以不胜任解除劳动关系,然后等着员工来打官司,打输了就赔,那么大概率成本会大幅缩水。
因为很多员工出于各种原因,不愿意打官司,打工人和公司打裁员官司,也未必划得来。
京东去年为员工缴纳60亿保险和公积金
如果京东少缴五险一金,一年至少多赚50亿!
很多人不解:
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不是企业应尽的义务吗?遵纪守法也可以炫耀吗?
“那我不杀人不放火不抢劫,是不是也应该自我表扬呢?”
这两样还真不能比。
杀人放火抢劫的违法成本很高,在中国,这种刑事案件我们干警们的破案效率还是很高的,这意味着你一旦违法,你一定会付出代价,而且付出的代价很高。
但在2016年的时候(如今不足额缴纳五险一金的代价也很高了),不缴纳五险一金的法律风险那是低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所以很多企业肆无忌惮。
我自己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
2016年,一家初创企业来挖我,开的薪水我不太满意,只有20%的增幅。
HR为了说服我,也是很拼:
虽然涨幅不多,但我们缴金少啊,我们按最低缴,多出来的都是你的.
这我哪里同意:
公积金也少缴了,好不好。
HR用关爱智障的眼神看着我:
你算算呗,光税都少交好多。公积金的部分也补上了。
我算了一下,的确如此,真正到我手里的钱,要多很多。
但是我没有去。
一家企业,敢于藐视一项法律,它就敢藐视其他法律。
今天他敢于不缴社保,明天就敢取消法律规定的假期,后天甚至可能会违法解约
。
我比较轴,总觉得不能因为一时的小利,而把自身置于潜在的风险中。
但坦率说,绝大部分职场人,稍微算一算现金账,可能就选择了加入这种企业,毕竟风险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这就是劣币驱除良币。
类似案例还有欧美外企。如果国家规定是60分及格,外企的规定通常是80分。
什么?法律没有涉及的灰色地带?不好意思,我们绝对不碰。
人在外企,我们也经常会讨论,为什么外企在华做生意,相对来说,更艰难。
其中一条就是
合规成本太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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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使用正版软件图片视频音乐字体,是不是最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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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发的年终奖就算员工离职也正常发放,是不是最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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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员工时不歧视未婚未育女性,是不是最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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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业务时,不搞暗箱操作,不行贿不给回扣,是不是最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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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最严格的标准保管客户数据,不滥用客户数据,是不是最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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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不用恶劣招数逼走员工,按规定协商解约金,是不是最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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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就给加班费,最起码的别搞996常态化加班,是不是最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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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国家在不断完善立法和执法。
举个例子,社保部分,越来越强的管控,以后那些不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企业一定会面临巨大的违法风险。
不足额缴纳的企业,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处罚和警告。比如之前格力没有足额缴纳,已经被
珠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名。
但是在劳动合同法的其他方面,我们也期待有更多强化的执法。
有同行和我聊过这个问题,说100%完全合规,有些公司就活不下去了,尤其是中小企业,都死了,就业怎么办?
我其实很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