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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特色小吃产自三无小作坊,生产合格证是海口南大桥下印的!你有可能吃过…

南国都市报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4-22 12:23

正文


开始说事前,请先让南瓜妹吐三秒



麻花是种特色小吃,把两三股条状的面拧在一起用油炸制作而成。今年1月底,印有“广西玉林市玉州区阮氏食品厂合格证”的简装麻花,引起了海口市美兰区食药监局的注意。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广西玉林市玉州区阮氏食品厂并未生产过该款麻花产品,那么,这一简装的麻花又是从哪来的?


据知情人举报,美兰区食药监局发现,这些标注着“广西玉林”的麻花,“厂址”竟是在海口新埠岛土尾村一处民宅内,是一处未经备案的麻花小作坊。麻花的生产合格证、厂名、厂址均是该作坊老板蔡某远私自印制冒用他人的。

 



疑惑

  标注广西产的麻花  厂址却在海口民宅


  今年1月份,海口市美兰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对市场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有一流动摊贩内所销售的一款麻花包装简单,透明的包装袋仅放有一张“合格证”,引起执法人员的注意。执法人员发现合格证上所标注的制造商为“玉林市玉州区阮氏食品”,厂址为“玉林市玉州区苏春蓓家东侧仁东镇旺卢村”。同时,在该合格证上还标有生产许可证号以及生产许可证标志。


  执法人员根据生产许可证号在国家食药监总局查询发现,生产许可证所显示的生产者,的确是玉林市玉州区阮氏食品厂,主要生产的食品为糕点。有知情人向美兰区白沙食药监所举报称,市场上所销售的这种简装麻花,均是新埠岛土尾村一处民宅生产。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对这处民宅进行蹲守调查。蹲守数天后,执法人员发现一到白天,就有人在这处民宅的一间平房内起火,将麻花面团放入大锅内油炸。


现场

  民宅卫生条件堪忧  实为未备案小作坊


油炸好的麻花未加盖


  3月10日上午10点,记者随同美兰区白沙食药监所执法人员对土尾村这处民宅进行突击检查。穿过民宅的小院子,进入到一间平房内,此时有两名男子正在生产制作麻花。记者看到,在平房的大厅一侧,整齐地叠放着数十个写有“八字酥 猪脚”字样的纸箱。平房后院墙角处,摆有一台面粉搅拌机。院子一侧的桌子上,数根铁叉串起的麻花面团还未来得及入锅油炸。记者留意到,这一处加工区域没任何“三防”措施。


  在另一间小平房内,地板上油渍斑斑,房间四周墙壁及屋顶已被熏得发黑。已油炸好的麻花摆放在两个竹筐内,被烟熏着污黑的土灶上的一口大锅内,油还热腾着。墙角处两个铁盘内还装有待油炸的麻花面团,还有一堆用于烧火的木架,整个加工区域条件极为简陋。


  面对执法人员的突击检查,该作坊负责人蔡某远现场无法提供出《小作坊备案登记证》。


查处

  作坊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有1箱生产合格证标识


一纸箱假冒生产合格证


查扣违法生产的麻花


  据蔡某远称,这处民宅是他刚租下来用于加工制作麻花的,每天早上开始生产制作至中午,产量有十多箱左右,一箱有23包约10多斤。制作好的麻花打包成箱后,便销往市区城中村及城郊的流动摊贩,每包价格为3元。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作坊已将生产制作好的麻花打包成箱,共计9箱。同时,还在一纸箱内,发现了满满一箱的生产合格证标识,标识上均写有“制作商玉林市玉州区阮氏食品(厂)”。“这些生产合格证标识是从哪里来的?”面对记者的询问,蔡某远一言不发。


  由于该作访未经备案,生产环境简陋,卫生较差,同时该作坊涉嫌伪造产品产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及冒用质量标志生产麻花,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作坊立案调查处理,并查扣9箱已制作好的麻花及1箱生产合格证标识。


老板交代

   ■ 查处前已卖63箱麻花

  3月16日,美兰区白沙食药监所对蔡某远进行询问调查。据蔡某远介绍,他这处作坊大约有100多平方米,平时靠他与妻子以及聘用的一名工人生产经营,和面是用搅拌机,然后用压面机制作面团,靠手工制作麻花面团,下锅油炸就形成麻花。蔡某远称,他生产制作使用的原料为调和油、面粉、鸡蛋等,只添加泡打粉一种食品添加剂。截至执法人员查处前,他已销售63箱麻花。


   ■ 生产合格证南大桥下印的

  作坊与生产合格证标签上的“玉林市玉州区阮氏食品(厂)”有什么关系?蔡某远坦言,他与这家生产厂家没任何关系,也不是受委托加工。“之所以冒用广西玉林这家正规的生产商,是因为他们的证照齐全。”蔡某远说,他原本打算向一些小超市、小商行批量供货,但都要求有生产合格证,因此,他便到南大桥底下找人印制了正规厂家的生产合格证标识。

  

        担心被查曾停产过

  他坦言,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自己担心被查,期间曾“停产”一段时间。但在父亲的劝说下,为养家糊口,他便重新“生产”,没想到作坊最终还是被查了。


自食其果

  小作坊被取缔还被罚3000元


  4月20日,记者了解到,因冒用广西玉林市玉州区阮氏食品的厂名厂址、产品产地、标志加工生产食品的行为,违反《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美兰区食药监局依法对该作坊进行取缔,没收违法生产的麻花9箱以及伪造食品生产合格证标签1箱,没收违法所得4347元,并处罚款3000元。


来源:南国都市报

记者:蒙健 文/图

编辑:毕卉


南大桥下办假证的那个谁

说不定你也吃到过这些“黑暗”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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