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新闻夜航
中国新闻名专栏 龙视都市频道《新闻夜航》​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新闻夜航  ·  这轮年度最大满月,别错过! ·  3 天前  
新闻夜航  ·  公告!本月25日起,调整! ·  1 周前  
新闻夜航  ·  嘎嘎冷!降温可达14℃!伴随雨雪、大风! ·  1 周前  
51好读  ›  专栏  ›  新闻夜航

桦南一高考生因考试不理想投湖自尽?警方调查:确有女性不幸落水身亡!但真相是……

新闻夜航  · 公众号  · 黑龙江  · 2017-06-19 00:00

正文

超过136万人正在关注

         

       

关注热点新闻、关心民生政策?热爱健康养生、喜欢生活窍门?你找对了,新闻夜航是黑龙江地区影响力第一的微信公众号,赶紧关注是最正确选择!



编者按:6月9日,“百度佳木斯贴吧”有条贴子说:“桦南县有一名考生,考试不理想投湖自尽。”此贴引起广泛关注,警方也展开调查。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网传“高考生投湖自尽”

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


这条题为《桦南一考生,考试不理想投湖自尽》的贴子里写道:“上午的事,目前只有一个视频,没有别的消息了,就这样的”。帖子里还配有视频和图片。



这条消息一传出,很快就引起了公安机关的关注。警方调查发现,高考结束后的6月9日,在桦南县桦西湖确有一名女性落水身亡,不过落水的女性已经29岁了,未婚无业,患有精神类疾病,并不是帖子中所说的高考考生。


不实言论只为引关注

触犯法律终将受惩处


桦南县公安局网络安全大队民警刘立鹏说,经过公安机关民警核实,发帖人是为了引起网民的关注,发布了一篇不实的言论。民警找到了发帖人。



网络造谣者  林某(化名):

那天下楼倒垃圾,旁边那个工人随口一说,然后我听到了,然后我就回家发布了这条信息。


林某说,他这么做,就是为了能在贴吧涨经验,提高一下自己在网上的关注度。可是,传播虚假信息换取点击率,林某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桦南县公安局网络安全大队民警  曲颂:

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款。涉嫌拟造散布谣言,违反秩序。他这个处罚标准是5到10日(行政)拘留并处500以下罚款。


民警提示,在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惩处。每个网民都应该依法上网,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用不实消息博人眼球,

这样的网络造谣已经触犯了法律!

点亮,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

这4篇文章你看了吗?


妈妈容易吗?哈尔滨三胞胎兄弟,竟因玩手机游戏花掉全家一年生活费!

他亲眼看着同学被夺走生命...…行车记录仪还原最后一幕!

这样的天气暂时告别!你是乐了还是……

什么?夜航的权威消息竟然出错了?小编吓得脸都白了!



版权归新闻夜航所有,如需引用请联系我们

《新闻夜航》热线:0451-82898289

商务合作:13796212350

记者:李    辉、李    洁

责编:张   驰

审核:段君凯、小   翟、史国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