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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6月9日,“百度佳木斯贴吧”有条贴子说:“桦南县有一名考生,考试不理想投湖自尽。”此贴引起广泛关注,警方也展开调查。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网传“高考生投湖自尽”
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
这条题为《桦南一考生,考试不理想投湖自尽》的贴子里写道:“上午的事,目前只有一个视频,没有别的消息了,就这样的”。帖子里还配有视频和图片。
这条消息一传出,很快就引起了公安机关的关注。警方调查发现,高考结束后的6月9日,在桦南县桦西湖确有一名女性落水身亡,不过落水的女性已经29岁了,未婚无业,患有精神类疾病,并不是帖子中所说的高考考生。
不实言论只为引关注
触犯法律终将受惩处
桦南县公安局网络安全大队民警刘立鹏说,经过公安机关民警核实,发帖人是为了引起网民的关注,发布了一篇不实的言论。民警找到了发帖人。
网络造谣者 林某(化名):
那天下楼倒垃圾,旁边那个工人随口一说,然后我听到了,然后我就回家发布了这条信息。
林某说,他这么做,就是为了能在贴吧涨经验,提高一下自己在网上的关注度。可是,传播虚假信息换取点击率,林某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桦南县公安局网络安全大队民警 曲颂:
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款。涉嫌拟造散布谣言,违反秩序。他这个处罚标准是5到10日(行政)拘留并处500以下罚款。
民警提示,在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惩处。每个网民都应该依法上网,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用不实消息博人眼球,
这样的网络造谣已经触犯了法律!
点亮,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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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 辉、李 洁
责编:张 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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