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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杭州交通91.8综合发布
来源:
下城警事(ID:xiacheng_police)
部分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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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出租房安全问题一直为社会各界关注,杭州市政府于2016年1月1日,出台了《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规定》,对出租房的安全管理进行了明确,该规定堪称史上最严。
社会宣传告知▲
这一“
史上最严
”颁布之初
正值杭城G20峰会安保工作全面启动
一批房东及房客顶风违法均受到严厉处罚
如今一年多过去了
也许有人会这样想
峰会已成过去
出租房安全严管措施
这阵风,该过去了吧......?
辣么,八哥只能负责任滴告诉你
你这样想,就
大!错!特!错!了
不信,你往下看
。。。
民警频繁上门开展检查▲
2017年2月7日,春节长假一结束,下城警方随即拉开了全区出租房安全整治的序幕,分局联合街道社区及其它部门,全面开展以
“群租”、“日租”和“存在重大消防隐患”
等为重点的出租房排查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分局已经发出整改通知书643份,查处违反出租房流动人口管理规范的案件286起,
其中11名房东(二房东)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处行政拘留处罚。
某群租房杂乱不堪,安全隐患令人堪忧▲
警方开具的责令整改通知书▲
地点:石桥街道杭波街某青年公寓
类型:公寓楼式集中出租房
描述:4-6层,每层各24租户
2月6日,石桥派出所民警在对该处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寓楼使用性质属于供社会公众活动场所。
何为供社会公众活动场所?
根据《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出租居住房屋集中供他人居住,出租居室达到10间及10间以上的,或者出租床位达到10个及10个以上的,视为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
青年公寓出租房▲
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该出租房存在未按规定为每一承租户配备口罩、报警哨和手电筒以及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存在诸多消防安全隐患。
根据《规定》,居住房屋出租人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居住房屋的消防安全负责。
民警于当日向该公寓楼房东潘某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出租房内安全隐患堪忧▲
2月15日,整改限期已过。民警再次上门对该出租房开展隐患复查,发现未有任何整改迹象。因房东潘某拒不整改上述问题,
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石桥派出所依据相关法规,
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房东潘某接受警方调查▲
地点:东新街道颜家里某出租房
类型:农居楼式出租房
描述: 共35个间出租房
2月9日,东新派出所民警对该处出租房屋进行检查,发现该出租房出租房间多,居住人员混杂,消防安全隐患突出,同样未按要求为每户租户配备灭火器、手电筒、口罩、报警哨等必备的消防应急器材,民警现场向该出租房房东徐某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
2月16日,民警上门复查发现隐患仍未整改。房东徐某因拒不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受到警方行政拘留处罚。
地点:文晖街道陶角里*号和*号
类型:农居楼式出租房
描述:两栋房子各有11间出租房
上述两栋房子存在类似的消防安全隐患,且按《规定》:出租房设在三层及三层以上的居民自建房屋,应设置必要的逃生软梯或室内逃生绳,每个居室及公共区域应安装火灾探测报警器或火灾预警装置等。
2月22日,因拒不整改消防安全隐患,上述两栋出租房房东孙某和陈某,分别被文晖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处罚。
房东孙某接受警方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