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公管青年
“政管你我”,是电子科技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官方媒体公共平台。订阅号为全院师生提供信息和资讯,实时传达、反馈相关信息。政管学院,连通你我,官方化和亲民化的平衡点。“政管你我”推送时间为每周一、周四。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四川大学本科招生  ·  灯映春宵,团圆正好丨川大与你共赴锦绣前程 ·  17 小时前  
四川大学本科招生  ·  灯映春宵,团圆正好丨川大与你共赴锦绣前程 ·  17 小时前  
武汉大学学生会  ·  青春本就是一片液态的疆域 ·  昨天  
兰州大学萃英在线  ·  年味变淡?我们何去何从 ·  3 天前  
武汉大学学生会  ·  珈学live|“斗茶”——文人墨客独爱的雅玩 ·  3 天前  
武汉大学  ·  武大 bot!没上春晚扭秧歌,但和省长握手了 ·  3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公管青年

致敬宪法日|未成年人保护专题

公管青年  · 公众号  · 大学校园  · 2019-12-12 23:49

正文


普法系列最终弹, 未成年人保护专题。

10月20日,大连10岁女孩小琪放学回家的路上被蔡某某骗至家中杀害,而蔡某某因未满14岁被收容教养三年。在之前的几期中,我们先进行了路访。之后,为解答大家在路访中对于该事件的困惑,我们邀请到了公共管理学院法学系教授肖仕卫老师、吴卫军老师和李欣老师,看到了他们从更专业的角度对此事件的解读。这次,小编对之前几期的内容进行了汇总,以期让大家对该事件及其启示有更加清晰理性的认识。


路访详情请看

致敬宪法日 |未成年人保护普法活动进行时


依法判决,罪刑法定

我们对肖仕卫老师的采访,就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无论是大家对判决结果的疑惑,或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了解,以及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关切,小编都可以感受到大家对相关内容的期待。而我们想要真正理解大连女孩被害一案,首先我们应有正确的判断立场。小编认为,面对大大小小的犯罪,我们始终要牢记的是法律的尊严。正如肖仕卫老师提到的罪刑法定这一原则,社会要稳定有序地运转,还是要按规则办事。

未成年人,保护为主

明确了立场之后,我们再来谈法律本身。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章第一条明确提到“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宗旨。

采访详情请看

致敬宪法日 |聚焦大连十岁女孩被害案


肖仕卫,法学博士,电子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法律系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电子科技大学监察工作委员会委员,四川省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法学会理事,成都市法学会常务理事,成华区法学会副会长,入选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滑动走近肖仕卫教授


继续下调处罚年龄?

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刑事处罚年龄下调的问题,我们也采访了公共管理学院法学教授吴卫军。吴教授表示:“虽然随着生活条件改善,现在的未成年人生理发育比较成熟,但是心智发育依旧是比较低的水平。下调刑事责任年龄有可能会适得其反,用简单粗暴的刑法手段对待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策略。”小编看来单纯依靠压低年龄来解决未成年人犯罪是不可行的,对未成年人仍应教育为主,不可将其与成年人相提并论。

法律制定,一审再审

一个普通的法律要制定与修改要经过“三审”,也就是三次审议,第二次审议什么时候进行取决于第一次审议后的草案公布后的社会意见。所以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经过层层审核才最终确立,而它的大部分法条也都是经过实践检验的。如何才能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一直的追求。一味的下调刑事处罚年龄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应该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努力来解决。

采访详情请看

致敬宪法日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与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


吴卫军,电子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律系教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学科带头人,主要从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的教学及科研工作。参与或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曾获得全国第三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等多项奖励,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


滑动走近吴卫军教授


按成年人标准处罚?

此外,还有人会建议不判处死刑可以,但是应当将未成年人犯罪按照成年人的标准进行定罪处罚。对此,李欣老师给予了解答:“这样做是不妥当的。在考虑罪犯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上,需要考虑两个重要的方面,一是年龄问题,二是能力问题。此外,将未成年人按照成年人的标准去定罪处罚所产生的另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就是未成年人三观尚不成熟,将未成年人放到普通监狱中的话,无法避免未成年人与其他成年罪犯间的交流。这个交流可能包括犯罪方法方式的交流、不正确价值观的输出等,这样会强烈地冲击未成年人不健全的三观,无法达到改造教育的目的。”

采访详情请看

致敬宪法日 |《未成年人保护法》与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


李欣,电子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刑法学、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先后讲授过刑法学、宪法学、劳动法学、法学综合实验等十余门法学专业课程,历年讲授课程评教结果均为优秀,主讲的《刑法学》课程评教结果进入全校前100名


滑动走近李欣教授


未成年人,保护为主

因而,对犯罪未成年人的矫治不能单独依靠刑法,还应依赖教育这一手段。在这里,就不得不提到工读学校制度。工读学校是为对未成年人进行矫治而设立,其初衷是好的,但从现在的实施状况来看,着实堪忧。其一是工读学校因具有特殊性,容易导致学生被贴上特殊标签。而这种标签有可能成为未成年人自暴自弃的原因。其次,严格的管理也容易激化未成年人的叛逆心理。肖仕卫老师表示,工读学校严格管理是有助于未成年人矫治的,但是过于严苛的体罚则不赞同。同时,工读学校也应对社会进行保密,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

工读学校的设立也只是为未成年人矫治提供了另一种可选的途径,本身也是在为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而努力。吴老师表示:“学界主流观点是对未成年人的矫治要政府、社会和家庭共同合力作用进行矫治。当然,如果家庭能矫治最好放在家庭中处理,其次是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中矫治,借助社会的力量。当前者无法完成矫治的时候,国家会采取半强制性的措施进行矫治。”

采访详情请看

致敬宪法日 |关于工读学校的采访


多方协作,治标治本

总之,未成年人保护需要多方共同努力,缺少哪一方也不能够很好的解决问题。国家的强制性手段,学校的教育,家庭的影响,社会的关照,多方协作,共同努力,才能为未成年人铺就美好的明天,也为国家培养未来。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