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的全球化叙事中,荷兰东印度公司是开放、进取的代表,它的全球贸易和资本网络促成了社会精英阶层的流动和知识技术交流。然而本文从一份记述详细的东印度公司刑事档案出发,关注一七五二年十二月十九日夜发生在印尼雅加达的一场舞女表演与劳工械斗事件。这起看似属于全球化边缘的地方性事件,包含着艺术、性别、劳工、族群、资本主义这些议题之间的纠缠,让我们得以看到全球化浪潮中被剥夺、被污名化的社会底层生态,进而在全球化乌托邦建构中,反思被全球资本与全球网络异化的空间和地方。
一七五二年十二月十九日夜,巴达维亚(现印尼雅加达)以西约二十多公里处的一个糖业种植园举办了一场舞女(ronggeng)表演。在性别失衡的商品边疆,这场演出算得上是一场盛会。为此,该种植园的华人劳工招呼邻近糖业种植园的劳工共同观看,并邀请其中头人共享晚餐与茶水。但是,随着演出的深入,盛会转为一场械斗,两个种植园的劳工因不明原因相互持械斗殴,最终造成数名劳工受伤,而主办该场演出的种植园亦被打砸抢劫。
ronggeng是一种印尼爪哇的舞蹈,图为一位ronggeng舞女(来源:licensestorehouse.com)
该案卷宗现存于海牙荷兰东印度公司刑事档案,内有一百多页记载,包括约二十位当事人的口供以及前后数份调查报告。长期以来,这些内容琐碎、字迹潦草的刑讯记录并不为研究者们所关注。当面对这家世界上最早上市的跨国公司的庞大档案时,研究者们通常会选择首先关注它的全球贸易、资本网络,它所促成的全球艺术、医疗、知识交流,以及它所参与的全球军事与外交行动。
那么,我们为何需要偏离主流研究,来关注发生在这个全球网络的边缘的一件关于舞女表演与劳工械斗的事件?这样一件看似非常地方性的事件与学者们关心的东印度公司的全球网络有何关联?它又能否帮助我们从边缘、底层出发,从被全球化异化的底层民众的劳动与艺术出发,书写一段不同于帝国精英视角的庶民的全球史?思考这些问题,或许可以促使我们从新的角度进一步消融全球史与地方史之间的边界,探讨在一个特殊的种植园空间里艺术、性别、劳工、族群、资本主义这些议题之间复杂的纠缠,进而反思传统全球史所建构的全球化的乌托邦,关注在这个过程中被边缘化、异化的人群所实际生活的异托邦。
首先可能会让读者们浮想联翩的是这些在糖业种植园里表演的舞女。表面看来,她们似乎是在一望无际的蔗田里,以蓝天绿野为舞台,翩翩起舞。但细究之,便会发现一个悖论,因为一望无际的蔗田并非绿野,而是资本主义商品边疆扩张的现场,是资本将劳工与自然转变为商品并榨取剩余价值的场所。那么为何在这样的地点会有舞女起舞?事实上,这样一幕在十八世纪巴达维亚乡村的糖业种植园中每年都会上演。据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的殖民史料,舞女表演在种植园已成为仪式。每年三月份,为准备新的榨季,种植园需要搭砌糖灶、竖立蔗车,为此要动员大批劳工连续高强度作业。蔗车竖立后,便要举行一系列仪式,包括由一位头人将一只白色母鸡作为祭品放入蔗车碾压,并有数天节庆,其间便有舞女表演。该节庆甚至有一个专门的爪哇语名称,即badarie batoe,意为“竖立石头”(蔗车的主体是由两大块竖立的石磨组成的),或许可理解为种植园的巨石崇拜。榨季结束后,种植园还会安排另外一场舞女表演。这些表演不只是仪式性的,也是劳工们重要的娱乐。
加勒比安提瓜的糖业种植园(来源:wikipedia)
但不能因此便认为这些种植园里的舞女表演与中国乡村戏班演出无异,将其理解为传统乡村节庆的一环。巴达维亚乡村的糖业边疆并不传统,它不是一个由小农家庭构成的亚洲乡村社会,而是一个缺乏家庭结构且性别高度失衡的种植园社会。在这里,载歌载舞的舞女们并不是在参与一场传统的爪哇乡村节庆,而是在参与全球资本主义商品体系的扩张。她们的舞蹈、她们的性别和她们的身体都已深深融入了这个体系,而她们的表演甚至成了这个糖业边疆的必需品,被荷兰殖民者们污名化为巴达维亚糖业经济的“必要的恶”。十九世纪的殖民者们更是将这些舞女理解为妓女,将她们的歌声与舞蹈理解为一种低俗的娱乐。
到底谁是这些舞女?她们如何表演?又如何进入这个糖业经济体系?这些问题涉及印尼艺术史的一个重要议题,即爪哇音乐与舞蹈中的 ronggeng 问题。Ronggeng 一词无法被准确翻译,其词源亦不可确考,大体可以将其理解为一位在数位乐器演奏者伴奏下亦歌亦舞的女性(本文简称其为“舞女”)。不同于东爪哇地区的宫廷舞女,ronggeng 舞女通常并不依附于宫廷,而是在乡村、市井间游走、表演、谋生,有时服务权贵获取利益,有时又会为乡村节庆表演。在近代早期,她们在缺乏强大王朝国家的西爪哇地区尤其活跃,其中一个舞女文化中心是井里汶。这种传统在十五世纪爪哇伊斯兰化之前便已存在,舞女们最初应该是作为爪哇地区稻谷女神的化身,负责在每年稻米耕作之前提供表演,以祈祷稻米丰收。在伊斯兰化之后,她们又与苏菲神秘主义结合,进而延续这种舞蹈传统。从现有史料来看,舞女们大多来自贫困家庭,需要接受一定的舞蹈、音乐训练,才能成为职业的舞女。
由于不完全为宫廷所禁锢,舞女们有着一定的能动性为自己谋取利益。一七四三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井里汶的驻防官报道,马辰(Banjarmasin)的一位王公派遣一位使臣到井里汶,请求一个乐器(某种锣鼓)与一位舞女,为此该使臣带来了半两黄金与两只红毛猩猩作为礼物。经该驻防官协调,只有一位舞女愿意过去,她表示愿意到马辰为该王公服务五个月,条件是八十西班牙银元酬金,并确保五个月后将她送回井里汶。马辰位于南婆罗洲,是当时东南亚胡椒贸易的一个中心,也是荷兰与英国东印度公司外交争夺的重要对象。目前看来井里汶舞女可能以特殊的身份参与了这场全球贸易、外交冲突,现存档案中有一份一七七〇年井里汶苏丹致荷兰东印度公司信件,便讨论了胡椒贸易问题,同时还请求荷兰东印度公司帮助其获取一组年轻且“面容俊俏”的井里汶舞女。
在安提瓜糖业种植园工作的黑奴(来源:brewminate.com)
另外,荷兰殖民档案不曾记载的是那些活跃于乡村的舞女。由于缺乏乡村本地档案,我们无法确知殖民时期乡村舞女到底如何活动,但是非常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天西爪哇乡村分布着不少舞女墓地。尽管乡村舞女作为一个群体已经在二十世纪印尼现代民族文化建构中,因其被污名化的身份而逐渐消失,但是至今仍然有村民维护、参拜这些舞女墓地。例如,笔者在二〇二四年七月份便曾两次走访了位于井里汶西部村庄边缘的一个舞女墓地。该墓地地处稻田之间,墓地入口标识为“舞女娘祖”(Buyut Nyai Ronggeng),里面有两个建筑,分别为礼拜堂与墓室。墓室里面有两座墓,一座为一位舞女的,据称是生活在满者伯夷时期(十三至十五世纪),另外一座是某位男性的,但是村民强调这位男性不是舞女的丈夫。当地村民一直看护该墓,并每周四晚上(伊斯兰历周五)参拜。
那么作为稻谷女神的舞女又是怎么进入巴达维亚郊区蔗田的呢?首先井里汶地区本身就有蔗糖生产,根据十八世纪初的两份合同,上述舞女墓地所在区域就有大片土地被一位井里汶王公租给井里汶华人甲必丹,用于设立拥有两三个糖廍与两百头水牛的种植园产业。在十八世纪,该地也是巴达维亚糖业边疆的重要劳工供给区,每年都有大批井里汶村民背井离乡去巴达维亚乡村糖业种植园工作。因此,我们可以想象伴随糖业边疆的扩张与乡村人口的流动,井里汶乡村的舞女文化也进入了蔗田。原来为村民在稻田演出的舞女,开始为蔗田里面的劳工起舞。
但是,蔗田不是稻田,巴达维亚糖业种植园的社会结构与井里汶乡村截然不同。不同于作为家乡的传统乡村,巴达维亚糖业种植园是一个无家之乡,这里主要容纳的是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单身男性劳工,他们来此不是为了安家,而是为了赚取工资。以一七五二年十二月十九日夜那次械斗为例,主办方参与械斗的主要是华人。不同于从事海洋贸易的南洋华商,在巴达维亚乡村有着大批华人从华南而来成为糖业种植园劳工。他们在此主要占据着管理层与熟练工人角色,工资高于当地劳工。这也部分解释了为何这批华人会在这场舞女表演中作为主办方出现。
可是,这并不意味着华人已在此过上富足、安定的生活,他们更多是苟活于一个动荡不安、充满暴力的边疆社会。这群华人服务的直落纳迦(Teluknaga)种植园位于丹格朗(Tangerang)区域。今天这是印尼的门户,就在雅加达苏加诺——哈达国际机场周边,但在近代早期,这是一个偏远的糖业边疆。在十七世纪,它一度是荷兰东印度公司与万丹苏丹国争夺的交界地区,一六八四年万丹将其割让给公司后,便成了巴达维亚糖业扩张的边疆,并在十八世纪发展为爪哇蔗糖主产区。糖业边疆的扩张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尤其是族群与阶级矛盾。一七四〇年的红溪惨案就是这些矛盾集中爆发的一个结果,当时巴达维亚郊区的华人形成了一个个以糖业种植园为核心的武装据点,对抗荷兰东印度公司。丹格朗地区则是这场武装起义的重要根据地,直落纳迦种植园也名列荷兰军事行动名单,是该地区六大华人反抗据点之一。
1740年10月,荷属东印度当局认为当地华人威胁到了自己的殖民统治,在爪哇的巴达维亚(今雅加达)大规模屠杀华人。图中描绘了惨案期间对华人关押者的处决(来源:wikipedia)
与一七四〇年红溪惨案相比,一七五二年的这次械斗事件可能微不足道,但它所留下的丰富史料为我们揭露了一些深层、复杂的矛盾。大体而言,械斗之前这两个种植园之间已存在纠葛。其中主办舞女表演的种植园属于巴达维亚华人甲必丹王应使(Ong Eengsaij),但种植园土地属于一位已故东印度公司高级官员的遗孀玛利亚(Maria Herega)。王应使在事发前约两年(一七五〇年底或一七五一年初)于玛利亚处租得这块土地以及土地上包括糖廍在内的所有附属房屋、设备。但一七五〇年底玛利亚又将另外一个糖业种植园的设备转移到直落纳迦,建立一个新的种植园。这就埋下了冲突的伏笔。
为开拓这个新的种植园,玛利亚聘用了一位土生基督教徒沙龙为账簿书记,一位华人西姆为廍爹(potia,种植园管理者),并且雇用了六十位劳工,并侵占了原已租赁给王应使的土地,包括将一块放养水牛的草地开垦为蔗田。此外,玛利亚的手下还阻止王应使种植园的几位爪哇劳工修复他们的房屋,迫使他们迁移,进而侵占遗留下来的房屋与土地。玛利亚甚至亲赴现场,指令她的劳工们将王应使种植园廍爹的四头猪杀死,投入河中。
我们无法完全确定这些供词是否完全属实,也不能断言上述纠纷均为玛利亚单方过错。不过从中可以看出,在这个糖业边疆存在很多摩擦,这些摩擦正如罗安清在《摩擦:全球连接的民族志》(Friction: An Ethnography of Global Connection)一书中提到的,是全球化在这些资本主义“资源边疆”的必然呈现。可以说,十八世纪发生在巴达维亚乡村的这些纠纷很大程度上预演了像人类学家们在当代印尼种植园与矿场的观察。这些纠纷的源头并不是两个当地村庄之间的世仇,而是在种植园主利益驱使下,两群素未谋面,且不定居于此、分属不同族群的种植园劳工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不断累积的矛盾。
描绘1823年英国殖民地 Demerara-Essequibo(今圭亚那)黑奴与殖民者军队斗争的画(来源:wikipedia)
十二月十九日夜的舞女表演不幸成为矛盾的爆发点。尽管各方供词龃龉,但大致可以确定的是,当天下午四点时候,从城里坐舢板船回来的沙龙刚一到岸便碰到王应使种植园的廍爹,后者邀请他去观看当晚的舞女表演。该消息很快在玛利亚的种植园内传开,晚上八点钟左右,沙龙带着手下大约三十名劳工前去观看,其中不少人都携带武器,似乎有意赴一场鸿门宴。到达现场后,沙龙走入了王应使廍爹的房屋,发现里面的华人正在用餐,并邀请他共进晚餐,但沙龙婉拒。不过,沙龙可能还是坐下来和华人们一起喝了一杯茶。沙龙的随从们则直接去观看舞女表演,其中几位还走近了舞台附近的赌桌,围观赌钱。此后不久,冲突爆发,双方持械互斗,各有伤害,最后王应使种植园财物被抢。
关于械斗的起因,双方各执一词,沙龙的手下声称是源于赌博时双方言辞冲突。王应使廍爹则否认赌博存在,坚称种植园内部不允许赌钱,当晚没有赌博,只有舞女表演。让事态更加复杂的是,荷兰司法当局调查发现,沙龙手下参与械斗的并非华人或爪哇劳工,而是一批奴隶,其中包括不少逃匿奴隶。不同于大西洋的奴隶制种植园,巴达维亚乡村的种植园建立在一个高度货币化的劳动力市场上,依靠雇佣劳工维持日常运作。雇佣缺乏议价能力的逃匿奴隶,便成为种植园主控制劳工成本的一个重要手段。
这批被捕的逃匿奴隶一共四人,均是二三十岁青壮年男性,其中有二人来自苏拉威西,一人来自帝汶,一人来自印度西南部的马拉巴尔海岸。通过公司的全球贸易网络,他们被贩卖到了巴达维亚三个奴隶主家庭。之后,他们选择了逃亡。从他们的供词来看,巴达维亚的糖业边疆已成为奴隶逃亡的重要目的地,并已形成复杂的逃亡路线。被玛利亚的种植园雇用后,一位华人工头信誓旦旦地和他们说:“在这里不需要害怕,没有人敢对你做什么,我现在就给你一把砍刀,以及其他你需要的东西。”
经过近一年半侦办,公司司法机构最终于一七五四年六月十五日宣判此案,被告只有这四位逃亡奴隶。他们被判处鞭刑,外加带铐服劳役五年,之后被流放。为何一场在舞女表演时爆发的大规模械斗,最终却只有这四位逃亡奴隶领刑?这样一件最终以四位逃亡奴隶顶罪的械斗案和我们要讨论的全球史又有何关系?
这需要重新思考东印度公司以及东印度公司背后的全球史。不同于传统认知中的那个开放、自信、进取的荷兰东印度公司,我们在庞大的公司档案中读到的更多是一个个狭隘、惶恐、保守的公司官僚。荷兰东印度公司不是一家现代航运公司,而是一个有着垄断特权的殖民帝国,它并不擅长自由贸易获取利润,而更倾向于诉诸武力与强权。在实际运行中,它亦非无差别地促进全球化,而是积极切断竞争对手的全球联系,以此维持它在全球贸易的垄断地位。它所用于参与全球贸易的商品亦非完全通过自由贸易获取,而依赖于复杂的权力运作。其中最典型的个案便是香料贸易,公司通过战争、不平等条约控制东南亚香料产出,然后在全球市场高价出售香料,获取暴利。同样的重商主义思维被贯彻到了巴达维亚糖业,公司在此扮演着双重角色。其一,它是一个垄断性商人,可随时出台法令限制私人贸易,管控糖价,然后再将收购到的蔗糖高价转卖到阿姆斯特丹、波斯湾、印度与日本等地;其二,它是一个殖民政府,通过一整套政治制度维系这个糖业边疆的社会秩序,防止劳工暴动。
种植园舞女表演时所引发的械斗戳中了这种双重角色的内在矛盾。公司管理者们既要垄断贸易,又要武力占领一个能够提供垄断贸易所需商品的殖民地,还要保证这个高度不平等的殖民地社会的稳定、和谐与繁荣,最后还要兼顾股东的收益和自己的私利。要同时实现这些目标,就需要不断从种植园劳工那里榨取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同时又要防止这群性别失衡的、躁动的单身劳工暴动。在此背景下,蔗田里的舞女,因为她们对于男性劳工不可否认的吸引力,便成为公司管理层关注的问题。公司为此出台了一系列法令,试图规范舞女能否跳舞、怎么跳舞、在什么场合跳舞、谁可以看跳舞、谁可以从中获利甚至如何规训舞女。这些法令一方面极力预防舞女跳舞所可能引爆的社会矛盾,但是同时又为舞女表演网开一面,因为舞女被认为是吸引男性劳工到种植园边疆工作的“必要的恶”,同时还是维持爪哇乡村社会稳定的一个传统习俗。为此,东印度公司不断调整舞女法令,从一七〇六年的严禁(规定没收舞女首饰并罚款),到一七五一年的部分解禁、开始征税,到一七五二年修改舞女税率,到一七五四年再次收紧,再到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更加细化的规范(规定如何领证表演、何时表演、在什么场合表演等等),最后到一八〇九年出台了在井里汶建设三所模范舞女学校的管理规定。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码头和仓库(来源:worldhistory.org)
这次械斗案恰恰发生在一个重要的政策转折期。该案事发一年前,东印度公司于一七五一年十二月十一日颁布了一则新的法令,承认完全禁止舞女表演不可能,故选择一个中间路线,通过税收与条例来规范舞女表演。条例规定城内与近郊仍然严禁,远郊与乡村可以,但表演必须在室内,闭门表演每场收税一银元,开门则每场五银元。不过,所有这些都不适用于奴隶,法令第十五条规定,奴隶不能进入舞女表演场合。因为舞女对于奴隶们而言是“如此有吸引力”,以至于他们会偷窃主人财物去看表演,甚至仅仅是“为了看舞女一眼”。
但是,这些法令很难管辖到糖业种植园。公司所拥有的治安力量非常有限,糖业边疆是一个法外之地,那里何时举办、如何举办、谁来观看舞女表演完全超出了公司的控制。更何况这些地方本来就是大批逃亡奴隶的避难所,在这里他们至少实现了不受公司限制观看舞女表演的自由。一七五二年底的这次械斗事件将这一切暴露在公司高层面前。一七五四年,该案结案后不久,公司便出台一个新的舞女条例,决定不分城乡,全面禁舞,违者每场罚款一百银元。对作为奴隶主的公司高层而言,很少有事务会比防止自己身边奴隶犯罪与逃亡更重要。但是,公司并没有能力在种植园禁舞,蔗田里的舞女是个公开的秘密,被十八世纪后期的出版物反复提及。到了十九世纪初,公司不得不特许种植园内部舞女表演,将其明确定义为糖业经济必要的恶。
全球史可能存在两条非常不一样的研究路径,一条是正面赞颂全球化,关注能够在全球化中获得社会流动性的精英人物以及他们的全球网络;另外一条是反思全球化,关注在全球化中失去社会流动性的边缘人群以及他们生活的边缘空间。前者所呈现的也许会是一个符合新自由主义理想的全球化的乌托邦,后者也许比较符合福柯提出的异托邦概念。这个被异化的、与传统亚洲乡村社会截然不同的种植园社会可能就是那样一个异托邦,只是它不是福柯所理解的现代民族国家的异托邦,而是一个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异托邦。
这个异托邦让我们看到传统全球史中容易忽略的一些问题,看到在全球化中被边缘化、被污名化的劳工、艺术与性。这里的劳工非常全球化,有来自华南的华人移民,来自爪哇乡村的季节性农民工,还有来自苏拉威西、帝汶、印度等地的奴隶。但是这种全球化并未让他们受益,他们在此劳动,却难以在此安家。他们在此为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生产,却无法在此实现自身的人口与文化再生产。舞女的表演或许承载了他们对于艺术、性与再生产的全部幻想。但是这种合理的幻想却被殖民者理解为这个糖业经济的必要的恶,而被污名化。事实上,造成这场舞女表演期间械斗的根本的恶,既非舞女,亦非逃亡奴隶,更非单身华人与爪哇劳工,而是东印度公司用暴力推动的不平等的全球化。作为一个异托邦,巴达维亚乡村的糖业种植园就如同一面镜子、一张底片,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刻地洞悉这种恶,进而反思传统全球史背后的新自由主义乌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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