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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而贫穷》:“抄袭”这口锅太重,我不背

大浪淘沙  · 公众号  · 军事  · 2017-10-03 22:07

正文


针对知乎网友刘诗尧先生的律师函:



出版社正式声明如下:


28日凌晨一点,我把编辑强行叫了起来,当他逼他们出了一版回应,因为我知道这是事情完全不能拖。上述声明是29日总编和律师签字盖章,并用红头文件打印,考虑到国企的效率,我已经很知足了。28日发布的声明初稿讲的比较详细,但毕竟正式声明必须简明扼要,话不能那么多,不过我还是把前一版声明贴出来,可以帮助理解: 

以上的解释主要针对律师函中的这一句话:“属于过度引用,已构成抄袭”。说实话,这句话的严谨性被出版社的律师嘲笑了好久。

《生而贫穷》中的所有引用完全符合规定,均注明来源、出处和作者,并用宋体字和楷体字区分正文和引用(相当于学术论文中规定的引用他人文字需用双引号):

关于书籍引用内容,因为很多朋友都没有看过,我这里有必要再多解释一下,以下不涉及法律上的内容,单纯作为更多信息供大家了解。

其中刘诗尧网友的回答,共355字,所在的《生而贫穷》第一章共13075字。


第二章《驱离的世界:社会分层和阶级固化》中,引用山羊月网友的回答869字,整章文字17291字。


第九、十章,《被割裂的北上广深》(上)(下)中,引用chenqin网友回答两段,分别为518字和507字,共1025字,章节18790字。


即便在学术的判断中,这些引用比例算不算“过度引用”,恐怕也很难构成。更要说明的是,对于著作引用比例的考量,是整本书,也就是五十四万九千字,而不能算单篇章节。因为整部书是一个论证体系:



上篇中更多的是对社会问题、现象的分析,所以必须要有大量的例证来支持我的观点,我在上篇中共引用新闻稿十一篇,远超于知乎回答的数量,并不是某些网友口中“用几篇知乎回答拼凑了一本书”;下篇中更多地偏理论分析,是以上篇的实例为基础,来讲解先贤硕哲对于贫富分化、阶级固化的理论。可以说上下篇是一脉相承密不可分的,《生而贫穷》中的引用完全合法合规,正如生命中所说:

著作权法第二章第四节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生而贫穷》一书中的引用,符合法律中规定的“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情形。

由于律师函迟迟没有收到,出版社律师于28-29日两天,通过网络上的联系方式联系对方律师,电话均无人接听。

由于中国发展出版社去年由石景山搬到了亦庄,所以我的编辑担心是不是寄到了旧地址,便利用休假时间专程跑到石景山旧址,果然找到了律师函。这是出版社编辑给我的留言:

以上,也是我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