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综合采取行政、市场、法治、道德手段去治理。大气污染防治不仅仅是环保部门,也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事情。而且不可能短期一两年内就很快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各个方面共同努力,同时采取全手段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从体制机制方面看,需要从两个方面同时发力:
一是构建合理的市场机制,比如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排污权交易机制等,市场机制一般成本较低,且能优化配置资源。
二是建立政府管治机制。包括建立和完善管理体制,以减少内耗、形成合力、提高效率;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对积极治霾主体和行为进行激励,对损害和消极治霾主体和行为进行约束;建立和完善针对各个主体的监测评价考核奖惩机制。
以属于行政管理手段的总量控制制度为例。对我国而言,在现有的环境法治背景下,总量控制制度是一种自上而下约束地方政府,及各级环境监管机构有效监管环境的压力传导机制,这种强有力的行政管理手段比较容易短期产生效果。
不过,目前的总量控制制度也还存在诸多问题。总量控制制度尽管推动了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减少,但环境监管的有效性并未显著改善。“十一五”以来二氧化硫的总量削减、“十二五”以来氮氧化物总量削减,主要贡献来自相对容易监管的火电行业,而普遍的环境严格监管、环境守法的氛围并未明显改善。
在目前的总量控制制度下,治污减排措施多数是行政命令措施,如大幅提高排放标准,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等。这些制度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还缺乏政策评估,缺乏成本收益分析,有些政策甚至不计成本。
总量控制制度中的总量设定机制、分解机制、调节机制也不完善。在实施中,尚缺乏科学的、规范的、多方参与的总量分解机制;总量控制制度与其他环境监管工具缺乏有效的衔接;同时该制度也有一些副作用。
任何制度或政策都要同时考虑总量、结构、质量以及外部环境,仅强调某个方面都不足以解决问题。而且所有制度或政策,都要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同时抑制其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