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生火的方式可以确知的有三种,即木燧取火、阳燧取火和后来的金石取火。
木燧取火就是钻木取火,是用一种木质坚硬的削尖的木头去钻另一种木质较为疏松的木头,例如前者用榆,后者用柳。被钻的木头上有钻孔,位于木片边缘而非木片中央, “Ω”形而非“Ο”形。钻火时先在“Ω”形口处放置艾草制成的绒丝等易燃物,以尖木不断插入钻孔,直到摩擦产生的热量将易燃物引燃。
新疆罗布泊出土的钻木取火工具,下方为被钻的木头,上方为进行钻的木头,二者用绳子相系
这种生火方式,在文字出现前应该就已经形成,还留下了“燧人氏”的传说故事。它长期是中国古代民间主要的生火方式。尽管在技艺上没有实质进步,但古人根据五行说演绎出了一套繁复的礼仪规范。
《周礼》将一年分为五季,换季要更换不同的木头来钻火,称为“改火”,认为这可以防火灾、疗时疾。春以榆柳相钻,夏以杏枣相钻,秋以柞桧相钻,冬以槐檀相钻,季夏以桑柘相钻。并且,古人认为它们生出来的火焰颜色不同,分别是青赤白黑黄。
秦汉以来,改火习俗渐渐化繁为简,化简为零。但在隋朝时,王劭引经据典向隋文帝进言其实行的必要性,被准奏。唐宋延续了春季改火的做法:在寒食节时明令禁火 2 天,在清明节早上再点新火。直到元代蒙古族主天下,此俗被废弃。
今天的新火大典
明代,杨慎、顾炎武等人都有复兴改火的议论,而谢肇淛批判这习俗迂腐。其实,这样的争论本身已没有多少意义,因为钻木取火已经渐被金石取火取代,无谓改火与否。
金石取火是以铁制的金属器具击打火石引燃火绒的生火方式。明时其金属器具常被称为火刀,清代和民国则称为火镰,但从图片来看并不一定是镰形,也多斧形。火石为质地坚硬的白色石英石。火绒,依旧多为艾绒等天然植物纤维所制。
金石取火的道具
晚清出现了火绒的进化版——煤头纸,使用时先将火镰打火石,火花现于煤头纸上,让煤头纸着而不燃,可以保存一定时间,要点火时再取出来一吹即能点火。吹煤头纸并非易事,是丰子恺笔下与拿筷子、嗑瓜子并列的中国人三大绝技。
金石取火出现于何时出现并无确切记载。唐代服制中五品以上文武官员腰带上可悬七物,即所谓“蹀躞七事”,有人认为其中之一的火石袋即是装金石取火的工具的;辽代同样有此服制,但仅限于五品以上武官可以悬火石袋,文官无此物。
即使唐代五品以上官员所佩戴的的确是金石取火的用具,那这时候它也还相当稀缺,足以成为五品以上官员才享的殊荣。此外,由于蹀躞七事是模仿游牧民族的服饰打扮,金石取火有可能是从游牧民族传入。
直到明代,普通人才都对金石取火习以为常,以至于《水浒传》里的梁山好汉们多次拿着火刀、火石去杀人放火。
火柴从西方传入后,金石取火逐渐被取代。民国时已经用火柴生火做饭,但抽烟的人常舍不得用火柴点烟,继续用火镰打火,尤其是商品经济不发达的乡村地区。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古人对《周礼》的推崇推迟了钻木取火退出历史舞台,而烟草的传入帮火镰续了命。
民国时期凤凰牌火柴
另一种有特殊用途的取火方式是阳燧取火。它在先秦时就已经发明,因其热量来自太阳而被称为“阳燧”。除了偶尔提到过用冰制成凸透镜聚焦太阳光外,通常情况下指的是凹面镜聚焦,在焦点处放置艾绒等易燃物,等它烧起来。
阳燧为铜制,也称金燧,打磨不易,并非平民人家所能拥有,而且只能在有太阳时使用,受限诸多。但古人认为阳燧生的火是“明火”,在占卜、祭祀中应该用这种方式生火,炼丹道士也讲究用阳燧生火炼丹。除此之外, 阳燧取火还被认为有治疗疾病的作用。
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认为施针灸点艾火时,阳燧取火为优,钻槐取火为良,如果着急难以准备这两种器具生火,可以用真麻油灯的火或者用蜡烛火,但疗效会略差,而金石取火是不行的。
此外,有人认为中国古代还有敲石取火的生火方式。但考古发掘从未发现这种生火方式所用的工具,其记载也多见于诗歌、志怪笔记中,意味模糊,如唐诗“敲石军中传夜火”、 “邻屋有声敲石火”、“沙头敲石火,烧竹煮新茶” ,在应用类文献中找不到它的身影。
无论如何,敲石取火都不曾广泛流传,南宋人吴曾以博学著称于时,他评价唐人刘言史一句诗“敲石取鲜火,汲泉避腥鳞”说:“石火虽火,而不可然,言史不察也。”表示自己没见过这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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