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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完整科普一下奥斯卡最佳外语片的性质和我国参赛策略。
不知从何时起,奥斯卡有了一种“电影界的奥运会”的形象。而实际情况完全不是这样。
奥斯卡是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学会的学院奖,对象是美国电影。英国电影由于语言文化接近,也时常参与其中,但除此之外的其他电影都不是奥斯卡评奖的主要范围。
最佳外语片奖设立于1947年,完全是出于提高奥斯卡奖的国际关注度的动机。不同于其他国际电影奖和奥斯卡自己的其他奖项,奥斯卡最佳外语片的提名是按国家(地区)分类,每个国家(地区)每年只能申报一部。
(第一届最佳外语片奖得主,意大利现实主义大师德西卡的《擦鞋童》)
这种限制非常不科学。首先,电影大国如法国、意大利,时常每年都有很多部优秀作品,而众多亚非拉小国的电影业却很不发达。这使得一些电影大国的优秀作品因为名额被占而无法提名,同时客观上造成了世界各国角逐“电影奥运会”的印象。
其次,在跨国合拍愈发普遍的今天,电影的国籍也愈加难以判断,于是有了以法国名义参展的土耳其语电影《野马》,代表香港的《大红灯笼高高挂》、《霸王别姬》这样的例子。
(《大红灯笼高高挂》从题材和内容上完全看不出和香港有关)
再次,代表国家来参赛,不可避免的让这一奖项带有政治因素。比如去年在川普推出七国旅行禁令后,来自受害国伊朗的《推销员》不管是不是提名中最好的电影,也必定要拿奖。
一旦“奥运会”这种观感深入人心后,你知道我国对待奥运会的态度的。首先是举国体制来争取好成绩:在电影市场化(2002年)之前,中国的提名者多数是制片厂当年的鼎力之作,包括《城南旧事》、《菊豆》、《红高粱》、《芙蓉镇》等优秀作品。
2001年,来自台湾地区的《卧虎藏龙》拿下了最佳外语片奖。但这是美国背景的台湾导演的作品,其生产过程和受到的政策影响是和上述几部电影完全不同的。不过它直接刺激了随后几年内地的电影市场和奥斯卡参选电影,也就是武侠大片迭出:《英雄》、《十面埋伏》、《天地英雄》、《无极》、《满城尽带黄金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