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纪念日十四周年,以前还有点感觉,不知从哪年起对高考的印象和感觉已日渐模糊。想当年从小县城考了全校前20名才上了北上广一个普通本科大学。因为我知道,北上广的网速更快。
比起高考,毕业后的各路凶险和竞争才更考验人。下面转发一篇毕业三年北漂的买房故事,水木的一篇文章,引以借鉴:
2016年6月,毕业北漂三年后,我和爱人终于下定决心结束北漂生涯,打算在北京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数次看房后,我们只能无奈的接受现实,以我们的经济状况只能考虑六环外的住宅,即便如此,我们依然欣喜满足,因为无论多远,我们都将有一个自己的家。只是未曾料到,这个简单的愿望实现起来竟是如此曲折不堪。
16年6月16日,我们在中介的陪同下和业主(李彦丽、吴春晖)签订了订金协议交了5万订金,以总价190万的价格交易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善缘家园2号楼3单元601房屋。此时房价还算平稳,接下的程序也还算正常:
16年7月13日,住建委网站完成网签,
16年7月18日,在中介办公室,交付剩余43万首付款,加上5万定金,共交付48万,除此之外另有4万多中介服务费。
16年8月10日,在银行完成贷款面签。
9月初左右,银行给出通知,卖家的结婚证名和字身份证名字不一致,需要补办新的有效地结婚证。
谁曾想过噩梦从此开始!
9月的一个月,在整个房价上涨大环境影响下所在小区的房价是直线飞速上涨,直到9月30日国家颁布了9.30政策才为这轮上涨踩了刹车。
9月底,我们询问卖家证件的办理进度,得到的答复是民政局不给办,我们忐忑不安隐约感觉到业主可能要违约,仅仅是补办一个结婚证问题,在身份证和户口本都一致的情况下竟然办了一个多月都办不好!
10月1日,我们请求中介约见双方协商,卖家当时提出的条件是,证件不能办,希望我们能全款(这样可以不影响他去买亦庄的商品房)交付,但是不能协助我们过户。可是合同明确规定付款方式是贷款,为什么卖家自己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完成贷款,就要违约要求全款,何理何据?
在此期间我们也向黑龙省民政厅咨询结婚证补办情况,省厅工作人员确认可以补办结婚证。10月12日,我们又跟卖家联系,告知他可以补办证件的情况,他的答复是:“我们亦庄房子没买到,这个也不卖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吧”。此时卖家态度已是赤裸裸的表明要违约。
然而我们仍天真地抱一丝幻想,又一次请中介约见双方,希望大家能坦诚相待,我们甚至表明可以给他加钱,这次卖家的态度是,房子不想卖了,可以考虑赔偿5万元违约金,不卖的理由是他们亦庄的房子没买到;如果要卖,也要重签合同,按当时的市场价280万卖给我们,但还是不能过户,需要我们先现金全款交付,然后再等上一两年,或者两三年,什么时候他的证件办好了再配合我们过户。
简直是无理取闹,仅仅因为你们没买到房就要违约,试想你和银行签订贷款去做生意,如果生意失败没赚到钱,那银行的贷款你是不是也可以不还了!契约精神何在,诚信何在?
其次我们分明是6月份签订的合同,当时合同约定的价格并不比当时的市场价便宜,如果因为房价上涨,我们就要重签和合同,那6月份签订的合同算什么,我们再签订合同还有什么意义,按照这样的逻辑,20年后房价依然上涨的话,我们是不是每年都要向卖家纳贡补差价?
从签订合同至今,每次都是我们主动联系,一次次用近乎乞求的态度和卖家沟通,希望他们能履行合同约定,本来应该平等的交易双方,我们怎么就成了卖家随意欺骗玩弄的对象?
因为房本在他们手中,首付款资金也在他们手中,他们可以毫无压力的和你耗时间,拖你个1年2年于他们也毫无影响,而我们在大额资金被他们长期无偿占用的情况下,度日如年,心急如焚,这其中的痛苦和辛酸又有谁能够体会。
后面的事实证明卖家以上所有的都是借口,亦庄的房子他们早就买到了,结婚证也是可以办的,最本质的目的是房价上涨了,想无条件违约重新卖!
10月25日我们向昌平区沙河法庭递交了诉状,希望通过法律讨回一个公道,我们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和资金压力,双方父母也跟着我们一起煎熬,夜不能寐,在漫长凄苦的等待中,2017年2月15日第一次开庭,卖家说他没准备,要求休庭,这一个简单的理由就又生生拖了我们一个多月。
2017年3月21日,一审第二次开庭,卖家出示证据,其一,是他们亦庄商品房购房合同旨在向法院证明他们只是买到了商品房,并没有买到心仪的住宅,所以他卖房的目的没实现,要求解除合同;其二,是宝泉岭民政局出示的电脑故障无法办理证明,卖家真的是神通广大,自己主观上违约,偏要说是民政局电脑故障,更重要的是人家确实能开出民政局电脑故障的证明,试问,莫非民政局电脑偏偏在他去时故障了,并且,事后的半年内,电脑每天都故障么,才导致的至今都无法补办结婚证?
2017年4月10日一审出具判决结果:判决认为我们6月份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判决李彦丽配合我们完成过户,在判决生效执行之日,我们将剩余房款全款支付卖家,考虑到房价上涨太多没有支持对违约金的赔偿,虽然我们心有不甘,认为对方违约零成本,可还是认可法院的决定。
然而对违约金的妥协,并没有让卖家停止他们毫无底线的,玩弄法律的行为!
2017年4月11日,卖家通过黑龙江省鹤岗市宝泉岭农垦法院将北京善缘家园602房屋司法查封了!查封的理由是民间借贷纠纷,业主(李彦丽、吴春晖)和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司法局科员孙振勇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债权金额283.2万元),他们私下达成协议,要求宝泉岭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查封的正是我们合同中交易的房屋。
此事也再次证明了业主的神通广大和毫无底线!
1、时间上,他们申请查封的时间正是在一审判决后,二审上诉前的真空期!
2、债务金额上,283万加上之前首付48万,正好与该房屋市场价相当!
3、孙振勇向法院申请查封房屋提供担保物的不是孙振勇或其亲人,而是卖方李彦丽的妹妹李姝钰,也就是妹妹拿自己的房产替别人担保去查封自己姐姐的房子,而妹妹的户籍也在查封的房产名下!
4、业主和孙振勇从私下达成协议到向法院提交,主审法官李维涛从立案,调解、法院裁定、保全、法院执行厅从黑龙江宝泉岭不远万里赶到北京执行查封,这整个过程仅仅用了一天,效率之高也是创下司法裁定史上的记录!案件从立案到执行查封,立案庭,审判庭,执行庭的事情李维涛法官全部代劳。
5、退一万步讲,即使该借贷关系真实,业主除了已和我们签订合同的房产外,至少还有两套房产,为什么偏偏查封和我们有产权纠纷的这套,还有,孙振勇作为一个佳木斯司法所科员,何来283万收入,且作为政府公职人员参与非法民间借贷,是否算知法犯?
所有的业余的和专业的人都知道,这明显是虚假诉讼,骗取法院裁定,恶意转移资产逃避执行,属于典型的以合法手段实现非法目的!
首先,签订房产交易合同时,合同中卖家明确保证该房屋无抵押,无债权纠纷!其次从签订合同至一审结束的整个过程,业主及其第一任代理律师在法庭上也只字未提该房屋存在债务纠纷的事情;第三,业主在向宝泉岭法院申请调解,裁定时也只字未提,该房屋已签订交易合同,且早已完成网签!
多方欺瞒,竟用如此卑劣的手段实现其非法的目的!
2017年5月16日,北京一中院二审开庭,业主没有出庭,还换了律师,为的就是在法庭上一问三不知。当庭法官询问业主律师其和孙振勇的借款协议内容,以及在宝泉岭法院的调解书等信息时,律师说他是前一天才接到的委托,当事人没告知,他不清楚,说回头找当事人了解,然后就再也没有消息。我们试着和业主本人联系,业主说在他在忙,让找他的代理律师,而律师还是之前的说辞,当事人没告知,他不清楚。找业主,业主让找律师,律师又说他不清楚,如此循环!真的把我们傻子了么?
作为卖家代理人,代表卖家利益,我没有疑问,但若明知卖家存在虚假诉讼的情况下,不去制止,反而为了所谓的律师费不惜践踏法律,不顾第三方最基本的诉求,是不是缺少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做人的底线。
我们试着直接与宝泉岭法院该案主审法官李维涛联系,希望能了解借贷协议以及法院调解书等信息,也被拒绝,宝泉岭法院让我们找业主了解,业主还是让找律师,又是死循环!如果该借款协议真实,如果该裁定合法合理合情,为什么宝泉岭农垦法院法院不愿给我们调查了解信息的机会,业主也玩失踪不肯在二审期间出现或出示证据。莫非真是虚假诉讼,莫非,法院………,我不敢想,也不愿想。
宝泉岭法院作为维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是不是应该在我们提出交涉后进行调查,考虑我们的诉求,维护司法的公正。假若这样通过虚假诉讼,借助地方法院,卖方违法目的能够冠冕堂皇的得逞,交易的安全性谁来保证?合同的约束力谁来保证?以后都采用这种方式违约,合同法律意义有何在?契约精神何在?而政府号召的公平公正法治何在,又如何保障?
仅仅因为一个虚假协议,仅仅以地方法院一个没有经过任何调查的仓促的裁定,物权高于债权的法律条文不再有效,我们购房合同在前,业主调解协议在后的事实可以不顾,我们的权利就可以被肆意践踏,对我们家庭造成伤害,卖家、宝泉岭法院、以及参与虚假诉讼的借款人,担保人可曾考虑,真要把守法的人逼到犯法吗?
一个事实如此清晰的案子,从16年10月开始至今仍未完结,并且又牵涉出一起鹤岗宝泉岭农垦法院的案子,谁能体会我们的无助与无奈,谁能保证我们的权益,谁能感受到当所有积蓄还有借的亲戚朋友的钱全部被别人夺走的辛酸滋味!?
时至今日,我们是钱房两空!到底是谁夺走了我们的房子,是谁把我们赶出北京,是疯长的房价!是吴春晖、李彦丽毫无底线践踏法律的行为!是一审判决后法律的真空期!是宝泉岭农垦法院的疏于审查!是各个地方法院无法信息互通,互相无权干涉!司法局科员孙振勇!还是社会对他们无耻的违法行为的沉默与忍让......
如果我们真的就这样被赶出北京,难道屈辱的仅仅是我们么,还是像我们一样的一群人?
后记:北京的二手房产交易市场在全国相对规范,我知道的一些恶劣操作手法比上文要高明无耻很多;另厦门和上海深圳从去年底就开始禁止房产全权委托公证,封死了ABA手法和高利套路贷操作,而北京从今年3月份才开始跟进执行。
知识就是生产力,多么痛的领悟,同时也希望上文主人公能找到专业律师打赢这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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