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insomnia)是最为常见的睡眠问题之一。《中国成人失眠诊断与治疗指南(2023版)》作为2017版指南的替代更新版本,主要的变化包括:(1)更新了失眠的临床评估内容;(2)根据新的证据和我国国情更新了失眠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的相关推荐意见;(3)新增了失眠的中国民族医药治疗推荐意见;(4)新增了青少年及儿童等特殊人群以及伴有或共病其他疾病人群失眠的治疗推荐意见。下面一起来看失眠药物治疗的推荐方案。
1. 给药方式
:镇静催眠药物每晚睡前口服1次,称为连续治疗。若非每晚服用,比如每周选择数晚服药而不是连续每晚用药则称为间歇治疗。推荐间歇给药治疗的频率为每周3~5 次,“按需”服用。
苯二氮䓬类和非苯二氮䓬类根据睡眠需求“按需”服药的标准如下:(1)预期入睡困难时,建议就寝前5~10 min 服用;(2)根据夜间睡眠的需求,上床后30 min 仍不能入睡时,立即服用;(3)夜间醒来无法再次入睡,且距预期起床时间>5 h,可以服用短半衰期药物;(4)根据次日日间活动的需求于睡前服用。对慢性失眠患者推荐使用非苯二氮䓬类药物(
non‑BZDs
) 间歇治疗。具有镇静作用的抗抑郁剂和褪黑素受体激动剂于睡前服用。抗抑郁剂一般不采用间歇给药或按需用药的方式。
2.疗程
:少数药物,如唑吡坦、右佐匹克隆、雷美替胺具备长期应用的临床证据,但考虑到潜在的成瘾问题,仍建议尽可能短期使用,一般不超过4周,超过4周需重新评估,必要时变更干预方案或者根据患者睡眠改善状况采用间歇治疗。
3. 变更药物指征
:(1)推荐的治疗剂量无效;(2)产生耐受性;(3)不良反应严重;(4)与治疗其他疾病的药物有相互作用;(5)成瘾的高危人群。
4. 终止治疗
:当患者感觉能够自我控制睡眠时,可考虑逐渐停药。如失眠与其他疾病(如抑郁症等)或生活事件相关,当病因去除后,应考虑停用镇静催眠药物。需要注意,长期接受失眠药物连续治疗的患者应当避免突然终止药物治疗,否则导致失眠反弹和严重的精神症状。常用的减量方法包括逐步减少用药量(每2周减少1/4)和变更连续治疗为间歇治疗。
5.药物治疗无效时的处理方案
:当规范的药物治疗无法获得满意效果时,应将认知行为干预和物理治疗(经颅电刺激[TES]和经颅磁刺激[TMS])作为添加或替代治疗手段。
(1)首选 non‑BZDs/新型苯二氮䓬受体激动剂(
BZRAs
),如唑吡坦、右佐匹克隆、扎来普隆、地达西尼;如首选药物无效或无法依从,更换为另一种non‑BZDs或褪黑素受体激动剂(A级证据,Ⅰ 级推荐)。
(2)首选双食欲素受体拮抗剂(苏沃雷生/莱博雷生/达利雷生),食欲素受体拮抗剂由于其非成瘾性,已成为失眠治疗的新靶点药物(A级证据,Ⅰ 级推荐)。
(3)非处方药如抗组胺药常被失眠患者用于自我调节失眠,但临床上并不推荐使用。
(4)添加具有镇静催眠作用的抗抑郁药物(如曲唑酮、米氮平或多塞平等),尤其适用于伴随焦虑和抑郁症状的失眠患者(B级证据,Ⅰ 级推荐)。
(5)抗精神病药不作为首选药物使用,仅适用于某些特殊情况和人群(C级证据,Ⅰ级推荐)。
(6)对长期应用BZRAs的慢性失眠患者至少每4周进行1次临床评估(A级证据, Ⅰ级推荐)。
(7)推荐慢性失眠患者在医师指导下采用间歇治疗或按需治疗方式服用non‑BZDs(C 级证据,Ⅰ级推荐)。
BZRAs:苯二氮䓬受体激动剂;non‑BZDs:非苯二氮䓬类药物;SSRI:选择性5‑羟色胺再
摄取抑制剂;SNRI:5‑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
图1 药物治疗失眠流程图
以上内容来源::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睡眠障碍学组. 中国成人失眠诊断与治疗指南(2023版)[J]. 中华神经科杂志, 2024, 57(6): 560-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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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成人失眠诊断与治疗指南(20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