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甜腻老干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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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前任 没有攻略

甜腻老干妈  · 简书  ·  · 2018-01-05 14:59

正文

图片来源:微博@金浩森

我也曾不可一世地爱谁,后来却偃旗息鼓地败北。

他是我义无反顾撞过的南墙,是命运赐给我的空欢喜一场。

1.

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16岁,大概是一个女孩子最懵懂勇敢的年纪吧。

一如程灵素笔下郭襄的十六岁:

我路过山的时候山不说话,我路过海的时候海不说话;我骑着的小毛驴一步一步滴滴答答,我带着的倚天喑哑。大家都说因为我爱着杨过大侠,找不到所以在峨眉安家;其实我只是喜欢峨眉的雾,像十六岁那年绽放的烟花。

我的十六岁,渴望做聚光灯下熠熠闪光的人,爱上一个人就傻傻交出一颗真心,任君宰割。想要住大房子,只和他住,从走廊这头到那头;想把最好的东西给他,想和他私奔,去最遥远城镇;觉得他下的方便面很好吃,觉得他买的卫生巾似乎令小腹阵阵坠痛都不是那么难以忍受。

虽然实际上和白开水里祝面条,和普通的卫生巾没有什么两样。

而我也是很久之后才发现,其实我们也没有什么不一样。我们都幼稚懦弱,配不上那天长地久。

2.

他是我的第一个男朋友,除狗子之外羁绊最久的一个,从十五岁到十八岁,最年轻鲜活的三年。

后来,我和别人谈起我在一场英语竞赛中捡了一个男朋友,他们都瞠目结舌。

其实在此之前打打闹闹也有一段时间了,主要表现形式是我作为英语课代表在黑板上刚刚写完英语作业,他就以卫生委员的身份吭哧吭哧给我擦了;在我做不出数学题时悠哉悠哉地从我旁边走来走去,说我笨,斜楞着眼嘲笑我;喏,还有,晚自习放学路上突然出现吓我一跳。

当时只觉得他很幼稚很无聊,这样日复一日地被他宰割了一个多月,某天放学去推车,钥匙插进锁眼里的一刹那,我脑海中突然灵光乍现地闪过一个奇异的念头:OMG,这骚年,难不成喜欢我?

几天后的一个周六,英语竞赛上,他坐在我身后,也不知用圆珠笔还是手指,时不时戳我。他戳我一下我就往前靠一点点,直到最后整个人像黄继光堵炮弹一样贴在课桌上。他够不着我,便从椅背和座位两块板子的缝隙里伸手捏我,我反手掐他,却被他紧紧抓住。

周围人从鼻腔里发出“噫”的唏嘘声,还有人在老师转身的刹那掏出手机拍课桌下我们扭在一起的手。

期间英语老师过来过去好几次,我都佯装淡定,并在桌子下面掐他示意,他却抓我抓的更紧,直到考试结束。一群人围上来起哄“在一起!在一起!”我穿过人群,落荒而逃。

3.

他很聪明,好几次数学都考140+。在文科班这个分数可以算一枝独秀了。

他老是说我笨,尤其是一道数列题他给我讲了五遍我还不会的时候。加上他脾气不好,一烦躁就爆粗口:这他妈……不是你那样做的,脑子有泡?你看你那样把数带进去验证一下能行?

他一骂我,我就哭。

哭着看课本,找例题,刷题库,一遍遍地做题,不会做就哭,哭也要做。

他看不下去,又回来教我,态度好了很多。我一会儿揪揪发叉的头发,一会儿抠抠手上的倒刺,看看天看看地看看窗外就是不看他。

几次之后他被我气得不行,就不再管我。然后……我数学考试考了64.

他说:你看,有时候你争强好胜,你觉得你占了上风,可是有什么用呢?

我说:道理我都懂,可我就是学不会。

我就是固执刻薄又拧巴啊,就算吵架也必须要赢。他如果说我一句不好,我就十句怼回去;他如果敢和别的小姑娘多说几句话,我就敢让别的男生送我回家。

我就是睚眦必报不会低头啊,后来我还是坚持自己的做法,然后……解析几何那一章的月考,我考了136。

4.

因为那个时候是高中,也没有多少时间出去玩,也都是穷学生,钱不多,烦恼不少。

他也做过一些浪漫的事,那些现在看来蹩脚的小把戏确实是当时他能给我的最好的了吧。

他送过我LED星空投影灯,就是那种可以在墙上映出繁星满天的灯。他当时在校外租房子住,有个小小的储藏室。放学后那个蠢货一脸神秘地把我带进了黑漆麻胡的小仓库,拿出投影灯,音乐响起的一瞬间我看着四平米的逼仄空间里的……满天星斗,密集恐惧症的我“哇”的一声哭出声来。

他送过我一盒红玫瑰的香薰,玫瑰是假的看上去布料还脏脏的,中间有一颗忽闪忽闪的心形的灯。某天晚上他就捧着一个大盒子一脸严肃地单膝下跪在我面前,我只居高临下地扫了一眼,闻到了劣质的香水味,皱了皱眉:俗死了,你就算送个钢笔送个围巾也比这好吧。最不济,吃点喝点不好么?

他说我不懂浪漫,我就讥笑:哦?我不懂浪漫?你一个没看过《诗经》《十四行诗》,不知道古代著名才子美人佳话的人,好意思和我提浪漫。

他说:你不能要求你的伴侣变成你满意的样子的。

尽管如此,他还是去背了……乐府词。

我那时觉得,他挺不懂我的,他不知道我喜欢什么,不知道我想要什么,就用尽力气拉来一车梨,可我只想要一个苹果啊。

作为一个病态的文艺女青年,我就是觉得海藻般的长发,棉麻布的长裙,慵懒厌世的神情很美啊,我就是觉得格调永远灰暗、颓废,才有摄人心魄的美感啊;我就是觉得他喜欢的说唱很下里巴人,就是欣赏不了欧美范儿啊。

那时我常说,你为啥就不能跟JQQ学着点?

JQQ是校刊主编,曾经写过一篇文言文版的《烽火戏诸侯》,我看了之后拍案叫绝叹为观止,秒变迷妹。觉得我的理想型大概就是这样了吧,把这男娃奉为圭臬,转身嫌弃前任无知浅陋。

不过讲真,虽然时常感觉我和他不在一个世界,他也经常觉得我不接地气觉得人就该活得俗点,但那时候他的好,货真价实。

每天晚自习风雨无阻地送我回家送了两年;记得我的生理期给我买姨妈巾;我不爱喝水不爱吃水果他就每天打了水放在我桌子上,威逼利诱让我多吃水果。

高三那一年吃的水果,大都是他给的吧。

我们也曾幻想过未来,他说,等我到了二十岁,他就跟我求婚。

现在我马上就到年龄了,想想以前的话,也只能一笑而过。

那个时候真的很想和他有个以后,还想好了孩子的名字要叫陈诺。他问我以后的打算,我说,不知道呢,可能做文案也可能创业吧,反正不会做老师,多无趣啊。

那时候的我万万想不到有一天我也会想入教师这一行。

我们还计划蜜月旅行,自驾游,政治老师讲到就业那一节,说大学生就业难。我还记得我对他说,我如果毕业后能一个月挣5000我就满意了。

他说,我也差不多,那时候我们就可以经常出去玩了。

那是2014年,《前任攻略》才出了第一部,我们觉得5000块的工资就很多很满足了。

5.

他其实很乐观,朋友也很多,而我没有同理心,有时甚至刻薄。

高三的时候,他和一个女同桌关系挺好。女同桌晚上问他能不能送她回家,他来征求我的意见。

我当时觉得他不隐瞒我,态度值得表扬,那我也应该大度一点,于是我说,没关系啊,你去送她吧,我不会生气的。

事后却越想越难受。因为自己有言在先,又不能说什么,就在别的事情上处处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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