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纪委该如何以强有力的监督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推进各项工作具体化?
王险峰: 在近几年落实主体责任的实践中,海宁主要围绕两个主题做文章,一个是怎么“压实”,第二个就是怎么“具体化”,其中有四项工作制度,要持续跟进。
一是“三清单一报表”制度。所谓“三清单”,就是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每个基层党组织,在年初都要提出本地本单位的这三张清单。每个地方工作的项目不一样、工作性质不一样,每个党组织就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梳理你具体的责任清单。第二张清单是“问题清单”,我们要求结合巡视巡察、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正风肃纪、检查考核等途径发现的问题,查找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确定年度问题清单。第三张清单是“任务清单”,主要是根据你查找的问题,你要明确今年要做哪几项工作,项目化地提出任务清单。“一报表”就是在每个季度、半年、年底的几个时间点上,所有党组织要给上级党委、上级纪委汇报“三清单”的落实情况。
二是全年的主体责任履职情况,要进行痕迹化管理。就是说你做任何工作,都要有痕迹化管理,这个记录大家可能原来不太注重,就记载一个结果,现在我们要把完整的全过程都记录下来。这很有好处,可以看到“三清单一报表”制度落实得如何,另外还可以为追责、一案双查提供依据。
第三个是双随机检查,检查的对象随机抽取,检查的力量随机组成。
第四个就是问责,一案双查,以问责来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这样四步组成了完整的主体责任落实工作链,各个党委要做什么,你怎么做的,怎么去发现问题,如何问责,都非常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