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吃喝玩乐新分类
哈尔滨新分类(网),源于新晚报分类广告。找房子、找工作、停水停电、便民帮忙、美食攻略、优惠打折、新闻热点、各种活动,总有一个你能用的上。新分类,一个有点用的信息平台!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新闻夜航  ·  七台河方洪军,谢谢你! ·  5 天前  
新闻夜航  ·  多所学校发布紧急通知! ·  5 天前  
哈尔滨日报  ·  热盼!从300到30,海报里的亚冬会倒计时—— ·  1 周前  
51好读  ›  专栏  ›  吃喝玩乐新分类

周四起,哈市内这些地方禁止停车,“天眼”24小时紧盯!还有一件更严重的事……

吃喝玩乐新分类  · 公众号  · 黑龙江  · 2017-06-12 19:40

正文


平时驾驶人准备停车的时候

都会观察一下周围有没有交警出没

以后再也不用担心交警贴罚单

因为,“天眼”开了!!!



这“天眼”指的就是监控

清一色儿的远程、高清摄像头

别说是行车的车牌号了

就连驾驶人的小动作

也能看得一清二楚!



一旦驾驶人抱着侥幸心理违停

保证一抓一个准!!



据悉,从6月15日(本周四)起,哈尔滨市交警部门将启动有效摄录半径为400米的高清摄像头抓拍违停,首批覆盖137条重点街路的各个路口。


除了在黄道牙违停外,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在岔路口、陡坡、隧道以及公交站等16种违停行为均会被摄录。



哈尔滨市交警部门介绍,在日常执法中,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与执勤警员“打游击”,看见有民警来了才驶离,有的更是走走停停,严重地阻碍了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所以从6月15日起,哈尔滨市交警部门将率先在137条街路的各个路口启用高清电子眼抓拍,既可以及时对违法车辆进行取缔,也避免了违停车辆聚集交警无法逐一取缔的情况发生。



另外,这些电子眼还具备查缉功能。电子眼“看见”的所有东西都会反映给系统,一旦查缉系统发现有套牌、假牌车辆,就会自动报警,那些想靠小聪明躲避处罚的驾驶人绝对无所遁形。



下列违停行为将被摄录:

在设有黄色路边石、导流线、网状线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违停;占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人行横道违停;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违停;在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违停。


首期覆盖137条主要街路名单

↓↓向下滑动查看详情↓↓

尚志大街、友谊路、江畔路、一面街、石头道街、森林街、地段街、兆麟街、田地街、经纬街、经纬二道街、经纬三道街、经纬四道街、经纬五道街、安国街、上海街、爱建路、新阳路、抚顺街、河润街、康安路、河鼓街、前进路、哈药路、通达街、建国街、友谊西路、埃德蒙顿路、城乡路、丽江路、景江东路、景江西路、群力大道、群力第五大道、群力第七大道、安阳路、乡政街、机场路、融江路、大新街、南马路、承德街、南极街、滨江街、清真寺街、北清真寺街、北十四道街、景阳街、南十四道街、北新街、淮河路、先锋路、宏图街、宏伟路、东直路、红旗大街、红军街、东大直街、一曼街、果戈里大街、南通大街、邮政街、民益街、吉林街、鞍山街、大成街、银行街、铁路街、西大直街、文昌街、海城街、海关街、花园街、革新街、宣化街、中山路、阿什河街、革新街、马家街、长江路、中宣街、汉水路、嵩山路、鸿翔路、黄河路、南直路、海河东路、延兴路、清滨路、康宁路、和兴路、通达街、中兴大道、哈西大街、哈尔滨大街、和谐大道、学府路、学府四道街、征仪路、学府三道街、复旦街、保健路、赣水路、珠江路、衡山路、菜艺街、华山路、公滨路、香坊大街、果园街、香福路、和平路、文府街、香滨路、民生路、三大动力路、哈平路、幸福路、哈安街、健康路、三合路、松北大道、中源大道、世茂大道、翔安南大街、滨水大道、世纪大道、松浦大道、学院路、利民大道、萧红大街、南大街、新疆东路、双拥路、建文街、友协大街、新疆大街


不只是以上137条街路

在没有监控的地方

希望大伙也能规范行车

遵守公共交通秩序

共同维护安全的出行环境



除了交通

最近还有一个新规范上线

一不小心200块说扣就扣了

家里养狗的朋友

一定睁大眼睛仔细往下看

↓↓↓



即日起至7月1日,哈尔滨市建成区内将开展犬只集中整治行动,溜狗不系绳、不清理犬只粪便、带狗坐公交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将受处罚。



1、查处内容:


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一户饲养多犬及无证养犬;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非法携犬进入公共场所、利用敞开式阳台养犬,携犬搭乘公共汽车、违反规定进入公共绿地及明示禁止犬只入内的场所;犬只外出不佩戴犬绳,犬主不随身牵引;还有随意弃养导致犬只流浪等问题。



2、处罚规定:


▷ 派出所对于发现的禁养犬只、流浪犬只、遗弃犬只、违规犬只将送到留检所。


▷ 违反规定利用敞开式阳台养犬,携犬进入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未用犬绳牵引犬只的违规遛犬等违反犬类管理规定行为,由派出所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按照《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对个人处以20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书。



▷ 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派出所对养犬人进行警告,警告后不改正,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这个事情小花举双手赞成!


既然咱们养了狗,就要对它负责,更要对别人负责。狗狗聪明可爱、通人性,但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我们不能强求,更不要给别人造成困扰,甚至是危险!你觉得呢?


|综合整理自新晚报、生活报等

|如有侵权请联系bbq-2011删除


 领导说了!

您点一个

小新的工资就涨一毛钱!

 新分类哈尔滨极具影响力的生活服务平台

美食.交友.活动.新闻.招聘.房产.旅游

进入新分类网查看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