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脆取消个人所得税得了
■ 文 | 王福重 ☞ 有硬功夫的经济学教授
个人所得税有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但它不是缩小而是扩大了差距。
前几年福布斯杂志说,中国税收痛苦指数世界第二,有关专家表示反对。我也不同意,觉得是第一。
真想“结构性减税”,就不要光营改增,那差不多是结构性增税,而是取消所得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保留商品劳务税才对。
我不同意所有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建议,直接说,中国不需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第一个用处,是财政收入。去年全国一般预算收入,即主要来自税收的收入,大约16万亿元,个人所得税大约1万亿元。跟二十年前几个亿相比,冰火两重天,因此有关部门大受鼓舞,意欲做大做强。不过区区1万亿,在总数20多万亿的总预算里,实在不算多。另外,去年个人所得税几乎翻番,全拜房地产红火所赐,有很大偶然性。
第二个用处,是调节收入差距。这个作用,个人所得税有,但不是缩小而是扩大了差距。因为个人所得税是分类征收的,实际收到的,主要是工资薪金所得的部分。在代扣代缴下,上班拿工资的人,都严格交了税。因为免除费用额(老百姓叫起征点)只有3500元。县城以上地方,这点钱养家糊口并不够。因为纳税人基数大,征管技术先进,个税收入就突飞猛进了。而真正的高收入者,并不费事就把税逃掉了。
高收入者,一是有高福利的垄断部门员工,二是有灰色黑色收入的部分有权力的人,三是在资本市场等获得高收益的人。前两类人对全社会收入差距的贡献是主要的,特别高收入的人,贡献是很有限的,舆论经常渲染,助长了仇富情绪。
个人所得税解决不了垄断部门的高福利,比如每月7、8千元的房补,保障房;灰色黑色收入根本就不能征税(税只能来自合法收入);资本市场的过高收入,个税也不收。这不是因为收不到,而是如果对炒股票收益征税,按照所得税的规矩,就要允许抵扣亏损,这就麻烦了,因为大部分人都亏损,干脆放弃。
中国的税收体系,独树一帜。一般国家,要么以商品劳务税为主,要么以所得税为主。中国这两类却旗鼓相当。前几年福布斯杂志说,中国税收痛苦指数世界第二,有关专家表示反对。我也不同意,觉得是第一。做企业的,对此恐怕深有体会。宗庆后和曹德旺两位大佬,都表达过不堪重负。取消不合理收费已经喊了二十年,实际效果呢,你懂的。
税负过重,人就不诚实、逃税。问问你的朋友,中小业主(也应该交个人所得税),有不逃税的没有?如果老老实实交税,如此高的边际税率(45%以及加成,就是一半了),不是白干了吗?
真想“结构性减税”,就不要光营改增,那差不多是结构性增税,而是取消所得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保留商品劳务税才对。
那减少的收入怎么弥补呢?须要明白,中国与其他大部分国家最大不同,是有很多国企。国企干什么的?提供公共物品,为财政提供收入,或者说是减少私人税收的部门。去年,国有资本经营性预算,才收入2000多亿元。而全部国企的利润至少有3、4万亿元。还不包括国有银行。它们的税后利润,也应该有2、3万亿元。这些收入应该都上交财政。现在的情况是,绝大部分留在企业内部,这也是部分国企员工收入过高,社会收入差距大的原因之一。如果再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机构,减少经费,财政收入是绰绰有余的,不一定要弥补减少的这点税。
对过大的收入差距,怎么办?首先是消除垄断,进一步反腐败,把权力关进笼子。把这些搞好了,收入差距就会大大缩小。那过高收入呢?不用担心,只要有钱人消费,买车买房买奢侈品(税率非常高)买任何东西,都得交税,逃不掉的。在北京一套100平米的小房子就1千多万,股市一跌(中国股市跌是主旋律)有钱人就少一大批。我们不缺少均贫富的手段。
一种议论了多年的建议是,提高免除费用额,有关部门是不会同意的,提得太高等于把税取消(比如有专家说工薪阶层交个人所得税可以提高主人翁意识),不高大家又不满意。
另一个正在讨论的是,分类与综合相结合,意在增加高收入者的负担。听起来很好,怕是做不到,跟中西医结合一样不靠谱,结果还是被代扣代缴的人吃大亏。
干脆不要个人所得税,以后发达了,再征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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