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两票制背景下的CSO解决方案》
研讨会
时间:6月17-18日
地点: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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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云端工作室:挖掘趋势中的价值
点苍鹤 整理
端午节刚过,浙江传来消息,法院判决5家药械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在温州市医疗设备与耗材购销活动中,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浙江省卫计委根据这一判决拟将其列入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如图:
图片来源:浙江省卫计委官网截图
这5家公司及其责任人是:
1、杭州洋溢贸易有限公司 杨文涛
2、杭州安硕贸易有限公司 杨文涛
3、温州市鹿城区浙南医疗器材公司 潘伟民
4、温州天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王松
5、杭州瑞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陈友友
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的通知》(国卫法制发[2013]50号)之规定,浙江省卫计委拟将以上五家企业及其直接责任人列入浙江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7天(2017年 5月31日 – 6月7 日)。当事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委提出书面的陈述、申辩意见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的,将列入浙江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向全省公布,并上报国家生计委。
这是本月之内浙江省第二次将涉及商业贿赂企业列入不良记录了。
5月16日,浙江省卫计委根据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相关判决,北京赛科昌盛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在杭州市药品购销活动中,存在商业贿赂行为。依据相关规定,省卫计委拟将该公司及其浙江大区部门经理崔佳丽、杭州地区经理赵丽军列入浙江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不良记录予以公布,并上报国家卫计委。
2013年12月25日,国家卫计委印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的通知》(国卫法制发[2013]50号),医药云端工作室在当年文件下发第一时间做出解读。
《通知》在第四条规定了可以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5种情形。需要注意的是,
该《通知》首次将企业的代理机构及个人一起纳入监管,都是「一条线上的蚂蚱」,代理商或个人出事,企业也会被牵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