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总结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安排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刘伟出席会议并讲话。为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特别推出“划重点”系列栏目。今日推出第四篇,来看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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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起点规划发展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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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省内外专家学者参与省“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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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项目谋划力度,
提升项目编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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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美丽龙江先行区,一体开展美丽河湖、美丽城市、美丽垦(林)区、美丽乡村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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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加快绿色龙江先行区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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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已命名的14个地区要全面开展自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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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行督察抓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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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剩余整改任务,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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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抓好省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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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督察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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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全省畜禽养殖污染专项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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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督察“回头看”,全面复检问题整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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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督察抓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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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前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和转办信访案件整改情况,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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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曝光的典型案例和公布的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抓好普遍共性问题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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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督察抓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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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数字督察云系统应用场景,实现全省督察信息“一张图”、督察管控“一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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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卫星遥感影像、无人机航拍、地面现场核查相结合方式,精准锁定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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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保障亚冬会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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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化空气质量提升“麻雀战”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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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哈大绥”联防联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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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抓好秸秆禁烧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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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力做好综合利用前提下,依法依规实施秸秆禁烧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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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铁塔视频监控、卫星遥感、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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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散煤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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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实施散煤源头替代、污染物排放减量和基础设施保障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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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推进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每小时10-35蒸吨燃煤锅炉淘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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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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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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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及时启动预警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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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零点行动”,对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相关企业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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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加强臭氧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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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排查整治和帮扶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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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排查锅炉、炉窑等低效失效大气污染
治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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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水泥、焦化、钢铁等行业及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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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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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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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重点行业大宗货物运输企业清洁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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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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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重点流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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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泥河、乌裕尔河、少陵河等8条重点河流,及时解决水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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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动重要湖库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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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湖泊综合评价体系,定期客观评价湖泊健康和生态安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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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兴凯湖、尼尔基水库等重点湖库,密切关注水质数据,确保湖库水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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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开展断面“画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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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61个国、省考断面“一图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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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大庆市、绥化市等地要做好少陵河桥、泥河水库、古恰泄洪闸口、肇东金山村等断面攻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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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强化排污口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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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现场巡查检查力度,源头管控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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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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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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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省96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排水情况抽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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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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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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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县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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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做好水源地水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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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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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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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美丽河湖示范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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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8个左右省级美丽河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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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荐一批国家级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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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稳控土壤污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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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点监管单位名录回头看完成比例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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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2025年底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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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要确保全国首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建设成效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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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要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评估工作,形成特色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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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壮大绿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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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体系,推动成果更好落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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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帮扶。
紧盯哈尔滨市、大庆市、绥化市等空气质量较差区域,组织开展省级帮扶、异地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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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两打”质效。
对重点案件开展专案盯办,严惩一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监测数据造假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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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重点领域。
深入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造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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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比武练兵。
高质高效开展技能比武、知识竞赛、案卷评查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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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执法稽查。
推动重点案件办理,突出问题通报地方政府,规范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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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项执法。
组织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重点流域涉水企业环境监管等专项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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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执法方式。
深化落实“四书同达”,用好包容审慎“四张清单”,规范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