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是历史上唯一没有争议的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的圣人,是曾国藩、毛泽东、蒋介石、稻盛和夫等共同的心灵导师。欢迎扫码关注
【明代大儒王阳明】
法家,《汉书
•
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法家成熟很晚,但成型很早,最早可追溯于夏商时期的理官,成熟在战国时期,也是先秦学派中最后出现的一家。
一般认为,春秋战国时期的管仲和子产为法家思想先驱。前期和中期法家有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等。
李悝所编《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完整法典。
战国末期,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
法、术、势
商鞅强调“法”,主张国君要明法令,用法律来加强统治。
法指健全的法制。
申不害强调“术”,主张国君千万要注意控制,驾驭臣下和人民的手段。
术指驾驭群臣,掌握政权。
慎到强调“势”,认为国君必须加强威势才能统治天下。
势指君主的权势。
法家集大成者
战国末年,韩非子则对商鞅之法、申不害之术、慎到之势进行了吸收和扬弃,从而形成一个新的法家学说体系。
他认为:明君如天,执法公正,这是法的作用;驾驭群臣时,神出鬼没,令人无从捉摸,这是术的体现;拥有威严,令出如山,这是势的作用。
法、术、势三者相辅相成,三者不可无一。
法家思想:人性观
法家主张荀子的性恶论。在法家看来,好利恶害,趋利避害是古往今来人人固有的本性。
韩非认为,人的好利主要根源于人们的生存需要,他认为:以肠胃为根本,不食则不能活。每个人都有欲利之心,人的任何行为都受好利的本性支配,即使是父子、君臣之间,也是计利而行的。
法家人性论是那个时代的反映,是私有制和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商品等价交换在人们利益上的反应,也为法家法治思想提供了理论基础,在一定意义上讲具有历史进步性。
法家思想:
诚信观
诚信是中国传统道德规范中的重要内容,带有普遍的成人立身标准。
诚,真心实意,开诚布公。信,诚实、不疑、不欺。
法家思想:
历史观
法家,主张锐意改革。
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韩非更是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
法家思想的作用
法布于众,
法律是君主治理国家的依据,那么法律就应当以成文的形式出现,并做到公布于众,并争取做到“家喻户晓”。
法之所以公布,其目的有二:一是“使万民知所避就”,能以法律自戒,二是为了监督官吏公开断案,防止罪犯法外求情。
依法办事,
要严格依法办事,维护其权威性。任法而治要排除一切人为的因素,以免“人存政举,人亡政息”。
刑无等级,
法一旦颁布生效,就必须官不私亲,法不遗爱,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则体现了法家公平执法的决心。
保持法律稳定,
法家从变法到定法的立场之转变,只有政法独制于主,才能达到统一立法权之目的。
法家思想太过于绝对化,不别亲疏,不殊贵贱的思想是难能可贵的,但是忽略了情对于人的重要性。
延伸阅读:
最齐全的诸子百家之道,流芳百世!
做人要善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做人要本分,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做人要诚实,诚信乃做人之本也。
做人要自重,严以律己宽于待人。做人要知足,知足者常乐也!
大其心,容天下之物;虚其心,受天下之善;平其心,论天下之事;潜其心,观天下之理。“道者,万物之奥。”“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
谦退是保身第一法,安详是处世第一法,宽容是处事第一法;
寡欲是养心第壹法;勿言无益身心之语;勿为无益身心之事;
勿进无益身心之人;勿入无益身心之境;勿展无益身心之书。
身安,不如心安;屋宽,不如心宽。以自然之道,养自然之身;以喜悦之身,养喜悦之神。
有所敬畏,是做人基本的道义准则。所谓快乐,不是财富多而是欲望少。
做人,人品为先,才能为次;做事,明理为先,勤奋为次。
人生要学会平和心,喜乐心,慈悲心。
君臣相比,君属于强势,臣属于弱势,其关系由强势君主导。
君讲礼,臣讲忠,故君臣之道在于礼。
君礼于臣,臣必忠;臣忠于君而君不礼,其忠必退。
可概括为七个方面。
一是蜕:学习不能满足于已有的成就,应该不断地有所发明,有所进展,日渐而月进,并且使之产生质变。
二是虚:虚指的是学习态度。虚者,虚心、谦虚也。
三是一:“一”是专一、专心致志的学习,“学之道,贵以专”。
四是静:“静”,指的是心要静,而摒弃一切杂念。
五是积:荀子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六是师:“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国将衰,必贱师而轻傅。”有了好的老师,便可以好学,“得贤师而事之,则所闻者尧、舜、禹、汤之道也。”
七是友:荀子提出,学者应“亲友”,以求得在治学上的“好善无厌,受谏而能诫”,即不断地得到批评和指正,而日有所成。
意指文韬武略。
中国的韬略思想,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实为传统文化之瑰宝,历史遗产之精华。
韬略犹如双刃古剑。轻用其芒,动即有伤,是为凶器;深若藏拙,临机取决,是为利器。
愿学者得其精髓,重其所用,发扬古道,利国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