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电影《危情十日》
池
文/时乙戌
我是名悬疑小说作者。
都说作家坐在家里就把钱赚了,但是灵感枯竭起来足够让人发疯。一本书我想了足足三个月,依旧难下片字。为了找寻灵感,我带着我的金毛在郊区租了栋别墅,别墅背后就是油菜花田,一来能够散心,二来足够远,能够躲避编辑。
等真搬家时,我才感受到了租房界里也无好人。说好的油菜花田,如今是寒冬腊月,油菜花早谢了,窗外仅剩一片荒地。我和我的狗,王喜定,看着像我发际线一般黑秃秃的土地,心情沉重。
“上回写到,房东被杀手杀了,残酷的肢解,”
会写作有一点儿好,那就是可以在文字中调侃仇敌,竭力丑化。我想着不给我退定金房东,心中怒意大盛,按照他的形象开始写了起来,死者是个在大城市有十套房产,油腻,谢顶,啤酒肚,盘串的中年人。他张嘴闭嘴外地人都是混蛋,都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偏偏自己手上带个鹌鹑蛋大的金戒指,他粗鄙不堪,他...
我看着身边的王喜定胖身子一抖,一个箭步就蹿向了房后,那里有一方雪水融化后形成的泥塘,它一个猛子就扎了进去,在泥水中扑腾,玩儿的不亦乐乎。
那是我出门前刚洗的狗。
黄狗身上黑,黑狗身上肿。
王喜定站在泥塘中,向我不住的吠叫,一脸黑泥挡不住的正气。我不理会他,继续揣度着书中我房东是怎么死的。
房东是个势利又傲慢的人,如果写一个武艺超凡的杀手,那他一裤子屎尿实在是无趣,所以要写个他向来瞧不上的人,被眼中的蛇蚁虫蝎杀了才有趣。那......
凶手是个民工如何?
窗外王喜定依旧吠叫,我突然有了灵感,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穿着破旧棉袄的男人,他头发蓬松,一米七出头,一身劣质烟味,牙齿焦黄。最主要的是,他是个不喜言谈,看起来唯唯诺诺,甚至有些怕人的体力工作者。他来自外地,看起来与世无争,奋起杀人时却冷静的像是个屠夫,那反差才足够大。
窗外开始飘雪,落进一脸有话要对我说的模样的脏狗王喜定身上,我灵感迸发,佝偻着腰,模仿出那个唯唯诺诺的男人,他诈开了房东的大门,突然将背后的大锤抡起,敲在房东的脑袋上,不时大喊,叫你不退定金,叫你不退定金......
我沉浸在报复的快感中,挥舞着虚无的锤子,却被啪叽啪叽的声音打扰。我扭头一看,脏狗王喜定一身泥水的跑进屋内,留下一地脚印。我看着他邀功般将一只手放在我面前,摇晃着尾巴,如同刚刚捡到我扔出的球。
人手上流下泥水,露出了手指上鸽子蛋大小的金戒指。
我在这屋搬进来的第七天,就捡到了一只手。
也不知道谁这么粗心,会把手落在我屋后的泥塘里。我一愣神,低头捡起手,大金戒指足金足两,触感也格外真实,骨头茬子刺的手心格外痛,不是假的。
我沉思了片刻,一股恐惧感突然从我尾巴骨蹿起,我一把将它扔开,王喜定又将它叼了回来。我不敢思考泥塘里会有什么,能捡到一只手,那其他零件应该也一应俱全。泥塘里有一位大哥,那他被害的地方也不会太远。
我看了看我的脚下,这间有些破旧的宅子。
恐怖感瞬间包绕了我,惨白的墙壁间仿佛有无数眼睛,正打算把我这个倒霉的写手嗝屁。恐惧之极,我开始破口大骂,王八蛋房东,租我一间凶宅,这不是害我吗!
我气势汹汹的疯狂的给他打电话,可这厮却自知理亏,从不接电话。我瑟瑟发抖,想要给警察打电话,王喜定蹲在我脚边,我看着断手突然惊醒。
不能打。
悬疑小说家的身份让我大脑顿时活跃,既然凶手弃尸泥塘,那会经常回来看看,我一报案,警察总来询问我线索,他没准能把我杀了,再接着沉进去。更何况,新书写完了就上市,我要是被警察带走问话...那我的书算是凉了。
我靠在墙壁上,想通了关节,看来眼下最好的办法是装作无事发生。我强打着精神,挺起胸膛跺了跺脚,将断手的戒指撸下来,丢进马桶。然后抡起膀子,将断手从窗台扔进了泥塘里。
我什么也不知道。
一旁的王喜定以为这是扔球游戏,一跃而起,冲进了泥塘。
尽管我心中强作不怕,还是熬了一夜,总害怕突然有个凶手来取我及我狗命。
喜定被我洗了干净,我摁着他,让他冷静冷静别钻泥塘,我还真不想和那位的某一部分见个面。我站在窗口抽烟,眼神努力向远处飞走,可是还是忍不住逡巡回黑漆漆的泥塘。
我深知,泥塘里的那位,有无数冤情等着我伸张。
但是我就是个写小说的啊。
我挠了挠头,这个秘密让我浑身难受,熬了一夜已经开始困乏。虽然心情不爽,但是负负得正,我的小说倒是有了起色。我看着密密麻麻的文字,房东已经被我描述的格外惨烈,那位凶手天赋异禀,第一次犯案就完美无缺不留痕迹。我颇为自得的看着小说,得,这篇反派如此出彩,随便写写正派人物,这本书就能叫好又叫座,让我大发其财了。
出于臭美与自矜,我掏出手机刷着朋友圈儿,已经忘记了凶宅的恐惧,我开始幻想着新书上市,我陡然而富,无数美女粉丝在我朋友圈儿下评论赞美,她们纷纷对我暗送秋波,更有富婆打算招我做入幕之宾,那我岂不是人生赢家?
我失了智般开心大笑,在三秒钟后看着一条朋友圈儿,我笑不出来了。
我初恋女友结婚了。
我的初恋并不是什么煽情的经历。
她也不是什么白莲花般的女孩子,她臭美,虚荣,像龙一样喜欢金银珠宝。她总抱怨我是穷屌丝臭写书的,不能带她旅游吃喝买包包,那个时候我也的确一文不名,一千个字才能挣三块钱,她想买个五十块的假包,我都犹豫了很久。最终她受不了了我的穷酸,跟了个玩儿摄影的跑了。
我至今还弄不明白,那他不应该比我还穷吗。
嫉妒心让我刻薄,我举起手机,在她甜蜜蜜的九宫图下评论,哟,结婚了,怎么不是之前那一个啊。
她没理我。
“那我祝你婚礼越办越好吧。”
她拉黑了我。
我气的直哆嗦,扔下手机,掏出电脑,马上想出了接下来的情节,杀手扮成快递员,对又丑又黑的女孩先奸后杀,再奸再杀。
惹了我?谁都别想好!
一身淤泥的王喜定乖巧的坐在我身边,它叼着新的残手。
我看着这只新手上硕大无比的钻石,触电一般撸下戒指,将残手远远丢开。我头皮发麻,王喜定还对着泥塘低吠,我揪着它的项圈将它拖进浴缸里,对着它狗脸说道,求你别再捡手回来了,成吗。
成吗,成吗?
恐惧的我拧开水龙头对着王喜定一顿狂喷,水温过高,它惨叫着躺着黑水跑开了。我要将戒指丢进厕所,突然福至心灵的看了戒指内侧。
她的名字。
我突然意识到我方才拿的是什么,还有昨天的那个金戒指和失联的房东。我跪在地上,手伸进马桶中,那鹌鹑蛋大的戒指让我瞬间联想了尸体的身份——初恋和房东。这两个人在小说中被我写死后,随即化为泥塘中的一具残尸。我瑟瑟发抖,对死亡的恐惧慢慢的放大,大到了一个阈值,就变成了一种快感。
这是左右人生死的快感。
我大脑处于这份眩晕中,超能力到来的猝不及防,我狂喜,低声吼叫,最终被编辑的电话打扰。那个面色刻薄的老女人阴阳怪气的问我。
“哟,大作家,除了知道拖稿,你她妈还知道接电话啊?”
王喜定将老女人的手叼回来时,我正在耐心的列一份长长的名单,上面有得罪过我的宿敌,也有网络上谩骂过我的喷子,还有那些风生水起的同行们。我每天在屋子里魔怔一般手舞足蹈,化身为那个渺小卑微的杀手。他在我小说中充满了艺术性,肆意挥洒着我的暴力美学,在深夜里,我悄然燃烧着他人的生命,第二天早上一只只断手,就是对我夜以继日的勤奋的奖章。
太多了。
王喜定从来不明白自己叼回来的是什么,他只是默默的贯彻着我的意愿。我揉着他的头,给他打开最贵的牛肉罐头,然后将断手上的戒指扔进下水道。戒指渐渐的堆满了的下水口,我看着马桶内隐约的金光,和泥塘中偶尔浮起的一部分,满足的感叹。
太少了。
当宿敌都杀了干净,独孤求败的感觉变开始无处遁藏。我每天的更新文章后,评论区全都是对我暴力美学的溢美之词。我的同行们隐匿消失,我的作品开始一枝独秀。久而久之,我开始动辄杀人,外卖送晚了,我便写死;超市中有人瞪我,也难逃厄运。我是死神,无形的收割着生命。
而我笔下那个唯唯诺诺的杀手,就是我最锋利的镰刀。
我该换个新马桶了。
我疯狂的摁着键冲水,可那堆该死的戒指堵满了下水道,死活不肯下去。好久没有品尝到不如意的滋味,这让我火冒三丈。我下意识的想把马桶写死,可随即领悟到这有多荒谬。我笑着从客厅找来一柄锤子,将这不晓事的马桶打了个粉碎。拍了拍手,联系了物业,我为我又找到了寻乐子的法子——送马桶的和通下水道的谁晚来一些,就能明天再在泥塘中相见。
心满意足的坐回电脑前,我右手去寻找王喜定的脑袋,可这狗不知道何处撒野去了。我站起身来眺望泥塘,王喜定也不在那里。错愕间我眼神扫过电脑,word上居然多出了一大段文字。
我打过吗?
我看回那一段文字,这一段文字无疑是整篇小说中最耀眼的一段:那个唯唯诺诺的杀手伪装成工人,带着精美的刑具寻上一名欺世盗名的小说家,来完成一项最繁琐的技巧。
凌迟。
或许是我熬夜次数太多,我看着这段文字有些陌生。我不知道是否是昨晚意识模糊间写下的,但是这般妙手偶得的文字实在是精彩。我如饥似渴的阅读兴致被楼下门铃所打断,这让我气愤的同时,看着窗外的那个工人,心生怒意。
那便是你先死。
我下楼,要开门的一瞬间突然听到了一声细微的狗叫。我下意识从猫眼望去,看到的是一张黝黑怯懦的脸,他久未洗的头发打绺成结,棉袄破口,露出灰黄的棉絮。他的包被重物坠的下垂,露出尖锐的棱角。他提这被扒掉皮,只剩脑袋的王喜定,另一只手挠着脸,狗血便被沾染到了一脸。
这道门便是有形的分界线,外面是死,里面是苟且偷生。
“开门。”
他在门外低低的哀求。
“我手痒得很,需要活动活动。”
他眼神也低垂,蠕动着嘴唇,想从身上翻找尼古丁,不时挠挠脸庞。他消耗尽了耐心,拼命地解释。
“你知道我今天刚磨得刀,大大小小一共二十多把,现在全压在口袋底下,压的越久,刀越钝啊。”
我颤栗的不敢呼吸,为王喜定,也为了我狗。我意识到了这个恶魔是谁,他正是我笔下最完美的人物,那个最血腥的杀手。如今他突然出现,居然是为了杀我。
方才突然出现的那一段我从没写过,那个欺世盗名的小说家,是我。
他久等,没有人来,他开始逡巡这屋子,最后叹着气转过身。我强忍着啜泣声,突然见他长大嘴巴,鲜红的眼睛盯上了猫眼。
他将狗当做攻城锤,抡圆了,一下又一下的叩击在大门上。
“你他妈,开!!!”
“不!!!!”
“开!!!!”
王喜定被扒了皮的身躯渐渐的变化成了肉泥,鲜血淋漓,挡住了猫眼。
一定还有救的,一定还有救的。
在腥咸的液体作用下我裤腿紧贴在脚上,我跪倒在电脑前,我是作者,那我就要把这个角色杀死!我疯狂的敲击着键盘,更改这小说的结尾。
他是杀手,他一定怕警察,只要我把警察写出来,把他打成筛子就好了!
“空中传来螺旋桨的声音,杀手终于被警察发现,他被警察团团包围。”
我敲击着键盘,编纂出百十名武警,他们乘着直升飞机,盘旋在别墅上,将这个混蛋扫射成筛子。
我恳求着他们快快出现,旋即轰隆隆的螺旋桨声果真出现在我房顶上。我喜极而泣,听着狂风暴雨般的枪声,我看着电脑不由我控制,键盘自然凹陷,小说多了一句话。
“但在杀手的刀下,他们全都身首异处。”
枪声骤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