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药学会(医药地方台整理)
2017年07月14日,广东省药学会印发了《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2017年版)》,2017年版的《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是在2015、2016年版的基础上,再次组织了广东省18家医疗机构编写而成,供各医疗机构参考。
与去年相比,今年《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起草医疗机构新增了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一家。
据医药地方台统计,《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2017年版)》共收入了72种134个可超适应症使用的药品,包括环孢素A、甲氨蝶呤、利妥昔单抗、沙利度胺、二甲双胍等。
超药品说明书用药指临床实际使用药品的用法、用量或适应证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规定范围内,为此常常被受争议。因此,广东省药学会先后发布一系列条令规范超说明书用药,包括:
2010年3月,广东省药学会印发的《药品未注册用法专家共识》中提出了超说明书用药的5大原则:1、在影响患者生活质量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2、用药目的不是试验研究;3、有合理的医学实践证据;4、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批准;5、保护患者的知情权。
2011年,广东省药学会发起并与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北京协和医院共同主编我国第一部以循证医学为基础的超说明书用药学术专著——《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参考》该书2013年由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
2014年11月,广东省药学会印发了《医疗机构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专家共识》,提出在超说明书用药中,应急预案和详细的病程记录是必需的。
备注:
1.FDA说明书可在FDA官网上下载:http://www.fda.gov/;
2.本目录仅供医疗机构参考,超说明书用药应按正规流程规范管理;
3.别名仅作为参考,其意义在于说明该用法超出了这个药名的说明书,并不代表其他相同通用名的药品不能用于该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