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看似寻常的民间借贷纠纷
一笔从天而降的夫妻共同债务
让林某不得已变卖了名下唯一的房产
替前夫还债
面对这场“意外的变故”
林某本以为只能把委屈往肚里吞
几年后
她接到思明区检察院检察官的电话后
才恍然大悟
多年前的那笔借贷就是个圈套
而自己也是虚假诉讼的受害者
事情要从11年前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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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林某的丈夫庄某沉迷赌博,在挥霍完手头的赌博本金后,庄某盯上了街边“快速放贷”的小广告。庄某随即拨打广告上的电话,一名自称张某的男子表示可以放贷,并以考察庄某还款能力和常住地为由,查看了庄某的房产,随后向其转账15万元。
转账的同时,张某要求庄某签署一张向李某借款15万元的借条,一心想着拿钱的庄某没多想便照做了。而这一切,妻子林某均不知情。
2015年
林某和庄某笼罩在赌博阴霾中的婚姻
走到了尽头
离婚后
庄某把二人名下仅有的一套房产
过户到林某名下
便跑到外地躲债
2018年
一份来自思明区法院的执行通知书
打破了林某的生活:
原来2016年,李某(庄某签借条的当事人)向思明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庄某夫妇偿还15万元欠款及相应利息。由于起诉时庄某、林某的地址和电话均已更换,二人并未收到应诉通知书。
2017年,法院在庄某、林某未出庭应诉的情况下,确认了庄某与李某之间15万元的债权债务关系,且因该笔借款确系发生在庄某和林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判令林某对此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随后,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因庄某杳无音信,执行法官就找到了林某。
至此
林某才得知事情原委
而她不仅存款被扣划
房产及车辆被查封
还因此成了失信被执行人
被限制高消费
无奈之下
林某只得将名下的唯一房产卖出抵债
此时的借款本金加上
利息及诉讼费、执行费等已达50余万元
以为是前夫欠下的赌债
林某自认倒霉
也就没再追问此事
直到2022年4月的一天
思明区检察院检察官打来电话
林某才如梦初醒
检察官告诉她
李某起诉她和庄某欠款15万元的民事诉讼
可能是虚假诉讼
希望她配合工作以查明实情
原来林某所涉虚假诉讼,是由另一起案件牵出来的——2018年7月,胡某与“张总”签了未载明借款金额的空白借条,后被“张总”虚增借款起诉至法院,胡某便来到思明区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因当时案件尚在审查初期,检察机关建议胡某先报警。
当胡某报警处理后,“张总”就立刻撤回起诉,民事纠纷最终以撤诉结案。这让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觉得蹊跷,向法院调取了“张总”所涉7起民事诉讼案卷材料开展调查。
2021年10月,一份湖里区检察院移送的判决书让调查工作有了重大突破。判决书显示,以张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采用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手段,提起多起民事诉讼,多次实施“套路贷”行为。张某于2020年12月因犯诈骗罪、寻衅滋事罪被湖里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30万元。后张某上诉,二审法院于2021年6月裁定发回重审。
“张某就是胡某所涉民事借贷纠纷案中的‘张总’。”承办检察官介绍,“虽然该案当时正处于发回重审阶段,张某的犯罪事实有待重审认定,但从张某多次借款给他人,此后通过虚增借款金额、隐瞒还款事实等向不同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方式来看,符合民事虚假诉讼的特征。”
2022年4月
承办检察官找到林某
同时辗转联系到其前夫庄某
并调取当事人银行流水等证据材料
与原民事卷宗案情进行研究对比
借条虽然体现庄某向李某借款15万元,但钱款实际上由张某提供,且收款当日庄某就支付了“砍头息”(指出借人在放贷时预先从本金中扣除部分借款利息)2.8万元,事后也陆续偿还了12.8万元到张某指定的第三人账户。
“李某刻意隐瞒庄某支付‘砍头息’
以及债务已经部分受偿的事实
仍提起民事诉讼主张15万元债权
已经构成虚假诉讼。”
承办检察官说
制图:张平原
2022年8月,思明区检察院向思明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同时将上述犯罪线索移送湖里区检察院,由湖里区检察院在发回重审期间向法院补充起诉该起犯罪事实。
2023年6月,湖里区法院重审
判决认定了庄某、林某
被李某等人“套路贷”的事实
2023年12月
思明区法院对李某民事借贷纠纷案裁定再审
并于2024年6月裁定撤销原判
驳回李某起诉
目前
被判赔的执行款
全数回转到林某的银行卡中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张珺 通讯员:董文静 洪晓东 封面图由AI生成
编辑:施璐玮 审核:罗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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