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全国政协常委、民革福建省委会主委夏先鹏关于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议。他强调了非诉解决纠纷观念的重要性,提出构建服务创新驱动的新认知体系,并强调调解矩阵升级和高效解纷新机制的建设。同时,他也提到了行业性风险共济基金和制定完整的多元解纷路径图等建议。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性
夏先鹏强调了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并指出一些企业对此认识不足,仍倾向于选择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关键观点2: 非诉解决纠纷观念的加强
夏先鹏建议推动保护理念升维,塑造解纷文化新认知,强化企业和公众对非诉解决纠纷方式的认识和接受程度。
关键观点3: 调解机制深度嵌入生产力发展
夏先鹏提出将调解机制深度嵌入生产力发展脉络,通过高效化解纷争,树立“纠纷高效解决就是生产力”的新认知。
关键观点4: 调解矩阵升级和高效解纷新机制的建设
夏先鹏建议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负责调解组织的设置、调解员的聘任和培训等日常工作,并探索开设产业链协同等调解课程,积极引入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智能解纷新范式。
关键观点5: 设立行业性风险共济基金和制定多元解纷路径图
针对陷入纠纷的企业在时间和资金上的困境,夏先鹏建议成立行业性风险共济基金,并由相关部门制定一套完整的多元解纷路径图,让企业和科研人员能够明确了解解纷流程。
正文
发生纠纷时,是否要上法院解决?这是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思考的问题,也是创新主体在解决知识产权争议时的疑问。不可否认,启动一种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纠纷化解模式应是多数人的理想之选。
近年来,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得到运用和发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组数据为证:2024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约49.4万件。以调解为例,2024年,我国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指导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受理调解案件近14万件。
“但总体来看,一些企业对以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出现问题首先还是想到诉讼。知识产权诉讼往往因案情复杂、双方矛盾激烈,纠纷解决起来时间长、进度慢,不利于企业创新发展。”全国政协常委、民革福建省委会主委夏先鹏在调研中发现,我国商事调解还存在体制机制障碍,商事调解协议未经司法确认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仲裁、调解等机构培育不够等问题,难以实现“纠纷化解力”与“创新驱动力”协同提升。
循着问题症结,寻找解决之策。非诉解决纠纷的观念有待加强,要在推动保护理念升维、塑造解纷文化新认知上下功夫。
“知识产权纠纷本质上是创新主体市场能量的外溢效应,企业需将法律风险转化为战略资产,最终实现市场开拓与风险控制的平衡。”夏先鹏建议,通过理念更新构建服务创新驱动的新认知体系,将解纷机制深度嵌入生产力发展脉络来谋划、落实。树立“纠纷高效解决就是生产力”的新认知,将调解成功率纳入新质生产力发展评价体系,推动形成多元调解促产业合作的纠纷解决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