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央启家具有限公司因生产的单人位沙发产品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被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寄送《检验报告》并受到罚款。本文主要介绍此事的时间线、违法事实、处罚措施等。
近日,佛山市央启家具有限公司因收到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寄送的《检验报告》,报告反映其生产的单人位沙发产品不合格。
佛山市央启家具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被责令停止该行为,并处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共计5146.4元。
《检验报告》在事件处理中起到了关键作用,是判定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
近日,佛山市央启家具有限公司因2024年6月18日,收到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寄送的《检验报告》和相关材料,该《检验报告》反映其生产的单人位沙发产品判定为不合格,被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6月18日,我单位收到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寄送的《检验报告》和相关材料,该《检验报告》反映佛山市央启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的单人位沙发产品判定为不合格。
佛山市央启家具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停止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如下一般行政处罚:一、处货值金额(3640 元)1.26倍罚款,即罚款4586.4元(大写:4586元4角);二、没收违法所得560元(大写:560元整)。共计5146.4元(大写:伍仟壹佰肆拾陆元4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