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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博赟︱《寓意解经》:一部拙劣译文占六成的“专著”

上海书评  · 公众号  · 读书  · 2017-11-06 16:16

正文

《寓意解经:从斐洛到奥利金》



文︱柳博赟



亚历山大城的奥利金(约185-约253年)是早期教会最著名的教父之一,在系统神学和释经学上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寓意释经等教会传统。要了解早期基督教思想史,奥利金是绕不开的一位重量级人物。然而,比较遗憾的是,汉语学界对奥利金的介绍和翻译并不多。


最近,有朋友提醒我注意一部题为《寓意解经:从斐洛到奥利金》的书(上海三联书店,2014)。听闻国内又有奥利金研究的专著出版,我兴趣顿起,并从图书馆借出来准备拜读。查了一下作者李勇的信息,是山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所副教授。百度百科说他“读博士期间曾获香港道风奖学金和美国恩福奖学金。2010年曾以访问学者身份赴香港中国神学研究院研究进修”。原来作者是一位基督教哲学博士,还拿过神学院奖学金。


待我打开这本书,却惊讶地发现:全书共三百七十七页,但从第200页到377页都是在翻译《约翰福音注释》第一至十卷。我第一反应是,这个体例好奇怪,将近一半的内容都是译文,国内专著这样写法的很少见。


接下去,我翻看了一下论文部分。令我更加惊讶的是,论文对译文的引用极其大方,毫不见外。第54-56页,第88-89页,第93-95页,第103-105页,第112-114页,第125-134页,第136-149页,第152-163页,第166-172页,等等,引用的篇幅要比论述还多。而且引用的形式也多种多样,有的是常见的缩进格式,有的是藏在正文里,有的放在了脚注里,有的加了引号,有的不加引号。同样的内容,何必花样迭出地大篇幅复制粘贴呢?本来完全可以直接注明章节页码,指引读者自行参考后面的译文。一虾两吃,岂不是不太实在。如果把这些重复的译文也算进去,《寓意解经:从斐洛到奥利金》一书译文部分的长度要占到全书六成左右,论文部分倒像是译文的导言了。


我对奥利金研究有一定了解,也曾翻译过奥利金的这部著作(《属灵的寓意:〈约翰福音〉注疏》,华夏出版社,2010)。因此,我看了一下李勇是基于什么底本来翻译的。结果令我大跌眼镜:竟然是《前尼西亚教父文集》(Ante-Nicene Fathers)中收录的《约翰福音注释》。那是已经过时的十九世纪英译本!我翻译这部书时使用的底本,是Ronald E. Heine英译本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与《前尼西亚教父文集》版相距将近一百年时间。在这部十九世纪版之后,希腊文原文又经过了A. E. Brooke、Erwin Preuschen、Cécile Blanc等学者的修订。Heine将这些连同自己的修订都标了出来,准确性要远远高于《前尼西亚教父文集》版。而且,旧版不仅不是精校版,而且也不是一个完整版。其中只有《约翰福音注释》第一至十卷,相当于一半,而第十三至三十二卷是付之阙如的。


当然,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李勇只翻译了第一至十卷。因为本来十九世纪的旧版就只有这些。为什么选择旧版呢?想来是因为已过版权期,从网上都可以免费下载。可是,作为一个学者,而且是研究古代圣哲的学者,这样做恐怕谈不上严谨吧。


我猜想,或者作者不知道有Heine的新译本,才会选择十九世纪的旧版。但是我翻看他的参考书目,赫然出现了Heine本的第十三至三十二卷。看来作者完全知情,只是故意规避了第一至十卷。这种对更新、更好、更完整的文献的摒弃,令人难以理解。困惑之余,我想看看占据了专著一半以上篇幅的译文,翻译质量究竟如何。


第201页,译文第一卷的第一章,有这样一句话:“这一点可能更直接来源于约翰的《启示录》,尽管其他的使徒对那些有能力听懂这些事情的人也绝对没有隐瞒。”译者加了一个脚注,说:“英文翻译版中使用‘prophets’(先知)一词,这里译为‘使徒’。”一般来说,从译注当中是能够看出译者水平的。这里的“先知”为何被翻译成“使徒”?使徒是新约才出现的,而先知往往是旧约中的人物。奥利金认为圣灵给旧约时代的先知以特殊启示,而新约时代是圣灵普遍浇灌的时代,这是他从《论首要原则》(peri archon)开始就持有的观点。译者可能是以为奥利金在讲使徒约翰时代,所以自作主张把旧约先知剔除了,殊不知旧约先知却是作者的本意。译文的第一页就出现了这样的问题,令人感到非常遗憾。


翻过来,第202页,还有一个译注,提到了优西比乌《教会史》中记载的奥利金的速记员:“有超过七位的速记员按照一定间隔轮班,分别记录奥利金的口述,还有为数不少精于书法的抄写员,其中包括许多女孩。”这个显然像是一手资料的翻译,不是正常的加注行文。我翻查了《教会史》中译本(三联书店,2009),这句话一字不差出现在第287页上。作者这里似乎不应堂而皇之写上“译注”两个字吧。这是《教会史》中译者瞿旭彤的译文,这样拿来就用,不知是否经过人家同意。


再往后翻几页,第208页,更加意外的译文出现了。“预表”(type)一词竟然被翻译成了“标号”!奥利金的意思是,前人所知之事也预兆着末后之事。他此处引用的《哥林多前书》10:11,原文就是typikōs,“作为预表”,和合本译为“作为鉴戒”。但奥利金引用的这半句经文,李勇的译文并未体现出来,而是写成了不知所云的“标号崇拜”。


同样的“预表”一词,在第364页,又被翻译成了“类型”。文中提到耶稣洁净圣殿时手持的木柄预表十字架,李勇翻译成了“这块木板是十字架的一种类型”。难道当时还有小到可以握在手里的十字架?如果罗马刑具还有这种制式的,那真不知道是把人钉在十字架上还是把十字架钉在人上了。这使我们不能不怀疑,奥利金寓意释经中“预表”这样重要的关键词,译者也许完全不知道其神学含义。


“预表”是典型的基督教释经方法,可以上溯至新约。《加拉太书》以西乃山预表教会,《彼得前书》以挪亚方舟预表洗礼。所指之事并不取消原初之事的历史真实性。这种预表被称为“成全了的预表”(fulfilled type),也是奥利金常用的释经方法之一。在《约翰福音注释》中,他多次使用预表释经,包括以羔羊、磐石、约旦河预表基督。在对抗赫拉克里昂的异端释经时,他也以成全了的预表来驳斥赫拉克里昂缺乏事实和教义依据的“灵知”释经。若是作者连最基本的“预表”都不懂,只怕很难翻译和研究奥利金吧。


继续看译文,第231页,“现在除了那些以上帝为神的那些神之外,肯定还有其他的神,他们被称为王权和统治,也被叫作权威,除这些之外还有叫做权力的。”这里面提到的“王权”“统治”“权威”“权力”实际上是奥利金对几类天使的称呼,经文依据是《歌罗西书》1:16,和合本作“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译者不了解奥利金的天使学,对圣经典故也不熟悉,于是译名没有从和合本,而是另起炉灶了。再往下,“第三的毫无疑问是那些主治的人。为了找到最后一个理性种类我们沿着这个序列而下,那么也许无非就是人了。”同一个词dominion在同一段话里被分别翻译成了“统治”和“主治的人”,而且这个“主治的人”还高于“人”,这种逻辑上的混乱也再次体现出译者确实没看懂dominion并不是人,而是灵界存在。奥利金在《论首要原则》里同样提到了天使分类,作者虽然在参考文献中列出了《论首要原则》,但是可能没做好阅读理解。


与此相似,第242页出现了“主的异能(A.V. hosts)”的字样,这也是既没有理解奥利金又没有理解英译本的例子。《前尼西亚教父文集》本是这样写的:“Thus saith the Lord of powers, (A.V. hosts)”。意思是,圣经中出现了“拥有能力之耶和华如此说”。奥利金在释经的时候,将这里的能力理解成为了“掌权的”,即一类天使。然而作者没有看懂,结果翻译成了“异能”。而且,他好像也不知道A.V.是什么意思,就放在那里没有翻译。A.V.就是Authorized Version,钦定本圣经。这里的意思是钦定本作“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与奥利金引用的经文有所出入。


在第242-243页,奥利金提到了对logos的理解。奥利金认为诸神很多,上帝却只有一位。同样,logos很多,但上帝之logos只有一位,即基督。和合本将这与上帝同在的logos翻译成“道”。这已经成为了固定译法。然而,作者在翻译上帝之logos和众logos的时候,一会儿翻译成“道”,一会儿翻译成“逻各斯”,一会儿翻译成“逻辑”,而且并没有解释为什么这么翻。这实在是没有逻辑。我只能理解为他难以接受除了上帝之道,竟然还有其他“道”的存在,简直有多神论的嫌疑。因此,就翻译成了非位格化的“逻辑”。这种对奥利金行文的审查和编译,在我看来,是译者没有充分尊重原作者,把自己的神学立场强加给了古人。


我们再来看一下学术规范问题。作者有时会随意使用他人的观点,而且不给出处。我们在译文部分已经看到他复制粘贴别人的译文了,而论文部分也是如此。第150页脚注对诺斯替主义的定义中写道:“有在基督教土壤中成长起来的异端,华伦提努(Valentinus)学派;还有一些只是将耶稣这个人加到他们的异质的学说中,利吉亚的纳塞内派(Phrygian Naassenes);又或者是指通过犹太教的背景感到是竞争的或者歪曲了的基督教信息的,如西门·马古(Simon Magus)的体系。”一看这半通不通的翻译腔就知道不是原创,想必是翻译人家的却算成是自己的。还原成英文查了一下,是出自Hans Jonas的名著The Gnostic Religion的The Name “Gnosticism”一节。正文第96页就更不光明正大了,“希腊语法教育四阶段”是从Joseph Wilson Trigg的Origen一书导言中的“Training as a grammateus”不告而取的。这么重要的信息,连个出处都没有。虽然加了个脚注,写上了Alan Scott, Origen and the Life of the Stars, pp. 53-63,但反而欲盖弥彰,看题目也知道对不上号。打开Alan Scott的书一看,这部分主要是讲柏拉图主义哲学家讨论天体之神性。这样的障眼法,实在是不高明。


还有,第51页,李勇提到了Maximinus Thrax皇帝对基督徒发起的迫害。在他看来,这场迫害并不算严重,如果“不算这场短暂的教案,基督教会享受了四十年的和平时期,这一段的和平对基督教和奥利金本人的神学思想的发展都是一个不能忽略的重要条件。”不错,Maximinus Thrax迫害是地方性而不是全国性的,但是如此轻描淡写,就不太对头了。这一场迫害对奥利金本人的神学思想的发展才是一个不能忽略的重要条件。在这场长达三年的迫害之中,奥利金的恩主和好友安布罗修也被捕入狱,而当初正是安布罗修请求并资助奥利金写作《约翰福音注释》。奥利金也被迫躲藏了起来,并为他被捕的两位朋友写下了《劝勉殉道》。《约翰福音注释》第二十八卷也专门谈到了殉道,不过作者可能只读了上册,没读下册,因此不知道有这回事。


这也带出了《寓意解经:从斐洛到奥利金》这本书中比较严重的一个问题。奥利金是早期教会一位非常多产的作家。虽然李勇在参考书目里列出了奥利金很多著作的英译本和中译本,但他实际引用的只有《约翰福音注释》第一至十卷,《马太福音注释》《驳凯尓苏斯》和《论首要原则》,其他的著作都没有涉及。这三本半原典怎么可能支撑起专著来呢?只怕一篇像样的学术论文都支撑不起来吧。可能这就是为什么他会给出一些并无创见的观点,还自称是独到的发现,比如第一章:“本书的体系与创新点”中的“奥利金依据《约翰福音》提出了一种全新的生命观,即真正的活的生命在耶稣基督那里。”这个观点不须作者替奥利金原创,使徒保罗已经讲过了,见于《哥林多后书》和《罗马书》,这两卷书比《约翰福音》成书还早。


不仅如此,由于对原典的阅读量不够,李勇给出的一些重要结论,实际上并不成立。比如第4、71、83页,说奥利金后期不得不放弃对经文“灵、魂、体”的三分法,而更多地趋向于经文意义的二分法。这并不符合事实。


第一,不存在这种所谓前期后期释经进路之分。奥利金232-234年间搬到了凯撒里亚,235-237/238年躲迫害,238年以后才大量创作讲章,我们现在能够看到的讲章绝大部分都是出自这个时候,也就是奥利金的晚年。在《创世记讲章》《民数记讲章》《利未记讲章》《士师记讲章》中,他都提到了三分法释经。除此之外,根据优西比乌的记载,《雅歌注释》前五卷是奥利金在雅典写的,时间可以勘定为240年左右。我们从鲁菲努斯的拉丁文译本中可以看到,里面也有很明确的三分法释经。这个文本的写作比《约翰福音注释》第1-10卷还要晚。作者说奥利金后期不得不放弃三分法,不知从何而来。


第二,奥利金并没有固定使用三分法或者二分法。他的释经比较自由,即使是在提到三分法的同一本书中,他也会经常使用二分法,只给出字义和灵义/寓意,不单独列出神秘义或道德义,或者把神秘义或道德义归在灵义/寓意里面。作者在第106页还给出了奥利金“从三分法到二分法”的原因,但是这个论点就不成立,谈何原因呢?脱离文本证据来大谈玄理、妄加揣测,往往是把房子盖在沙土上。


总之,李勇的这本《寓意解经:从斐洛到奥利金》使人感到疑窦丛生,译文和论文部分都经不起推敲。译者对奥利金和基督教释经学的关键词尚且不懂,如何做得好翻译呢?译文拙劣如此,竟然还拿来填充了“专著”一半以上的篇幅。翻译就是翻译,专著就是专著,套上“专著”的名号来鱼目混珠,完全违反了基本的著作体例。同样,因为不遵守学术规范和专业知识不够,这本书的论文部分也是漏洞百出:屡见抄袭嫌疑,很多论点也很难站得住脚。我们只能说译者完全不似他所翻译的奥利金,“经受考验的时候,总不会摇动”(《约翰福音注释》第六卷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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