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商务部网站上发布了《商务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请提供取消二手车限制迁入政策落实情况的函》(以下简称《取消限迁函》),这已经是一年时间里,商务部等国家部委第三次发出解除二手车限迁的专项通知,这一次仍然剑指拒不执行“解除限迁”政策的地方政府。
NBD汽车(微信号:NBD-AUTO)调查显示,自北京市出台国一、国二排放标准汽车限行措施后,该类车型的价格出现了大跳水,一辆售价为61.8万元的2005款宝马530i轿车,目前的市场成交价仅是1.5万元。
造成这一情况的根本原因是,各地出台了二手车限迁政策,导致国一、国二甚至国三排放的二手车无法在超过90%的市场上正常流转,不仅妨碍了二手车市场的活跃度,更使得国一、国二车主蒙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NBD汽车对山东、广西、湖北、新疆、黑龙江等地区的二手车市场进行了调查,大部分城市对二手车迁入的排放标准进行了“地方升级”,对国家部委出台的“符合在用车标准”不可限制迁入的政策采取了明显的“不执行”态度。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王萌告诉NBD汽车,目前实际允许外地国一、国二车辆迁入的都是偏远城市,如内蒙古、贵州、广西的部分城市,其数量占比也就在2%左右,允许国三车型迁入城市的数量占比在10%左右。
此次《取消限迁函》明确要求,各地区(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除外)在2017年4月14日前将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落实情况和《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情况表》分别报商务部、公安部和环保部。对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进展缓慢的地区,将提请国务院适时开展实地督查,并向社会公开各地工作进展。
对二手车限迁的博弈,再一次展开。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山东省相关部门在草拟省级文件时,也考虑到了老旧车(国四排放标准以下车辆)的问题,因此在国务院文件基础上,加了一条限制,即‘黄标车和已被国家明确列入淘汰范围的老旧车除外’。”济南车管所的相关工作人员向NBD汽车表示,所以济南是明令禁止国四排放标准以下车辆迁入的。
2016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二手车国八条》),要求各地不得对“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的二手车实施限迁,已经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的地方要在去年5月前取消。
很明显,济南市对二手车迁入要求的国四标准,已经违反了《二手车国八条》的规定。但是,对二手车限迁并不只济南一地。NBD汽车调查显示,截至2月底,除去伊犁、兰州、大连、抚顺、葫芦岛5个城市,以及贵州、四川、安徽、广西、陕西、内蒙古、广东、新疆等8个省份外,还有17个省区市、100多个城市并未解除限迁。
除了各自设定二手车迁入的排放标准之外,有的地方甚至设定了“年限”标准。黑龙江省鸡西市车管所的相关工作人员向NBD汽车表示,“国一国二车是不允许迁入鸡西的。但排放标准在其次,明确的年限限制才是最关键的审核标准,2008年1月以前的所有车型均不允许迁入鸡西。”
以年限来划分二手车迁入的标准更是“匪夷所思”。去年12月,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和商务部办公厅又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二手车环保达标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符合转入地在用车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各地不得设定其他限制措施(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国家要求淘汰的车辆除外)。
NBD汽车了解到,所谓符合转入地在用车排放标准要求,指的是符合当地允许行驶车辆的排放标准,而不是要求符合新车销售所需达到的排放标准,也就是说,当地如果允许国一国二车型上路行驶,那就必须允许国一国二车型迁入。
那么东北三省的限迁政策都是以年限划分吗?一位东北二手车商向NBD汽车表示,“其实松原和铁岭是允许国一、国二车辆迁入的,但我们收车会挑车型,并不是所有车都收。并且松原的落户渠道也非常窄,并不是所有车辆都可以落户。而牡丹江下属海林市则把限迁门槛调高了,只允许国三车辆迁入。”
从上述调查可以看出,各地方对二手车限迁的政策可谓五花八门,不仅对排放标准有要求、而且还对年限有限制性规定,这严重违背了主管部门对于活跃二手车市场的精神,而且也与《二手车国八条》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