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试验药物简介
甲磺酸艾氟替尼
是针对EGFR T790M突变的抑制剂,属于第三代EGFR抑制剂。
本试验的适应症是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2.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甲磺酸艾氟替尼对经
EGFR-TKI
治疗后进展或原发性的
T790M
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受试者的客观缓解率(
ORR
);
次要目的:
1
)评价甲磺酸艾氟替尼的无进展生存时间(
PFS
)、总生存时间(
OS
)、缓解持续时间(
DOR
)、疾病控制率(
DCR
)、临床获益率(
CBR
);
2
)评价甲磺酸艾氟替尼的安全性。
3.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
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试验人数:
240
人
4.
入选标准
1
男性或女性,年龄≥
18
周岁(含临界值)。
2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且不适合手术或放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患者。
3
既往接受第一代或第二代
EGFR-TKI
持续治疗后疾病进展(有影像学依据,由研究中心判断),既往治疗线数可以超过
1
线(原发性
T790M
突变阳性患者要求在检测取样前未接受过
EGFR
靶向治疗)。
4
患者在最近一次治疗(不论
TKI
或化疗)进展后(允许采集标本后,继续进行原治疗方案,包括靶向或化疗方案)采集的组织
/
细胞学标本,经中心实验室检测确认为
T790M
突变阳性(原发性
T790M
突变阳性患者无采样时间要求)。
5 ECOG
评分
0-2
分,预期寿命不少于
12
周。
6
根据
RECIST 1.1
,患者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计算机断层扫描
[CT]
、核磁共振成像
[MRI]
)。可测量病灶应未接受过放疗等局部治疗(位于既往治疗区域内的病灶,如果证实发生进展,并符合
RECIST 1.1
,也可选做靶病灶)。
7
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检查前
14
天内未输血或血制品、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未输白蛋白或血制品):
1
)中性粒细胞(
NE
)绝对值≥
1.5
×
109/L
,血小板(
PLT
)计数≥
75
×
109/L
,血红蛋白(
HGB
)≥
90g/L
;
2
)血清总胆红素(
TBIL
)≤
1.5
倍正常值上限,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
)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
2.5
倍正常值上限(肝转移者,允许总胆红素≤
3
倍正常值上限,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5
倍正常值上限);
3
)血清肌酐(
SCr
)≤
1.5
倍正常值上限,或肌酐清除率≥
50ml/min
。(根据
Cockcroft andGault
公式,附录
5
)。
8
对于绝经前有生育可能的女性必须在首次用药前的
7
天内做妊娠试验,妊娠试验(血检或尿检)必须为阴性,必须为非哺乳期;所有入组患者(不论男性或女性)均应在整个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
3
个月采取充分的屏障避孕措施。
9
自愿入组并签署知情同意书,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
5.
排除标准
1
既往接受过如下治疗:首次用药前
21
天内患者曾在前一治疗方案或临床研究中使用过任何细胞毒性化疗药物或免疫治疗(例如,
PD-1
抗体、
PD-L1
抗体等);或患者停用任何靶向抗癌药物到首次用药前的时间不到该药的
5
个半衰期(例如,厄洛替尼小于
8
天,吉非替尼小于
10
天,埃克替尼小于
2
天,阿法替尼小于
8
天);或患者停用其他试验性药物或抗癌药物到首次用药前的时间不到该药的
5
个半衰期;或患者首次用药前
4
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不包含血管通路建立手术、活检手术);或首次用药前
4
周内患者接受过
30%
以上骨髓放疗或者开展过大面积照射。
2
曾使用过第三代
EGFR-TKI
类药物(如
Osimertinib
(
Tagrisso
?,
AZD9291
)、
Rociletinib
(
CO-1686
)、
Olmutinib
(
Olita
?,
HM61713
)、
ASP8273
、
EGF816
、
HS-10296
、迈华替尼、艾维替尼等)或以上药物的原料药、仿制药。
3
患者正在使用,且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无法停用以下药物:
CYP3A4
强抑制剂或诱导剂;以抗肿瘤为适应症的中药及中药制剂;具有肿瘤辅助治疗作用的中药及中药制剂;研究者判定对受试者治疗非必须且具有抗肿瘤活性的药物。
4
研究治疗开始时,既往治疗仍有未愈毒性反应,并且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
CTCAE
)级别超过
1
级(脱发除外),既往铂类治疗相关神经病变可以放宽到
2
级。
5
脊髓压迫,或,有症状且未经治疗的脑转移(无症状、病情稳定、研究治疗开始前不需要使用类固醇药物治疗满
4
周者除外)。
6
有任何提示患有重度或未控制的全身性疾病的临床依据,研究者认为患者不适合参加试验,或者会影响患者对研究方案依从性的,例如未控制高血压患者、未控制糖尿病患者、冠状动脉狭窄患者、主动脉夹层患者、主动脉瘤患者、活动性易出血体质患者、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患者(
HBV-DNA
≥
1000cps/ml
)、丙型肝炎病毒感染患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感染患者。
7
任何临床上严重的胃肠道功能异常,可能影响研究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例如无法口服药物,难以控制的恶心和呕吐,大面积胃肠道切除史,未经治愈的反复腹泻、萎缩性胃炎(发病年龄小于
60
岁)、未经治愈需长期服用质子泵抑制剂(奥美拉唑、兰索拉唑、泮托拉唑,雷贝拉唑等)的胃部疾病、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
8
符合下列任一心脏标准:在静息状态下,心电图(
ECG
)检查得出的平均校正
QT
间期(
QTc
)
>470msec
(
QTcB=QT/RR1/2
,第
1
次异常时,在
48h
内复测
2
次,以
3
次平均结果计算)。各种有临床意义的心律、传导、静息
ECG
形态异常,例如完全性束支传导阻滞,Ⅲ度传导阻滞,Ⅱ度传导阻滞,
PR
间期
>250msec
。可能增加
QTc
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各种因素,例如心力衰竭,低钾血症,先天性长
QT
综合征,家族史中一级亲属有长
QT
综合征或
40
岁前不明原因猝死,正在使用任何已知